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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道歉的华为,也许有它的苦衷。

萧七公子 萧七的剑 2019-12-05
1
 
我理解媒体从业者们仗义执言的热血,我欣赏吃瓜群众们同情弱者的悲悯,但是拒不道歉的华为,也许确实有自己的苦衷。
 
2
 
李洪元,华为前员工。
 
2005年进入华为,2016年内部举报所在部门业务造假,2018年被劝退离职。
 
离职时候,单位提出的补偿方案是N+1,(也就是在公司工作N年,补偿N+1个月的工资),而李洪元要求的是2N(也就是在公司工作N年,补偿2N个月的工资)。
 
后来,单位通过工资卡补发了N+1,又通过私人账户给李洪元补了他要求的N-1(N+1和2N之间的差额部分),一共是30万元。
 
后来,华为公司部门主管举报李洪元敲诈勒索,李洪元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并于2019年1月22日被逮捕。
 
羁押251天后,2019年8月23日,李洪元被无罪释放。
 
原因是深圳市龙安区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李洪元不起诉。
 
2019年11月25日,龙岗区检察院做出《刑事赔偿决定书》,对李洪元给予十余万元精神人身自由损害金和精神补偿,并且向华为公司和李洪元父亲所在单位发函,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3
 
这个事情引爆舆论以后,媒体和群众纷纷要求华为出来道歉,让人意外的是,人们等来的不是道歉,而是一个非常强硬的声明:
 
华为有权利,也有义务,并基于事实对于涉嫌违法的行为向司法机关举报。我们尊重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的决定。如果李洪元认为他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我们支持他运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起诉华为。这也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
 
4
 
一纸强硬的声明,激起了更大的“民愤”,正规媒体、自媒体、吃瓜群众纷纷下场声讨华为,譬如:
 
澎湃新闻——拒不道歉的华为:没有同理心,让人害怕。
 
兽楼处——兽爷|大象踩了他一脚。
 
呦呦鹿鸣——我们终于把华为惯坏了吗?
 
欧阳乾来也——“爱国”的华为,却从不放过自己的员工
 
……
 
人们为华为赐名“牢厂”,纷纷按着它的头,等着它出来忏悔……
 
没想到的是,华为又让人们“失望”了。
 
12月5日,华为召开“华为起诉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的新闻发布会的时候,有媒体记者问李洪元事件,华为首席法务官宋柳平表示:这并不是一个劳动纠纷事件,华为是对涉嫌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举报,已经发布过相关声明。
 
华为是真硬。
 
5
 
开始的时候,我也想批评华为。
 
我想批评的原因是:
 
假如这个事情确实是诬告陷害,那么华为公司应该对李洪元表示一定的慰问和关切,毕竟是自己公司员工犯下的罪行,作为一家这么大的公司,理应体现一定的人文情怀。
 
假如不是诬告陷害,那华为公司也该出来解释清楚,回应公众关切。同时,也应该对李洪元表示一定的慰问和关切。
 
所以我认为无论如何,华为公司都应该拿出来一份更优秀的声明,而不是一份“又臭又硬”的公告,这既是对李洪元的伤害,也是对群众关切的傲慢。
 
但是在我冷静关注了这个事件几天后,我的想法变了,因为我发现,这个事情也许华为压根儿就没有办法回应。
 
6
 
所有人按着华为的头,愤怒的让他给李洪元道歉,其实都是基于一个事实:华为公司或者华为公司个别领导诬告陷害了李洪元,让他承受了251天的牢狱之灾。
 
但这里有一个问题,华为公司真的有诬告陷害李洪元吗?
 
7
 
对于这个事件,我谈几点看法:
 
第一,李洪元被劝离职,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2016年,李洪元内部举报信举报自己所在部门业务造假没有得到反馈以后,2017年又把任正非堵在了会议室门口,要直接对任正非汇报本部门业务造假情况。
 
任正非告诉他,先找别的领导反映,李洪元继续不依不饶,给任正非讲范雎说秦昭王的故事,其实也就是在教育任正非,范雎绕过丞相汇报秦昭王还听了呢,你任老板不该听听我的吗?
 
可是李洪元忘了,他只是华为的15级员工,是一个在华为干了12年的15级员工,说实话,这样的一个身份可能确实没有把任正非堵在会议室门口的资格。
 
如果一个企业可以接受这样搞,并且还升职加薪予以保护,那这老板一定是脑子进水,最终的结果是他会让员工把自己搞死。
 
李洪元在合同年即将到来的时候,害怕自己不会被续签,剑走偏锋采取了举报公司内部问题的方式,可惜的是他的剑走的太偏了,弄巧成了拙,求生作了死。
 
无论如何,大家其实可以看出来,李洪元离开华为,这里并没有什么不妥,企业实际上也没有做错。
 
第二,李洪元拿到手的2N比较诡异。
 
法律规定的是N+1,华为其他离职的员工拿的也是N+1,为什么一个很不招人待见的李洪元能拿到2N?不和他续签合同没有任何问题啊,为什么会答应给他2N呢?
 
还有,为何通过公司账户发了N+1,又通过私人账户发了N-1呢?
 
总之,要我是李洪元的话,我一定会问,为什么别人都是N+1偏偏给了我2N呢?
 
我一定还会解决的一个事情就是,为什么后来的N-1是私人账户转的呢?
 
李洪元说的是当时忽略了这个问题,我有不同的看法,我不相信一个连补偿的税款公司交了没有的人都要核实的人,会忽视私人账户给自己发工资吗?
 
那是华为,不是哪个施工队,正规的补偿一定是不会这样走程序的,李洪元要说他不懂这个,那我是真的不信。
 
第三,李洪元的不起诉,是证据不足不起诉,不代表李洪元就没有违法犯罪行为,只是现有证据无法满足起诉条件。要想证明李洪元确实没有违法犯罪行为,那除非再有其他事实可以支撑,譬如其他人因诬告陷害李洪元被追究法律责任。
 
但遗憾的是,目前并没有这样的事实可以支撑。确实是有一个证人改了证词的说法,但这样单薄的事实现在还根本证明不了任何事情。
 
……
 
如果以上三条我说的没错的话,那我想请问一句,华为应该不应该道歉?
 
 
8
 
我个人的意见是,不应该道歉。
 
如果不能确定李洪元有没有敲诈勒索,在只是证据不足不起诉的情况下,我认为只为迎合舆论的道歉是一种愚蠢的不负责任的饮鸩止渴的公关行为。
 
那么华为应不应该解释呢?
 
这个事情其实很尴尬,因为华为根本没有办法解释,华为在声明里说的很清楚,尊重公检法的处理决定,所以他们要尊重李洪元在法律上无罪这个事实,所以有些话他们根本没有办法说的那么清楚。
 
但其实,华为已经说了,就是那句话:华为有权利,也有义务,并基于事实对于涉嫌违法的行为向司法机关举报。
 
也就是说,华为认为自己的举报没有错。
 
可惜的是,很多人把华为这句话当成了傲慢。
 
9
 
无论如何,李洪元维权的路并未堵死。
 
假如有人诬告陷害,那公安机关应该会去侦查,倘若公安机关不侦查的话,李洪元还可以到法院提起自诉,通过法律维权的渠道是畅通的。
 
假如李洪元认为华为应该道歉,那么他也可以起诉华为公司,打一个名誉权的官司。
 
有人说李洪元能搞过华为呢?说些大象踩死蚂蚁的鬼话,可是现在的事实不是李洪元已经搞赢过一次了么?他已经无罪了,并且也拿到国家赔偿了,在这个不起诉决定上,他已经击败了人们想象中华为的“暗箱操作”,也击败了以为他有罪的深圳市公安局,在这种情况下再贩卖焦虑,是不是有点不厚道啊?
 
可奇怪的是,明知道被华为嫌弃的不行不行的李洪元,还在做着面见任正非的清秋大梦,眼下并未起诉华为,反而是挟着网友愤怒的情绪给华为施压,他说:我听全国人民的。
 
呵呵,你说这不是扯(   )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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