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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岳史学 || 胡耀飞:姓望与家庭:瓷墓志所见晚唐至宋初上林湖地区中下层社会研究

唐潮杂志
2024-09-13


姓望与家庭:

瓷墓志所见晚唐至宋初上林湖地区中下层社会研究

胡耀飞


摘  要:厉祖浩编著《越窑瓷墓志》所收录的浙东上林湖地区出土的晚唐五代时期90多件瓷墓志,反映了当时上林湖地区中下层社会的情况。从姓氏和郡望来看,瓷墓志中所见高频姓氏所占比重小,但与当时附近地区造像题名所反映的高频姓氏重合率高,呈相反比例。低频姓氏也能提供宝贵的小姓氏的“郡望”信息。从家庭和社会来看,瓷墓志所见家庭结构多为一夫一妻型,子女数量每家平均有3男2女。此外,随着唐末五代吴越钱氏政权的兴起,也给下层家庭提供了向上流动的机遇。


关键词:姓氏;郡望;家庭;瓷墓志;上林湖


前言

自1919年至今,慈溪县上林湖周围出土了一批瓷质墓志。从形制上,或为罐形,或为罂形,或为砖形,不一而足。从下葬时间而言,则集中于晚唐至宋初。关于这一批瓷质墓志,各界多有关注。厉祖浩近期编著的《越窑瓷墓志》(以下简称“厉书”)进行了系统的整理,收录或全或残共计93件瓷墓志,并给予编号和录文。但此书大部分原件照片中的墓志罐,皆仅能给出半面,无法看到另一半面,故给校对录文带来了不便。因此,需要结合在此书之前的相关零星整理成果进行研读。笔者出于自身的学术兴趣,曾撰写《晚唐五代浙东出土墓志罐初探》一文,宣读于2013年8月在中山大学中文系召开的博士生论坛上。此文把探讨范围局限于罐形瓷墓志,以便于统一探讨墓志从平面走向立体的变化,并探讨了墓志铭文所反映的晚唐五代时期上林湖地区中下层社会,以及墓志载体的变化对文体的影响。不过由于当时厉书尚未出版,故仅能参考前述相关研究,涉及厉书第17(1)、22(2)、38(3)、39(4)、50(5)、53(6)、69(7)、76(8)、82(9)、89(10)件全志和第55(11)、85(13)件残志。2013年10月,厉书出版。2014年5月,笔者见到此书。此后,经系统翻阅,乃撰写此文,希望在姓氏、家庭、葬俗等问题上就厉书所涉及的范围,进行再考察。

在行文之前,则有必要界定本文研究范围。厉书前言已经对这批瓷墓志的造型与装饰进行分类和分期 ,并整理葬地分布和窑工身份的认定 ,对反映的贡窑问题 、 买地券问题进行讨论。根据统计 ,这批瓷墓志的时间分布以贞元十八年(8 0 2 年)至咸平元年 (9 9 8 年) 为 主 。在此时间范围之外的 ,有编号第 1件( 6 9 5年 , 下葬年份 ,下同 ) 虞希乔墓志 、编号第 2件(7 1 0 年) 虞照乘墓志和 编号第 9 3件厉祖浩定于 1 0 9 4年的陆七娘粮罂。前两件虞氏墓志当出于同一家族,但来源皆不清楚,志文也并不写明葬于上林湖地区,且墓主之一虞照乘的身份为云梦县令,已非大量葬于上林湖地区的中下层民众可比,故不在本文考察范围。后一件陆七娘粮罂,纪年仅有“甲戌年二月廿九日”,厉书根据类型学认定为北宋晚期作品,尚待确证,今归入残志类考察。 故本文所研究的范围是802—998年,大致为晚唐至宋初时期,厉书第3~93件瓷墓志。此外,厉书第65件某墓志盖、第74件(921年)杨谦仁墓志皆仅有编号,并无录文和照片,本文亦不予讨论。

又根据厉祖浩统计,这批瓷墓志的墓主中,仅有虞照乘属士大夫之列,其他仅有少部分中低级军将、胥吏,大部分属于普通平民家庭。虽然属于平民,但鉴于中古时期良贱制度的存在,这类低级官吏和平民当非贱民。因此,笔者界定这一人群属于“中下层社会”,而非完全的“下层社会”。此外,据瓷墓志统计的42位志主的居住地中39人在上林、鸣鹤、龙泉、梅川四乡,按此比例,这批瓷墓志中超过80人的居住地在上林湖窑区及其附近。因此,笔者界定其地域范围为“上林湖地区”。


一、瓷墓志所见上林湖地区中下层姓氏

姓氏是一个人最主要的身份标志之一,可以就此追溯血统来源,归类家族所属,探究本人的家族意识等,并不局限于哪个阶层。不过在中古时期,对上层社会家族的研究材料丰富,对中下层社会家族的研究尚待继续深入。上林湖地区的这批瓷墓志,由于墓主身份的平民化,正好给我们一个别样的视角,基本能从对这批墓志所涉及姓氏的统计中,分析这一地区的人口结构及其他相关问题。

(一)姓氏结构

关于瓷墓志所见姓氏的统计,以下按厉书所著录瓷墓志的时间先后进行列表(见表1),以姓氏为纲,每个姓氏以出现先后排列。


表一:瓷墓志所见姓氏次数统计表


姓氏

瓷墓志

墓志合计

3﹡、4♂、19、22、24♀、38-39、63♂、89

8

3、4、18﹡、32♀、33、35、48、77、88

9

4﹡、6♀、46♂、75

4

5﹡、8、15♀、24、37、38-39、42、45、49、53、68♀、71、75♀、82、84♂

15

5♀、87﹡

2

6﹡、17﹡、28♂、30、33、41、42、43♀、54、82、86﹡

11

6、33[]、35♂、44、72、75、83

7

6、23♂、33、49♀、71、78

6

6、8、31、40﹡、43﹡、54♀、72、77、78、79-80♂、83、88

12

7﹡、8♀、12-13﹡、41、49、51、77♀、83

8

7♂、8﹡、11、12-13♂、14﹡、15﹡、16♂、18♂、22♀、26﹡、28、52、69、73♀、76、78♂、88、90﹡

18

7、26♂、54﹡、73

4

8、71

2

8

1

9♂

1

9﹡、16﹡、20♀、32、41、45﹡、50、53♂、77、81、84、88、92﹡

13

10﹡、14、19、29、38-39、53﹡、78、83、88♂、90♀

10

11﹡、14、17、22﹡、24、28﹡、33﹡、38-39、44﹡、45♂、46﹡、72﹡、77、78﹡、83

15

12-13、20﹡、69

3

14♀、41、48﹡、49♀、70﹡、73、75

7

14

1

15♀、30、31﹡、71♂、72♂、78、89、90

8

15

1

16、71﹡

2

17♀、51♀

2

17、22、30♀、38-39、41、52﹡、54、78

8

18、34﹡、75、81﹡

4

19﹡

1

21﹡、25♀、41﹡、43♀、50、69﹡、70♀、79-80﹡

8

22

1

23﹡、90♀

2

24﹡、29

2

藤(滕)[]

25﹡

1

26、41、50♀、79-80

4

□(望濮阳)

27♂[]

1

29﹡

1

29♂、69、79-80♂、90、93﹡

5

29、41、49、78、83﹡、88

6

29、40♀、69、75

4

29[]、31♂、71、83

4

30﹡、68、76﹡[]

3

30

1

30、37♀、44♀、69、88、90

6

30

1

31

1

32

1

33♀、45♂、72、75﹡、78、82

6

34♀

1

35﹡、42♀、78

3

36﹡、93♂[]

2

□(望武都)

37﹡[]

1

且(荀)

38-39﹡[]

1

38-39♀

1

41♂、48

2

41、54

2

41

1

41、42、69♂、89﹡、91

5

42﹡、76

2

42

1

43、49、71

3

公孙

44♀

1

□(望瑯琊)

49﹡[]

1

49

1

50﹡、53、77

3

51﹡、77

2

51、54、68、73﹡、82

5

51

1

51、91﹡[]

2

52♀、83、88

3

□(望吴兴)

55﹡[]

1

59

1

63

1

□(望南阳)

68[]

1

□(望陈郡)

70[]

1

72

1

莱(来、葉)

75[]

1

75、82﹡、92

3

76♀

1

76

1

77﹡、88

2

77♀

1

78

1

79-80

1

82♀

1

82、85﹡[]

2

82

1

82

1

82

1

83[]

1

83♀

1

88﹡、89

2

88

1

88、90

2

89

1

89

1

90

1


注:﹡表示志主姓氏,志主为大妇者表示丈夫;♂表示志主的男性配偶,包括再嫁;表示志主的女性配偶,包括再娶。

在此表统计中,每件瓷墓志中出现的姓氏和人数,以与志主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人为范围,但也包括用于指示墓地位置的邻近坟墓的墓主姓氏,因为后者也基本是当地人葬于当地,只是可能没有墓志出土。至于其他无关人物,比如志主所攀附的上古、中古时期的祖先,以及如第9件(832年)王妃墓志背面提及的“州牧于季有(友)、县宰归审”,第46件(879年)刘氏墓志提及的“黄巢草寇”,则不计入统计范围。此外,第12、13件(837年),第38、39件(866年)皆为同一瓷墓志的重复烧制,第79、80件(924年)皆指向同一人,表中以12-13、38-39、79-80表示,不重复统计。

通过表1,可知上林湖地区中下层社会的姓氏组成,共计96个。此外,尚需针对瓷墓志所见姓氏的频率和数量再予以整理,用以直观考察当地主要姓氏群体。对此,可以通过表2得到如下统计:

表二:瓷墓志所见姓氏数量统计


见于墓志次数

姓氏

姓氏数量统计

数量

比重

18

1

19.8%

15

陈、刘

2

13

1

12

1

11

1

10

1

9

1

8

钱、沈、余、周、黃

5

7

郑、吴

2

6

胡、杨、潘、方

4

5

陆、俞、魏

3

16.7%

4

姚、戚、李、曹、冯、翁

6

3

袁、任、何、孙、凌、叶、项

7

2

韩、施、严、戴、朱、秦、田、蒋、惠、钟、丘、郁、卓、骆、闻、金

16

63.5%

1

褚、陶、史、云、包、荣、藤、(望濮阳)、宋、于、唐、童、经、郭、(望武都)、且(荀)、许、厉、孔、公孙、(望琅邪)、葛、贾、(望吴兴)、留、谭、(望南阳)、(望陈郡)、石、莱(来、叶)、邹、焦、齐、赵、盛、杜、劳、楼、倪、伍、吕、虞、夏、蔡、尹

45


通过此表,可以明显看出频率从最高到最低的姓氏,如果结合同一时期余姚县《唐龙泉寺造像题名》碑上的姓氏分布,更能说明问题。余姚县是越州属县,毗邻明州慈溪县,并且在后梁时期,上林乡曾转隶余姚县,最终成就了“越窑”之名。而在大和九年(835年)立于余姚县龙泉寺的造像题名,正可拿来对比。当然,瓷墓志的分布是历时性的,而题名是定时性的,但题名的出现时间正在瓷墓志分布时间之内,可大体对应。因此,笔者先整理《唐龙泉寺造像题名》全文如下:

王万朝赎释迦牟尼佛一躯,永充供养。

王二娘赎文殊菩萨一躯,永充供养。

楼十娘赎普贤菩萨一躯,永充供养。

唐大和九年岁次单阙月,在慈宾中旬八日,头陀蔡宏,愿率化众缘,永充供养,谨镌施主姓名于西庑之珉,以昭其功绩不朽者也。

吴伯伦、程遥、邵大娘、邵昌、陈公及、劳诠、刘五娘、劳华、杨十二娘、胡珍、朱十五娘、邵仕兴、胡三娘、周证、俞季□、□□□、徐子容、戚荣、俞昭、刘启、刘泛、蔡兴、蔡峰、王万珍、孙六娘、于浼、何李能、朱霈、刘吁、胡津、胡□□、□□、徐子华、陈廿二娘、项元、胡大娘、张三娘、臧十一娘、陈五娘、王冰、王公俊、何昙、徐六娘、徐眦、陈万宗、周五娘、周三娘、□□、栖(楼)法藏、陈清昙、梁朝、刘五娘、朱绍宗、严良、胡五娘、郑禹、莫谅、何禄、蔡元、陆招、施□、□□□、□□、刘元湍、叶题、苏详、余二娘、孙朝、邢庆、戎疆、严泰、罗超、顾荣、徐文质、潘达、潘扮、于□、□□□、□□、李中谏、叶常密、柳荣、戴大娘、蔡晖、周华、胡仕良、何瑙、何銮、王海、虞万殷、虞林、刘潭、何元、□□、□□、舒春、朱十一娘、徐十二娘、胡十一娘、周三娘、周瑙、留岩、杜安、潘琬、潘十五娘、卢光德、王元起、闻儒、戎良、□□、□□□、叶金、施五娘、盖十一娘、成升、方五娘、毛芳、应二娘、黎玩、林璇、刘三娘、盛道通、车良、羽八娘、车遂、□□□、□□奴、叶德、马十二娘、张待荣、姜二娘、王季良、徐昂、斯二娘、管儒、杨蹈、钟万石、郑十五娘、王宰、何达、江澄、□□、□卓、、叶扬、陈遂、韩兰、谢融、任惠、翁高、张素、陶四娘、俞良、泰华、傅行温、彭珍、羽芊、陈遥、□□、□三娘、许皓、张永遥、刘文后、顾望、马一娘。


此碑中,凡出现168个人名,除去姓氏不详或全名有阙者17个,实得151个人名。其中,法藏”或为“楼法藏”之误,则其姓氏为楼氏。然后再整理其姓氏频率如下表(见表3):

表三:《唐龙泉寺造像题名》出现姓氏频率表


出现次数

姓氏

姓氏数量统计

数量

比重

9

王、刘

2

19.4%

8

1

7

陈、徐、何

3

6

1

5

1

4

蔡、朱、张、潘

4

3

邵、俞

2

2

楼、劳、杨、孙、严、郑、施、戎、顾、虞、车、羽、马

13

18.1%

1

吴、程、戚、于、项、臧、梁、莫、綦、陆、苏余、邢、罗、于、李、柳、戴、舒、留、杜、卢闻、盖、成、方、毛、应、黎、林、盛、姜、斯管、钟、江、韩、谢、任、翁、陶、[]、傅、彭、许

45

62.5%


《唐龙泉寺造像题名》虽然与墓志载体和文体性质皆不相同,然而都是反映中下层民众的绝好材料,两者可以进行对比。当然,需要说明的是,笔者对瓷墓志的姓氏整理,把每件瓷墓志中重复出现的姓氏计算为一次,即相当于一件瓷墓志代表一个家庭。而对于《唐龙泉寺造像题名》的姓氏整理,乃是每一个人都在计算范围,即每一个人代表一个家庭。之所以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是基于前者中属于同一个家族的不同瓷墓志之间会存在人口重复计算的情况,而后者中又难以判定题名中哪些人属于同一个家庭。而各自采取不同的计算方法,在样本量多的情况下,其实并不影响统计结果。因此,对比瓷墓志和题名,可分析如下:

第一,从瓷墓志和题名的高频率姓氏来看,瓷墓志中出现次数6~18次的姓氏,其占所有姓氏比重,大致相当于题名中出现次数3~9次的姓氏,这类姓氏笔者称之为“高频姓氏”。经计算可知,瓷墓志的高频姓氏共计19个,题名的高频姓氏共计14个。在这些姓氏中,属于两者共有的姓氏有刘、王、陈、徐、周、胡、潘等7个,占瓷墓志高频姓氏的36.8%,占题名高频姓氏的50%。可知,瓷墓志与题名所反映的姓氏结构大体相似,且在余姚、上林湖地区,这七个姓氏的确是出现次数最多的姓氏。

第二,从瓷墓志和题名的中频率姓氏来看,瓷墓志中出现次数3~5次的姓氏,其占所有姓氏比重,大致相当于题名中出现次数在2次的姓氏,这类姓氏笔者称之为“中频姓氏”。经计算可知,瓷墓志的中频姓氏共计16个,题名的中频姓氏共计13个。在这些姓氏中,属于两者共有的姓氏仅有1个,占瓷墓志中频姓氏的6.25%,占题名中频姓氏的7.7%。可知,就中频姓氏而言,其稳定性不大,并不足以反映两者的相似性。这一方面是样本量太少,另一方面则是当地在高频姓氏之外,其实并无一个稳定的亚群体,即地区之间的差异性较大,即便两地相距不超过一个县的范围。

第三,从瓷墓志和题名的低频率姓氏来看,瓷墓志中出现次数1~2次的姓氏,其占所有姓氏比重,大致相当于题名中出现次数在1次的姓氏,这类姓氏笔者称之为“低频姓氏”。经计算可知,瓷墓志的低频姓氏共计61个,题名的低频姓氏共计45个。在这些姓氏中,属于两者共有的姓氏有戴、钟、闻、陶、于、许、留、盛、杜等9个,占瓷墓志低频姓氏的14.75%,占题名低频姓氏的20%。可知,就低频姓氏而言,瓷墓志和题名之间的重合率虽高于中频姓氏,但远低于高频姓氏。其反映的是低频姓氏的稳定性不够强,地区差异也很明显。

第四,以上的分类和分析虽不一定合理,但能大体反映余姚县和上林湖地区的姓氏结构。就高频姓氏而言,其本身的数量不多,但在瓷墓志和题名之间的重合率较高,反映出当地大姓的集中度较强。就中频姓氏而言,其本身数量与高频姓氏大体相当,但瓷墓志和题名之间的重合率非常低,反映出其集中度不够高,地区差异十分明显。就低频姓氏而言,其本身数量占六成,但瓷墓志与题名之间的重合率较低,反映出其地区差异也十分明显,其构成十分复杂。


马氏(838-900)墓志,葬于光化三年(900)

(二)郡望书写

由以上对于姓氏结构的统计,可以见到晚唐至宋初上林湖地区姓氏问题之复杂性。但也能由此见到这些中下层民众的来源,特别是通过瓷墓志中对郡望的书写。学界对郡望的研究层出不穷,特别是郡望的形成过程。然而,无论郡望是如何形成的,在墓志中书写郡望,这本身即表明这个家族对于自家族源的关注,对于自己小家庭迁徙源流的声明,也反映出这一家庭即便沦落至下层,依然具备一定的文化水平。无论瓷墓志是否自己家庭中人撰写,抑或是请有文化者撰写,都表明这一家人重视或知晓自己的族源。因此,笔者先就瓷墓志所见标明郡望的姓氏进行统计,并结合表2所示姓氏频率分布,整理如下表:

表四:瓷墓志所见各频率姓氏郡望书写统计表



姓氏

郡望

出处编号

高频姓氏

襄阳罗府君、即襄阳人也、襄阳罗阡、襄阳罗氏、夫人罗氏襄阳、襄阳罗女、襄阳罗氏夫人、襄阳郡罗公、襄阳罗三十七郎

81418222628737890

颍川陈府君、颍川陈建、颍川郡陈端、颍川陈氏、郡望颍川、颍川陈氏、颍川陈氏

58815454968

徐州彭城郡亡人刘璋、彭城刘氏、彭城人也、祖本居彭成(城)、彭城刘府君、彭城刘府君、彭城刘氏夫人、彭城刘从侃、彭城郡刘氏夫人、世祖彭城郡人

11172228334546467278

瑯琊王氏、瑯琊王氏女、瑯琊王氏、瑯耶郡人、瑯琊王弘达、瑯琊王氏

92041455377

清河张靖、清河郡张翰、清河郡人也、自清河徙为会稽人也、清河张氏、清河郡张师道

6840435479-80

东海郡徐府君、东海徐府君、东海徐氏府君、东海氏徐公、东海徐氏、东海郡徐氏夫人

61728334354

扶风郡人也、扶风郡马氏

5378

順阳范价

35

钱氏望出吴兴武康县风山乡人也

3

彭城钱府君

4

下邳[]郡钱氏

24

吴兴郡沈夫人、吴兴郡沈夫人、吴兴沈氏夫人、吴兴郡沈氏

7812-1377

下邳郡余氏、下邳郡余公、下邳余公

157172

汝南周氏、汝南人也

1752

南阳郡周云用

54

瑯琊黃氏

25

江夏故黃氏夫人、江夏黃氏、江夏黃氏、江下(夏)黃氏、江夏郡黃氏

4143697079-80

荧阳郑清、荧阳郑公、荧阳郑氏

63544

娶□□郡吴氏

48

濮阳郡吴府君

70

渤海郡吴氏

73

安定胡荣、安定胡氏、安定郡胡氏

64978

弘農杨氏、弘農杨氏

4983

荧阳潘氏

44

郡本汝(洛)州河南[]

75

中频姓氏

吴郡陆府君

79-80

本望河涧(间)郡

89

巨鹿郡魏氏、巨鹿魏氏、巨鹿人也

546873

吴兴郡人也、吴兴姚从著

446

北海人也、北海郡、北海郡戚氏、北海郡戚氏男

26547373

垄(陇)西李府君、陇西郡人也

3481

樵()國曹氏

79-80

汝南郡袁公

20

乐安人、祖墓在青州千乘县任村

3076

庐江郡何氏

35

富春孙郎

43

乐安孙氏

49

河涧(间)郡亡府君凌氏、河间郡凌氏

5077

下邳郡人也

82

低频姓氏

天水郡严氏夫人

71

郡戴氏

17

本望雍州隴西人也

24

国蒋容、国蒋氏

4148

川钟氏府君

42

会稽郡钟氏

77

下邳郡丘氏府君、下邳郡丘氏

5177

望在徐州彭城郡人也

77

河南郡褚论

8

瑯琊郡陶府君

9

杜陵[]云門

15

上党包氏

19

藤(滕)

南阳人也

25

□(望濮阳)

娶于濮阳

27

吴郡宋氏

29

□(望武都)

武都人也

37

且(荀)

川人也

38-39

公孙

高阳公孙氏

44

□(望瑯琊)

故府君瑯琊

49

□(望吴兴)

吴兴

55

□(望南阳)

南阳□氏

68

□(望陈郡)

陈□□□述

70

彭城郡邹氏

76

扶风郡焦氏

76

广陵盛氏

79-80

京兆杜氏

82


通过上表整理,可以得到如下结论:

第一,从表中可知高频姓氏、中频姓氏、低频姓氏中给出郡望的姓氏占所属姓氏的比重,分别为:100%、81.25%、40.98%。可见,高频姓氏几乎全部给出了郡望,虽然并不是每个瓷墓志所涉及的高频姓氏都给出郡望,但还是能表明高频姓氏最注重对于郡望的书写,亦即对于族源的重视。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当与人口众多,聚族而居有关。而中频姓氏仅次于高频姓氏,也颇为重视,但可能族人不够多。最不重视的是低频姓氏,人少势单,不甚注重对族源的夸饰。

第二,上表同一姓氏中有不同郡望的例子共有钱、周、黃、吴、孙、钟等6个姓氏,前4个分布于高频姓氏,后2个分别分布于中频姓氏和低频姓氏。可见,在高频姓氏中,不同姓氏之间的源流亦有不同,亦即,人数众多的高频姓氏,比人数偏少的中频姓氏和低频姓氏,在家族来源方面,更多元化。

第三,上表中,大部分郡望都能从《元和姓纂》中得到印证,而无法得到印证者,则可以补《元和姓纂》之阙。其中,《元和姓纂》有记载的姓氏中没有瓷墓志所见郡望者,高频姓氏中有吴兴武康钱氏、彭城钱氏、南阳周氏、瑯琊黃氏、河南方氏等5个,中频姓氏中有河间俞氏、北海戚氏、庐江何氏、河间凌氏、下邳项氏等5個,低频姓氏中有天水严氏、谯国蒋氏、会稽钟氏、下邳丘氏、彭城卓氏、瑯琊陶氏、杜陵云氏、南阳滕氏、吴郡宋氏、高阳公孙氏、彭城邹氏等11个。至于《元和姓纂》中沒有记载的姓氏,又有高频姓氏中的下邳余氏等1个,低频姓氏中的扶风焦氏、上党包氏等2个。

当然,《元和姓纂》今本不全,在《元和姓纂》中记载有阙的郡望,能够从敦煌发现的《天下姓望氏族谱残卷》中得到印证,如南阳滕氏、高阳公孙氏、上党包氏等3個。也能从《新集天下姓望氏族谱一卷并序》中得到印证,如吴兴钱氏、河南方氏、河间俞氏、北海戚氏、庐江何氏、天水严氏、南阳滕氏、高阳公孙氏、下邳余氏、上党包氏等10个。

也就是说,瓷墓志所见郡望中全新的内容有:彭城钱氏、南阳周氏、琅邪黄氏3个高频姓氏,河间凌氏、下邳项氏2个中频姓氏,谯国蒋氏、会稽钟氏、下邳丘氏、彭城卓氏、琅邪陶氏、杜陵云氏、吴郡宋氏、彭城邹氏、扶风焦氏等9个低频姓氏。而从高频姓氏、中频姓氏、低频姓氏的区分来看,低频姓氏中出现的新见郡望最多,可见这一类姓氏群体的存在对于郡望研究的贡献比高频姓氏和中频姓氏要大,更能丰富对于中古时期姓氏生态的认识。总之,无论是可以印证的郡望,还是无法印证的新见郡望,皆能补充对于相关郡望的进一步研究。

除了姓氏与郡望,瓷墓志还提供了其他一些信息,比如关于姓氏起源、取名、取字等方面的信息,限于篇幅,不再一一论述。


且诠瓷墓志

二、瓷墓志所见上林湖地区中下层家庭

瓷墓志所能提供的信息,不仅在于上述姓氏和郡望问题,还有其他更多能够反映当地中下层社会的内容。本节从家庭史角度略述瓷墓志所见晚唐至宋初上林湖地区中下层社会情况。

(一)家庭规模与结构

关于瓷墓志所见家庭规模,可以从每件墓志所载家庭成员的组成进行整理。但要注意的是其中同时属于一个家庭的不同成员的墓志,通常会存在重复计算现象。因此,笔者的统计除了排除信息不全的瓷墓志和残志以外,还排除了同一家族的不同件墓志,比如罗氏,后者将予以个案考察。以下,先就瓷墓志所见家庭成员予以列表(见表5):

表五:瓷墓志所见家庭成员结构表


孙辈

4

钱昌

钱姚氏

钱国荣、钱国华、钱国朝、钱国进、钱国泰

范钱氏


5

陈云

陈韩氏

陈某、陈昇、陈某、陈兴、陈暹



6

徐皅

徐姚氏

徐仲伦

郑徐氏、胡徐氏、张徐氏


9

陶某

陶王妃

三子

二女


17

徐勝

徐戴氏

徐良

周徐氏、刘徐氏等七人


19

某氏

某包氏

某义方、某义端

某氏、马某氏、钱某氏


20

袁邕

袁王氏

袁俊、袁钦、袁少儒

四女


22

刘荣

刘罗氏

刘则、刘棒子

钱刘氏


24

秦忠

秦钱氏

秦严芝(娶刘氏)、秦严玼(娶陈氏)

四女


25

滕国兴

滕黃氏


二女


26

戚某

戚罗氏

戚公汶(娶曹氏)、戚公亮

三女


27

某氏

某某氏

某公政、某公庆、某公会

二女


28

徐某

徐刘氏

徐大和(娶罗氏)、徐小和、徐师成、徐师师

三女


29

陆某

陆宋氏

陆鉴(娶秦氏)



30

任荣

任周氏

任怦(娶于氏)、任咸(娶徐氏)

余任氏、潘任氏、徐任氏

任闰、任足

31

翁某

翁余氏

翁齐殷(娶童氏)、翁齐臻(娶余氏)

一女

长子有翁文建(娶张氏)等五子

32

某氏

某范氏

某敬复(娶王氏)、某敬休(娶经氏)



33

刘宗

刘方氏

刘徙□(娶胡氏)、刘徙合、刘徙益

刘徙氏、刘氏


34

李少文

李郭氏

李约儒、李伯郊、李叔齊、齐李叔殷



35

郑某

郑何氏

郑德、郑师

一女


36

田某

田某氏

田俭夫(娶某氏)

某田氏


37

某氏

某潘氏

某□、某□(娶某氏)、某伦、某□

陈某氏[]


某陈氏

某□惠、某孙惠、某长惠、某春惠



38-39

荀诠

荀许氏

荀元芳(娶俞氏)、荀元政(娶周氏)、荀元杲(娶钱氏)

刘荀氏、马荀氏

五孙

40

张胤

张冯氏

张雅、张宝

二女

三孫

41

蒋达

蔣王氏

蔣容(娶徐氏)

黃蒋氏、沈蒋氏、王蒋氏、俞蒋氏、王蒋氏、周蒋氏

蒋师遇(娶曹氏)、蒋师雅、蒋师敬等

蒋杨氏

蒋周(娶王氏)、蒋(娶厉氏)

蒋黃氏

蒋全(娶吴氏)

42

钟明

钟何氏

钟俭(娶徐氏)、钟达、钟□

陈钟氏、徐钟氏、俞钟氏、孔钟氏、某钟氏、钟氏

钟冑(娶某氏)

43

张孚

张黃氏


孫張氏


张徐氏

张师德(娶某氏)、张师翊、张禅和



44

刘某

刘潘氏

刘敬玄



刘公孙氏

刘师鲁、刘师长

郑刘氏、刘氏


45

陈某

王氏

陈文況、陈文璨

方陈氏


刘某




46

姚徙著

姚刘氏

姚佐中

刘姚氏


48

某播

某某氏

某公瓚(娶蒋氏)、某公安

一女

公瓚生二男一女

49

某亮

某胡氏

某谏

陈某氏、杨某氏


某吴氏


孙某氏、葛某氏、沈某氏


50

凌倜

凌曹氏

凌敬(娶王氏)、凌兼、凌爽

凌存、凌氏[]


51

丘益

丘戴氏

丘珂(娶魏氏)、丘球(娶贾氏)、丘頵(娶郁氏)、丘宣



52

周泰

周叶氏

周新(娶葉氏)、周宥(娶罗氏)



53

王弘达

王马氏

王仲琚

凌王氏、陈王氏


54

戚鲁

戚徐氏

戚训(娶魏氏)



68

某氏

某陈氏

某鄂(娶魏氏)、某益(娶某氏)、某玘、某郁、某郢、某□

任某氏、某氏、某娇姑


69

俞□

俞黄氏

俞汉球、俞汉璙、俞汉璋、俞汉超、俞汉瑫

□俞氏、冯俞氏、罗俞氏、袁俞氏、陆俞氏

汉球子从质,汉璙子从诲、从安,汉璋子从厚、胡僧、团郎、新郎,汉超有女,汉瑫未婚

70

吴歆

吴黃氏

吴球、吴師

吴僧娘


71

余素知

余严氏

余德璋(娶胡氏)、余德言[](娶陈氏)、余德元(娶施氏)、余德全、余德虔阝

孙余氏、余氏、余氏

德璋三子,德言三子

72

余备

余刘氏

余文郅(娶方氏)、余文实(娶劉氏)、余文敬(娶郑氏)、余文雅

余喜娘

文郅三子,长子余故,二女,长女巧娘;文实生子伴郎,女安娘;文敬生子狗儿

73

魏靖

魏罗氏

魏庠(娶戚氏)

吴魏氏、戚魏氏


75

方稹

方陈氏

方宾、方宗、方安、方全、方瓌

莱方三娘、冯方四娘、郑方八娘、吴方十娘


76

任琏

任邹氏

任匡宥(娶焦氏)、任匡寀、任匡寮[]等六人


匡宥有一子三女

77

卓从

卓沈氏

卓俻(娶凌氏)、卓会(娶丘氏)、卓彦(娶钟氏)、卓宗赏(娶王氏)

范卓氏


卓齐氏




79-80

张某

黃氏

张师道(娶曹氏)、張弘坦(娶盛氏)



陆某




81

李邯

李某氏

李文卿、李文德

李氏


82

项杜氏

二子早丧,余排序为:项仕忻(娶魏氏、骆氏)、项仕贇(娶劳氏)、项仕荣(娶方氏)、项仕殷(娶徐氏)、项仕某、項仕琼(娶陈氏)

樓項氏、倪項氏


83

杨从魯

杨吕氏

杨仁范(娶郑氏)、杨仁规(娶叶氏)、杨仁矩(娶马氏)、杨仁矧

杨媒娘


84

陈仕安

陈王氏

陈□儿、陈目儿、陈□儿、陈魏儿、陈满儿

陈八娘、陈九娘、陈十一娘、陈廿二娘


88

马思邽

马闻三十娘

马从政(娶罗氏)、马从锴、马从晖

□马二十三娘、张马氏、杨马氏、王马氏、王马氏


89

俞某

俞某氏

俞从缄(娶余氏)、俞从德(娶夏氏)、俞从庆(娶闻氏)、俞从皓(娶蔡氏)

钱俞马姑

俞承禮等孙


注:1.上表姓氏不明者以“某”代替,志主名字不详者以“某”代替,子女中名字有阙又可知单名、双名者,以“口”代替缺字。2.上表女性以从夫原则,以夫妻二姓冠之,若有名,则加名,无名,则日某氏、某某氏,子女中女儿若出嫁,亦同。3.上表子女中儿子若有婚娶,括出“娶某氏”,若有孙子、孙女,单独另列。

根据上表53例统计,大略可见晚唐至宋初上林湖地区中下层民众的家庭结构,若从夫妻结合情况而言,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一夫一妻型。根据表5统计,共有45例,占全部53 例样本的84.91%。可知,这是最常见的类型。这固然与中下层民众的经济条件不足以支撑一夫多妻(一夫一妻多妾)的生活成本有关,但一夫多妻(一夫一妻多妾)所带来的家庭稳定性的下降,也是需要考虑的。所以,一夫一妻型占据大多数。陈尚君对唐代墓志中的亡妻、亡妾墓志曾予以研究,然而官宦人家与中下层民众颇不一致,在瓷墓志中,即无娶妾记载。当然,不记载并不完全代表没有娶妾现象,不过从这里的统计数量来看,也并非不具有代表性。

第二,一夫一妻,妻死再娶型。这是比较少见的类型,根据上表统计,仅有6例,仅占所有样本的11.32%。这6例的情况,可分别引文如下:第37件(865年),“潘氏育四子一女……府君续娶陈氏”;第41件(869年),“前娶琅邪王氏,生容;再杨氏,生周,次修,又不偕老;更娶黄氏,育子全”;第43件(873年),“前娶江夏黄氏·…夫人不幸,再娶东海徐氏”;第44件(874年),“曩聘荥阳潘氏而育一子敬玄。天人结缟,未逾……逾句而行云不返。府君再聘高阳公孙氏”;第49件(882年),“娶安定胡氏,早天而逝……府君再娶吴氏”;第77件(922年),“始娶吴兴郡沈氏为琴瑟……其沈氏颇有□□之,俄为中寿而逝。续娶齐氏”。从这些引文中可以看到,除了第37件有点模糊外,都写明前妻去世后再娶。即使第37件,从“续娶”二字来看,应当也是前妻去世方才续娶。因此,这种比较少见的一夫一妻,妻死再娶型,实质仍然是一夫一妻型。

第三,一夫一妻,夫死再嫁型。除了一男两娶乃至三娶外,亦有一女再嫁的情况,如第45件(874年)、第79~80件(924年)瓷墓志皆为再醺妇女。可引文如下:第45件,“自笄而归于陈氏之门……呜呼!陈府君早岁不幸,修短有期,琴瑟乖异,孩幼无依。续因良援,再聘彭城刘府君……附于先府君之茔侧,礼也”;第79~80件,“泊笄而归于清河公……其公早丧,后娶吴郡陆府君之礼,其公无子,□然早丧……归于当乡白洋新桥保西原之私第,新立茔坟之(礼)也”。这两位妇女与各自的再瞧之夫皆无子嗣,故在去世后由与前夫所生子女主持,前者反葬前夫茔墓,后者另立新茔。两件墓志题名皆把墓主系于前夫名下,以前夫妻子的名义下葬。可见依然是一夫一妻制的变型。且相对于53例的总数来说,仅占3.77%,情况十分少见。

总之,晚唐至宋初上林湖地区中下层社会家庭中的夫妻关系基本是一夫一妻制。

若从子孙数量情況而言,可以从以下两方面来考虑:

第一,子女结构和数量。根据上表统计,就结构而言,大致分以下几种类型:

男孩比女孩多(加括号者为仅有男孩):如4、(5)、9、22、24、27、28、(29)、31、(32)、33、(34)、35、37、38~39、43、44、45、48、50、(51)、(52)、(54)、68、70、71、72、75、(76)、77、79~80、81、82、83、84、89等36例,占所有53例的67.92%之强,其中仅有男孩者8例,占所有53例的15.1%。

女孩比男孩多(加括号者为仅有女孩):如6、17、19、20、(25)、26、30、41、42、49、53、73、88等13例,占所有53例的24.53%,其中仅有女孩者1例,占所有53例的1.89%。

男孩、女孩一样多:如36、40、46、69等4例,占所有53例的7.55%。

由此统计可知,在当时当地家庭中,子女结构以男孩多于女孩的情况占主导,仅有男孩者更远多于仅有女孩者。虽然不知道这些男孩、女孩的先后出生时间,但依然能够看出重男轻女现象的存在。

若就数量而言,则可以得出53例共计159位男孩、108位女孩,平均每例家庭正好有3位男孩、2位女孩。这个数字相比于大泽正昭从史料笔记中得出的平民家庭平均男孩1人,女孩0.3人,无疑大大超出。且笔者认为瓷墓志所反映的方才是正常情况,因为其中包含少量天亡的孩子,以及已经嫁出门的女孩,而笔记小说中一般会忽略一些与故事并不相关的子女。

第二,孙辈的情况,因无法确认墓主去世后是否还有继续生育第三代的情况,以及大部分孙辈并不知晓其父为墓主的哪一个儿子,故无法全面统计。本文仅揭示其中能够确认各为谁子的情况。

在表5中,有30、31、38~39、40、41、42、48、69、71、72、76、89共12例提供了孙辈信息,占所有53例的22.64%。当然,这并不是说仅有这些家庭有孙辈,但也颇能反映一些家庭的第一代生命短暂,没等到孙辈出生,即已经去世即可间接反映中下层社会的寿命并不长。

此外,在这些记载孙辈的瓷墓志中,能够得到与子辈关系的有31、48、69、71、72、76共6例,占提供孙辈信息墓志的一半,占所有53例的11.32%。可见,当时墓志书写中并不注重对于孙辈与子辈关系的描述。当然,从仅有的描述中,也能得到一些信息。即以男孩与女孩的对比而言,男孩比女孩多(包括仅有男孩)的,有第31例(859年),第48例(882年),第69例(910年)中的俞汉球、俞汉琼、俞汉璋,第71例(914年),第72例(914年)中的余文郅、余文敬等,女孩比男孩多(包括仅有女孩)的,有第69例中的俞汉超,第76例(922年)等,男孩与女孩数量相等的有第72例中的余文实。可见,在孙辈的情况中,依然是男孩比较受到重视。

(二)反映社会流动的家庭个案——以罗氏为例

在《越窑瓷墓志》中罗氏家族共有9件瓷墓志,即第7、8、12-13、14、15、16、18、78、90件。其中,可分为四个分支,最大的一支分见第7件(832)、第8件(832)、第78件(922)、第90件(974),可称之为罗A支。厉祖浩曾简单整理了罗A支的男性单线传承世系,今在厉氏基础上整理家族世系和婚姻图如下:


图一:罗A支

从所见瓷墓志来看,这一罗A支世系从罗璋到罗弘坦的孙子,共计九代人,在晚唐五代宋初延续了两百年左右。在这两百年时间,罗A支定居于上林乡地区,可谓大族。并且据前文,其郡望为“襄阳”,亦可见家族意识之强。不过从五代开始,罗A支方才借地方势力吴越钱氏的兴起而有所成就。龙德二年(922年)下葬的第78件瓷墓志提及罗葛之子罗公受任“节度正十将”,可见其在浙东节度使府中任职为正十将。十将为藩镇使府中的军职,正十将当是相对于副十将而言,瓷墓志中第73件(917年)墓主魏靖亦居正十将之职。而罗公受能任职为正十将,当与其功有关。第90件瓷墓志记载,罗公受“太粗(祖)肇启,毁家为国之时,立肱股于上林,与陆相公同置窑务。造梁皇太庙,钳宇周圆;建西院□□□林,殿堂俨备(严备)。粗朝纳职,拜十将阶,其口作头。罗三十七郎资次承荫,同心共赞邦家,□省作头,转同散将”。可知罗公受因窑务而纳职,得以拜十将阶,其子罗三十七郎,即罗坦,亦得转为散将。此外,从婚姻来看,罗A支也有与普通家庭不一般的势力,罗公受能娶四女,各生子女,即是一例。

除了罗A支,尚有罗B支,包括第14件(838)、第15件(839)墓志,世系图如下:

 

图二:罗B支

此一罗B支,世系简单,然亦可知五代人之详情。然而此支罗氏与罗A支不一样,盖并无成员身居官位,似属平民家庭。而同样属于平民家庭的还有罗C和罗D支。其中罗C支似包括第12-13件(837)和第18件(843)瓷墓志,盖两位墓主子嗣辈字皆从“文”,其世系图约如下:

 

图三:罗C支

最后则是罗D支,即第16件(839)瓷墓志,其世系图如下:

 

图四:罗D支

通过上文列图,罗氏家族第B、C、D支虽然不知与A支是何亲缘关系,但此三支都在晚唐时期家世不显,与A支在晚唐时期的境遇相差不多。在五代时期因A支地位上升方才有别于其他三支。可见,地方政治势力的崛起,为社会阶层的流动提供了机遇与平台。厉祖浩对省瓷窑的考察,认为起始于吴越国初期,即可证地方割据政权入贡中原王朝的需求,刺激了窑务的发展,抬升了一批如第89件(970年)所示俞氏家族这样的中下层家族。随着家族实力和社会地位的上升,家族文化水平也日渐提高,瓷墓志中第76件(922年)的撰人罗表正即属罗氏家族,惜不知其属于哪一支罗氏。

结语

厉祖浩在《越窑瓷墓志》前言中,也已经就瓷墓志所反映的造型与装饰的分歧,葬地分布与志主身份的认定,贡窑的形成与瓷窑务的设置,买地券的片段保存与纳音、建除的应用实例,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整理。本文则通过对厉祖浩编著《越窑瓷墓志》一书中所收录的大部分瓷墓志,从姓氏、郡望、家庭结构、社会流动四个方面进行了整理。限于篇幅,关于瓷墓志所提供的墓主死亡年龄、死因等其他信息的分析,留待日后进行。

从姓氏和郡望来看,瓷墓志所见共计96个姓氏中,高频姓氏、中频姓氏、低频姓氏的比例分别为19.8%、16.7%、63.5%,对比大和九年(835年)余姚县《唐龙泉寺造像题名》,可以得到高频姓氏中重合度颇高的几个当地的大姓:刘、王、陈、徐、周、胡、潘。而中频姓氏和低频姓氏的重合度则依次下降。这一下降趋势在郡望书写方面也能体现,高频姓氏全部书写有郡望,低频姓氏则不到一半。但低频姓氏的郡望书写中,却能提供许多小众姓氏的郡望信息,十分宝贵。

下层社会的家庭结构基本为一夫一妻制或其变型妻死再娶型和夫死再嫁型。就子女数量而言,男孩比女孩多的家庭占了大多数。若53件瓷墓志取平均数,则每个家庭基本3个男孩,2个女孩。在较少记载的孙辈信息中,也能看出男孩比女孩多的情况。人口的增加一定程度上是为了家族的壮大,在罗氏家族个案中也有其例子,借助唐末五代吴越钱氏的兴起,如罗A支这样人口多的家族即得到了发展的机会。


徐胜(793-841)墓志,葬于会昌二年(842)


本文发表于武汉大学历史学院主编:《珞珈史苑》2015年年刊,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99-133页,引用时请核对原书,注明出处。


注释


[1]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五代十国历史文献的整理与研究”阶段性成果之一,编号:14ZDB032。文稿草成,感谢马思明兄的意见与建议。提交武汉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生论坛时,承蒙刘安志老师、魏斌老师、陈曦老师评议,又蒙匿名评审专家提出修改意见,一并致谢!

[2]  厉祖浩编著:《越窑瓷墓志》,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编号见该书表三《越窑瓷墓志一览表》,第18~20页。瓷墓志原件照片和录文见第46~201页。在厉书之前,李辉柄主编的《中国陶瓷全集》收录有三件墓志罐的照片和质地信息,分别为厉书中第17、38、39件,见李辉柄主编:《中国陶瓷全集》第五集《隋唐》(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2000年版),照片分别见第108、104、129页,质地信息分别见第246页(叶树望执笔)、第244页(叶树望执笔)、第256页(汤苏婴执笔)。由章均立执笔的《上林湖越窑》附录二《越窑瓷墓志》最早系统整理了10件瓷墓志,并绘制“上林湖地区出土瓷墓志简明一览表”和“慈溪市上林湖地区出土瓷墓志分布示意图”,但并未提供照片或拓片,见章均立:《越窑瓷墓志》,慈溪市博物馆编:《上林湖越窑》,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17~229页。已故童兆良(1945—2006年)先生在其《青瓷墓志研究》一文中就厉书中第4、23、76、38、39、50、17、53件全志和第55、85件残志进行录文并介绍,见童兆良:《检点上林文明》,中国文联出版社,2003年版。笔者未见此书,童氏文网络版见http://blog.sina.com.cn/s/blog_a0da03560101axi2.html,溪上山人的博客,2013年5月8日,2013年7月18日浏览。此外,王士伦、金祖明就厉书中第76件(王士伦:《余姚窑瓷器探讨》,《文物参考数据》1958年第8期,第42~46页;金祖明:《浙江余姚青瓷窑址调查报告》,《考古学报》1959年第3期,第107~119页),章均立就厉书中第53件(章均立:《上林湖地区出土两件唐代瓷刻墓志》,《文物》1988年第12期,第90~91页),阮平尔就厉书中第50件(阮平尔:《唐光启三年瓷质罐形墓志及相关问题讨论》,《东南文化》1989年第2期,第172~175页。厉祖浩曾就释文进行商榷,见厉祖浩:《三则唐代墓志铭释文异议——兼与阮平尔、李则斌同志商榷》,《东南文化》1992年增刊,第237~238页),鲁怒放就厉书中第17件(鲁怒放:《余姚出土一件唐代墓志罐》,《文物》1997年第10期,第83~84页;又题《一件唐代墓志罐》,余姚市历史文化名城名贤研究会编:《余姚市名城名贤论文集》第三辑,1997年10月,第363~365页),叶英挺就厉书中第22件(叶英挺:《瓷苑珍品青瓷墓志罐》,初登于中国文物信息网2005年9月7日第7版,且有配图,但原网页已无法显示,本文所据为丽水市处州青瓷博物馆网页,网址为http://www.lsmuseum.com.cn/new/ch/openone.asp?id=336,2013年7月18日浏览),蔡乃武:《“东窑”出上林湖——从新发现的两件五代越窑墓志罐谈起》,沈琼华主编:《2007中国越窑高峰论坛论文集》,文物出版社2008年版,第72~78页),亦各有单独考察。厉祖浩也在出版《越窑瓷墓志》前,就书中第89件予以考证,见厉祖浩:《吴越时期“省瓷窑务”考》,《故宫博物院院刊》2013年第3期,第50~61页。在其他两种文物集子中,也先后收录过同一件瓷墓志(厉书第71件),惜皆无志文提供,见浙江省博物馆编:《家有宝藏:浙江民间收藏珍品大展特集》,荣宝斋出版社2004年版,第25页;孙海芳主编:《中国越窑青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64页。

[3]  胡耀飞:《 晚唐五代浙东出土墓志罐初探——兼论墓志铭写作中载体对文体的影响》 , 第二届全国中文学科博士生学术论坛 ,中山大学,2 0 1 3 年 8 月 2 2日一2 3 日 ; 修改稿待刊于《 长江文明》第十六辑 。

[4]  括号中为拙文编号,其中拙文第12件取自童兆良《青瓷墓志研究》一文,但厉书似未收录,疑因留字太少,仅“守志姿”、“妇道”五字,无法判断之故。

[5]  厉祖浩:《越窑瓷墓志》,第16-17页。厉书把第92件(998)王七郎粮罂不归入兴盛期,然此件与第91件(977)十分接近,故一并纳入讨论范围。

[6]   厉祖浩:《越窑瓷墓志》,第46-49页。其中虞希乔墓志有阙文,但在入藏整理时竟被“臆补了不少文字”,让人诧异。厉祖浩亦指出虞照乘之祖虞荷为隋上谷太守,父虞哲为醴陵县令,见《越窑瓷墓志》,第24页。

[7]  厉祖浩:《越窑瓷墓志》,第200-201页。

[8]  厉祖浩:《越窑瓷墓志》,第24-25页。

[9]  原文为:“外生荥阳公,业广皇侈,劳繁一人。”疑是写志主外甥郑姓人,待考。

[10]  原文为“藤”,然古无此姓,或是“滕”之誤。据《天下姓望氏族谱残卷》,南阳郡十姓中正有滕氏,见唐耕耦、陆宏基编《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一冊,书目文献出版社,1986年,第85页。

[11]  此件瓷墓志为残片,仅见“濮阳”二字,当是郡望,不知是哪一姓氏,暂缺。

[12]  原文为“翁殷母塚”,且重复出现四次,疑姓翁名殷母,待考。

[13]  原文为“晋时过于吴江,遨公之裔,永度公之后,……祖墓青州千乘县任村”。此瓷墓志主姓氏,章均立《越窑瓷墓志》认定为罗氏,厉祖浩《越窑瓷墓志》据林宝撰,岑仲勉校记《元和姓纂(附四校记)》(中华书局,1994年)卷五“任”条(第745页)认定为任氏(第170页)。据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中华书局,1983年)卷一〇《青州》:千乘县,“本汉旧县也,属千乘郡,有盐官。后汉和帝永元七年(95),改千乘郡为乐安国,千乘县仍属焉。”第272页。可知千乘即乐安,加上还有所谓“任村”这一地名,更能够认定其原本姓任。今从厉说。

[14]  厉书著录此字为“巴”,然此姓绝少,虽照片中此字未见,然疑为“田”字。

[15]  此件瓷墓志为残片,仅见“武都”二字,当是郡望,不知是哪一姓氏,暂缺。

[16]  且氏在《元和姓纂》、《古今姓氏书辩证》中无之,在明凌迪知《万姓统谱》(巴蜀书社1995年版)卷85《二十一马》中有且姓,录两人:“宋且谨修,元祐中知德化县事;明且简,濮州朝城人,弘治间山西潞州判官”(第2册第262页)。年代皆晚于此时,亦无其他信息。可知且氏既无得姓之源,宋以前亦无闻人,其著颍川郡望,疑为荀氏形近之误。

[17]  此件瓷墓志未写志主姓氏,仅见“琅邪”二字,当是郡望,不知是哪一姓氏,暂缺。

[18]  厉书著录此字为“耶”,然无此姓,据照片,疑即“郁”字。

[19]  此件瓷墓志为残片,仅见“吴兴”二字,当是郡望,不知是吴兴沈氏,抑或吴兴姚氏,暂缺。

[20]  此件瓷墓志为残片,仅见“南阳”二字,当是郡望,不知是哪一姓氏,暂缺。

[21]  此件瓷墓志磨损,录文有“陈□□□述”五字,属于撰人署名,其中第二字看照片,似“郡”字,当即撰人望出陈郡。

[22]  此件瓷墓志照片仅能看见一半,此“莱”字疑为“来”字或“叶(葉)”字。

[23]   此瓷墓志为残志,其中“骆氏夫”三字出现于铭文部分,当可还原为“骆氏夫人”四字,则此瓷墓志当即骆氏夫人之墓志。

[24]  此瓷墓志照片仅显示一半,此“伍家墓”又写作“五家墓”,皆在未显示之另一半面,疑皆为伍姓人家之墓。待考。

[25]  厉祖浩:《越窑瓷墓志》,第60页。

[26]  与此题名类似的材料是开成五年(840年)立于会稽大禹陵旁的《往生碑》,此碑为包括僧尼、俗众在内的200多人结九品往生社的名单,同样提供了诸多姓氏材料。但因其夹杂有几十位僧尼名字,且其中还有一位“邵仕兴”亦见于《唐龙泉寺造像题名》,当即一人,为不重复,暂不讨论。此碑未见《两浙金石志》,然俞樾(1821—1907年)曾得到拓片,抄录其全文于《春在堂随笔》,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24~25页。近年,绍兴图书馆特色数据库在网上提供了拓片照片,可下载参校,笔者查阅于2014年8月6日,链接见:http://library.sx.zj.cn/qzyd/124803.jhtml。

[27]  阮元编:《两浙金石志》卷2,浙江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第39~40页。

[28]  原文如此,然古无泰氏,疑“秦”之误。

[29] 《唐龙泉寺造像题名》中的人名,虽然能够大体判定某些人来自一个家庭,或具有血缘关系,但依然存在很多难以认定的情况,比如两次出现的“周三娘”,即肯定存在重名现象,或分属不同家庭。

[30]  顾向明:《3-9世纪崇重“旧望”的价值观及其对社会风俗的影响兼论郡望内涵及功用的演变》,《河南师范大学学报》2009年第3期;仇鹿鸣:《制作郡望——中古南阳张氏的成立》,第六届中国中古史青年学者联谊会,复旦大学,2012年8月25日—27日;王晶:《论中古郡望的形成——以敦煌索氏、武威阴氏为例》,未刊稿。

[31]  原文作“下皮郡钱氏”,“下皮”疑为“下邳”之误。据《元和姓纂》卷五“钱”(第547页)引《秘笈新书》曰:“子孙居下邳。”

[32]  原文录作“汝州河南”,语意不通,或为“洛州河南”之误。《新集天下姓望氏族谱一卷并序》于“洛州河南郡”下有方氏,可证。见唐耕耦、陆宏基编:《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一册,书目文献出版社1986年版,第95页。

[33]  原文录作“社陵云门”,若“云门”指云氏,则“社陵”当其郡望。然并无“社陵”一地,疑为“杜陵”之误。据《元和姓纂》卷3“云”(中华书局1994年版,第383页),云氏有平陵之望,所据为《汉书》卷67《云敞传》谓其为平陵人。扶风平陵与京兆杜陵,皆在关中,疑杜陵亦是云氏居住地之一,今改。

[34] 《元和姓纂》卷五“钱”,第547-548页。钱氏彭城之望,当出自钱氏祖先彭祖。郑樵《通志·氏族略》(中华书局,1995年)亦曰“望出彭城、吴兴”(第150頁)。

[35] 《元和姓纂》卷五“周”,第642-662页。

[36] 黃氏在《元和姓纂》中沒有专条,但考虑到江夏黃氏在汉魏六朝是出过黃香这位后世列入“二十四孝”的大孝子,终官魏郡太守。其他黃氏名人亦有黃忠、黃蓋等。则《元和姓纂》原本当有黃姓,不过中古似未见瑯琊黃氏。

[37] 《元和姓纂》卷五“方”,第592页。

[38] 《元和姓纂》卷二“俞”,第252页。俞氏中古时期绝少见,又常與侴氏相混,明清以来方旺盛于浙江,山阴俞氏、德清俞氏皆是也。

[39] 《元和姓纂》卷一〇“戚”,第1607-1608页。

[40] 《元和姓纂》卷五“何”,第570页。

[41] 《元和姓纂》卷五“凌”,第634-635页。

[42] 《元和姓纂》卷六“项”,第812页。不过下邳乃汉初楚王韩信所都,或因西楚霸王項羽一族为楚人而系以下邳。然因項羽身败,其族人亦绝少见于中古时期。

[43] 《元和姓纂》卷五“严”,第779-785页。

[44] 《元和姓纂》卷七“蒋”,第1061-1070页。

[45] 《元和姓纂》卷一“钟”,第47-50页。此姓疑为钟离氏简化而來,《元和姓纂》卷一“钟离”载有会稽山阴人钟离意,第61页。《新集天下姓望氏族谱一卷并序》于会稽郡下亦有钟离氏,第96页。然无实据,暂从原文。

[46] 《元和姓纂》卷五“邱”,第706-711页。

[47] 《元和姓纂》卷一〇“卓”,第1490页。

[48] 《元和姓纂》卷五“陶”,第565页。《元和姓纂》此条为岑仲勉所補,原文已佚。中古陶氏最著名者为寻阳陶氏,属于南方土著,参加魏斌:《东晋寻阳陶氏家族的变迁》,《中国史研究》,2002年第4期。

[49] 《元和姓纂》卷五“滕”,第639-640页。

[50] 《元和姓纂》卷八“宋”,第1164-1177页。

[51] 《元和姓纂》卷一“公孙”,第32-35页。

[52] 《元和姓纂》卷五“邹”,第713-714页。

[53] 与余氏相近的有余邱氏,然亦无下邳郡望,见《元和姓纂》卷二“余邱”,第224页。

[54] 与焦氏同源的谯氏亦無扶風郡望,见《元和姓纂》卷五“谯”,第560页。谯姓亦参见邓名世:《古今姓氏书辩证》卷一〇“谯”,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47-148页。

[55] 《天下姓望氏族谱残卷》,《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一册,第85-88页。

[56] 《新集天下姓望氏族谱一卷并序》系于吴兴郡下,而瓷墓志所载详细到吴兴郡武康县,然南朝时期钱氏多出吴兴郡长城县。参见陈伟扬:《中古长城钱氏宗族研究》,湖州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论文,2013年。鉴于《元和姓纂》于钱氏全无长城或武康之望,姑且不考虑这一差别。

[57] 《新集天下姓望氏族谱一卷并序》释读为“战”字,然古无“战”字,疑即“戚”字。

[58] 《新集天下姓望氏族谱一卷并序》,《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一册,第93-97页。

[59]  原文为:“潘氏育四子一女,长□曰……氏;三子伦,早夭而逝;四子……。陈君。”可知四子仅第三子伦存其名,第二子似有娶妇某氏,一女似嫁陈君。

[60]  原文著录为:“娶曹氏,長三子二女焉,长子曰敬,娶王氏;次子曰□兼;次一女存;次子曰爽,长女一人。”疑次子曰兼,而非“□兼”,盖三子皆单名。

[61]  原文为“得言”,似从“德”,为德言。

[62]  原文为“季曰寮”,据其兄长匡宥、匡寀,可知亦当名匡寮。

[63]  关于唐宋之际的家庭结构,大泽正昭曾据《太平广记》材料予以研究,然不如此类墓志材料来得直接与精确,而且大泽氏虽然统计了地域,但在分析时并未考虑到地区之间的差异。参见大泽正昭:《唐宋变革期的家庭规模与结构——依据小说史料进行分析》,张国刚主编:《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五卷,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12~29页。

[64]  陈尚君:《唐代的亡妻与亡妾墓志》,《中华文史论丛》,2006年第2辑,第43-81页。

[65]  大泽正昭:《唐宋变革期的家庭规模与结构——依据小说史料进行分析》,张国刚主编:《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五卷,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21页。

[66]  厉祖浩:《越窑瓷墓志》,第25页。

[67]  此处原文三字模糊,然疑仅一字模糊。

[68]  厉祖浩:《越窑瓷墓志》,第32-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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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来源/胡耀飞

责任编辑/王子烨

审核/胡耀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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