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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帛》 | 陳晨:《詩》簡讀札三則

陳晨 武大简帛 2023-03-07


《詩》簡讀札三則

陳晨

(河北師範大學文學院)

摘  要:安大簡《詩經·碩鼠》簡81“遆皮樂=或=”“遆皮樂=土=”、簡82“遆皮樂=蒿=”中的重文符號皆應從《毛詩》讀三遍,是在《詩經》類文獻中獨有的一種重文符號的特殊用法。阜陽漢簡《詩經·殷其雷》簡S014“印其離”當從《毛詩》讀。上博簡《民之父母》引《周頌·昊天有成命》“夙夜基命宥密”句應該讀爲“夙夜諆命有密”,同时對《尚書·洛誥》“王若弗敢及天基命定命”中的“基命”的相關訓釋問題也做了考證。

關鍵詞:《詩經》  重文符號  印其離  夙夜基命宥密

安大簡《詩經·碩鼠》重文符號補釋

安徽大學藏戰國竹簡《詩經·碩鼠》簡81“遆皮樂=或=”“遆皮樂=土=”和簡82“遆皮樂=蒿=”,分别對應《毛詩·碩鼠》三章之“適彼樂國,樂國樂國”“適彼樂土,樂土樂土”“適彼樂郊,樂郊樂郊”。其中“樂=或=”“樂=土=”“樂=蒿=”的讀法引起了學者們的關注。

整理者書中説:

“樂”“或”下有重文符號,若以《毛詩》爲準,則此處重文符號表示重複兩次,但其他古文字材料中未見如此用法。另外一種可能是《毛詩》是後人整理的結果,而簡本保留了早期的樣貌,本句原作“適彼樂國,樂國”。後兩章“樂土”“樂郊”與此類似。

秦樺林先生提出了不同的意見,其文中説:

《韓詩外傳》兩引此文,並作:“逝將去女,適彼樂土;適彼樂土;爰得我所。”又引次章亦云:“逝將去女,適彼樂國;適彼樂國,爰得我直。”安大簡《詩·碩鼠》“遆(適)皮(彼)樂=或=”“遆(適)皮(彼)樂=土=”“遆(適)皮(彼)樂=蒿=”三句,……很可能在傳抄過程中有意删改,蓋其所據底本原作“遆(適)皮(彼)樂或樂=或=”,抄手貪圖省事,故删去中間的“樂或”二字。

吴洋先生也對這種現象做出了説解,其文中説:

後世學者在傳授和解讀《詩經》時,爲了湊成整齊的四字句,必須進行補充,於是就造成了《毛詩》和《韓詩》不同的選擇。

我們認爲安大簡《碩鼠》這三處帶有重文符號的簡文仍當從《毛詩》讀,重文符號前的文字需要讀三次,這是《詩》類文獻一種重文符號的特殊用法。眾所周知,絶大多數戰國秦漢簡帛的重文符號確實重複兩次,但也不絶對,並不像整理者所説“其他古文字材料中未見如此用法”,有的重文符號表示重複讀三次或四次。程燕先生引了清華簡《耆夜》中的例子證明了這一點。在尹灣漢簡《神烏賦》的引《詩》中也出現了類似的情況。《神烏賦》簡127引《詩·小雅·青蠅》,簡文作:“《詩》云=青繩,止于杆。”整理者釋寫作:“《詩》[云]:‘云=(云云)青繩(蠅),止于杆(?)”。從釋文看,整理者認爲此處缺一個“云”字,故用“[]”表示簡文誤脱。裘錫圭先生説:“也有可能書寫者在這裏是用重文號的每一點代表一個重文的,‘云’字加兩點就代表三個‘云’字,跟一般的以兩點或兩短橫代表一個重文不同。”裘錫圭先生認爲《神烏賦》此處並没有缺字,而是重文符號重複兩遍,是正確的説法。不過可能跟重文符號是一點或兩點關係並不大。

類似的用法還出現在清華簡《耆夜》中,程燕先生文中也提到,不過並未詳述,下面將《耆夜》中的三個例子稍作展開説明。《耆夜》簡3:“王夜(舉)(爵)(酬)縪(畢)公,(作)訶(歌)一夂(終)曰樂=脂(旨)=酉(酒)=”,簡文中“樂脂酉”三字後均有重文符號,整理者將詩名讀爲“樂樂旨酒”,是正確的,目前並没有不同意見。作爲詩名的“樂樂旨酒”同時也是詩的第一句,這與《詩經》中一些取詩文的首句爲詩名的現象相同,如《王風·君子於役》《小雅·十月之交》等。此處簡文中的“樂=脂=酉=”讀爲“《樂樂旨酒》:“樂樂旨酒。”“脂”“酉”二字後的重文符號皆表示該字讀兩遍,這是與戰國秦漢簡帛中的慣例相同的。但是“樂”後只有一個重文符號,該字卻需要讀四遍。同篇簡6:“周公夜(舉)(爵)(酬)縪(畢)公,(作)訶(歌)一夂(終)曰贔=”,其中“贔”字之後亦有重文符號,該字整理者認爲可讀爲“央”或“英”,學者們有一些不同的意見。不過“贔贔”應該是摘取了首句前兩字爲詩名,這一點是可以基本肯定的。整首詩都是四言的形式,所以首句一定是“贔贔戎服”四字。如此一來“贔”字應該跟上文“樂“字一樣,在文中讀四遍。簡7-8:“周公或夜(舉)(爵)(酬)王,(作)祝誦一夂(終)曰明=上帝”,“明=”與上文的兩例情況相同,亦需讀四遍。

綜上,在尹灣漢簡《神烏賦》中“云=”,“云”字讀三遍。在清華簡《耆夜》中“樂=”“贔=”“明=”,重文符號前面的字均需讀四遍。從這些例子中都可以看出戰國秦漢簡中的重文符號並不都是重複一次。李均明先生等編寫的《當代中國簡帛學:1949-2019》一書中講到簡牘符號時説:“用今天的眼光看,或許這些簡牘符號具有較大的隨意性。簡牘符號作爲輔助記録和閲讀的手段,是在當時特定的語境下形成的,具有約定俗成的性質,隨意性這個問題是不存在的”,是非常有道理的。本文提到的幾個例子也有“特定的語境”,它們的共同點是都出現在《詩经》類文獻中,由於《詩經》中有較多的疊音詞和由重疊雙音節詞構成的詩句,所以重文符號的使用比較普遍。而且《詩經》屬於經典文獻,傳誦度比較高,詩歌四言的形式也是非常固定的,不太會有引起誤會的可能。同時我們認爲重文符號確如李書中所説無所謂,或是不存在“隨意性”,重文符號只表示重複,至於重複幾次,要依據“特定的語境”。

故此,我們認爲安大簡《碩鼠》的三例用法與上文所提到《神烏賦》和《耆夜》中的重文符號都屬於有“特定的語境”,需重複兩遍。安大簡《碩鼠》三章的“遆(適)皮(彼)樂=或=”“遆(適)皮(彼)樂=土=”“遆(適)皮(彼)樂=蒿=”當如《毛詩》讀。《韓詩》與《毛詩》的差異或許也因重文符號而起,在傳抄過程中,《韓詩》傳受者很可能對重文符號使用的“特定的語境”理解不到位,所以按照一般的用法,認爲重文符號讀兩遍,但如此則句式不整,或以爲“適彼”二字後誤脱去重文符號,因此補了“適彼”二字。

阜陽漢簡《詩經》“印其離”改讀辨析

阜陽漢簡《詩經》S011、S012、S013、J13、S014的內容是《召南·殷其雷》的殘句,與今本異文較多。其中較爲重要的是一則“印其離”,不少學者對其含義進行了考證。爲便於討論,現將簡文殘缺之處補全,釋文抄録於下:

【印其離,在】南山之陽。何斯韋(違)斯,莫敢S011【或遑。振振君子,歸哉歸哉。】

【印其】離,在南山之側。S012【何】斯韋(違)S013斯,莫敢J13【遑息。振振君子,歸哉歸哉。】

印其離,在南山之下。何斯韋(違)S014【斯,莫敢遑處。振振君子,歸哉歸哉。】S015

毛詩《殷其雷》原詩如下:

殷其雷,在南山之陽。何斯違斯,莫敢或遑。振振君子,歸哉歸哉。

殷其雷,在南山之側。何斯違斯,莫敢遑息。振振君子,歸哉歸哉。

殷其雷,在南山之下。何斯違斯,莫或遑處。振振君子,歸哉歸哉。

整理者對全詩每章頭兩句的考釋説:

起首二句,毛傳云:“殷,雷聲也,山南曰陽,雷出地奮,震驚百里;山出雲雨,以潤天下。”鄭箋云:“雷以喻號令于南山之陽,又喻其在外也。召南大夫以王命施號令于四方,猶雷殷殷然發聲于山之陽。”按:《阜詩》首句作“印其離”,可解爲同音假借,亦可解爲與毛、鄭訓詁不同。“離”,似爲别離之義。“印”“殷”可讀爲“慇”。《説文》:“慇,痛也。”段注謂即《邶風·柏舟》“耿耿不寐,如有隱憂”之“隱”,臧鏞堂所見建本正作“隱”,亦“慇”之假借字。毛傳:“隱,痛也。”《廣雅·釋詁》:“殷,痛也。”《爾雅·釋訓》:“慇慇,憂也。”“印(慇)其離”,傷痛别離也。“何斯違斯”,林義光説前一“斯”字及“違”皆離也;後一“斯”字訓爲“此”,“言何故離此也”,則文意恰與“印其離”相承,可以參考。《阜詩》“違”作“韋”,字通。“歸哉歸哉”,姚際恒説“是望其歸之辭。”前有别離,後乃望歸,前後亦正相呼應。

陸錫興先生同意整理者看法,其文中説:

《楚辭·離騷》序云:“離,别也。騷,愁也。”洪興祖《補注》引太史公曰:“離騷者,猶離憂也。”義同。而此篇言召南大夫遠行從政,而期“歸哉,歸哉”,皆“傷痛别離”之旨。

胡璇先生認爲兩讀皆可,文中説:

“印其離”無論讀爲“磤其雷”,還是讀爲“慇其離”,都文從字順。若讀爲“磤其雷”,則該詩運用了“興”的藝術手法,主人公由雷聲而想起在外服役未歸的丈夫。若讀爲“慇其離”,則該詩直入主題,開頭便是主人公傷痛其夫離别在外。至於這兩種讀法孰優孰劣,則見仁見智了。

我們認爲簡文“印其離”仍當從《毛詩》讀爲“殷其雷”。清人馬瑞辰《毛詩傳箋通釋》引《文選》李善注、《廣雅》等言:“殷爲磤之省借”,胡璇先生從之,我們認爲似不必改讀爲“磤”。“殷”在早期文獻中即有“盛”“大”“眾”等義,如《左傳》成公十六年:“方事之殷也”,杜預注:“殷,盛也。”《莊子·山木》:“此何鳥哉,翼殷不逝,目大不覩”,陸德明釋文云:“司馬云:殷,大也。”《詩·鄭風·溱洧》:“殷其盈也”,毛傳:“殷,眾也。”表示雷聲之大的“磤”是從“殷”分化而來,出現時代較晚,典籍借用“殷”表示物之盛大,不必改讀。整理者讀爲“慇其離”雖説比較通順,不過從《詩經》的體例和詩義表達上來看,從毛讀爲妥,理由如下。

首先,從《詩經》的體例來看。《詩經》中“……,在……”是一個固定的句式,經常出現在全詩或者某一章的開頭,在《詩經》中有如下一些詩句:

(1)關關雎鳩,在河之洲。(《周南·關雎》)

(2)爰有寒泉,在浚之下。(《邶風·凱風》)

(3)泛彼柏舟,在彼中河……泛彼柏舟,在彼河側……(《鄘風·柏舟》)

(4)孑孑干旄,在浚之郊……孑孑干旟,在浚之都……孑孑干旌,在浚之城……(《鄘風·干旄》)

(5)有狐綏綏,在彼淇梁……有狐綏綏,在彼淇厲……有狐綏綏,在彼淇側……(《衛風·有狐》)

(6)綿綿葛藟,在河之滸……綿綿葛爰,在河之藟……綿綿葛藟,在河之漘……(《王風·葛藟》)

(7)湛湛露斯,在彼豐草……湛湛露斯,在彼杞棘……(《小雅·湛露》)

(8)菁菁者莪,在彼中阿……菁菁者莪,在彼中沚……菁菁者莪,在彼中陵……(《小雅·菁菁者莪》)

(9)皎皎白駒,在彼空谷。(《小雅·白駒》)

(10)駉駉牡馬,在坰之野……駉駉牡馬,在坰之野……駉駉牡馬,在坰之野……(《魯頌·駉》)

(11)日之方中,在前上處。(《邶風·簡兮》)

(12)彼姝者子,在我室兮……彼姝者子,在我闥兮……(《齊風·東方之日》)

(13)所謂伊人,在水一方……所謂伊人,在水之湄……所謂伊人,在水之涘……(《秦風·蒹葭》)

其中(1)-(10)中的詩句都是位於全詩的開頭或某一章的開頭處,與《殷其雷》的句式和位置完全相同。(11)-(13)這三組詩句的位置在詩篇中間,不在全篇或者某章的開頭。不難發現的是這十三組詩句中“在……”前面一句中都有一個主詞,或是人或是物,完整地表達了“某人或某物在某處”的意思,無一例外。同理可知,“印其離/殷其雷”亦當符合《詩經》中這一慣例,所以“印其離/殷其雷”當是“在南山之陽”“在南山之側”“在南山之下”的主詞,與上舉十三處詩句中的主語一樣,表示具體的人或事物,很顯然“印其離”不符合這一《詩經》用語慣例。此外,我們發現這一慣例大多出現在《國風》之中,可見這種句式爲當時民歌所習用。這幾句詩的意思是“盛大的雷聲在南山之陽”“盛大的雷聲在南山之側”“盛大的雷聲在南山之下”。

其次,從藝術手法上來説,胡璇先生指出讀爲“殷其雷”是運用了“興”的手法,這一看法是正確的。上文所提到的十三組詩句中的前十處基本都是用“興”的手法,從表現手法上來説更符合《詩》的文學性,能够使讀者身臨其境,更有畫面感。正如馬瑞辰所言:“蓋以雷聲之近而可聞,興君子之遠而難見。”周嘯天先生説:“詩篇一開始就寫雷聲隆隆,雨意甚濃,陰沉沉的天氣與陰沉沉的思婦之心達成一種微妙的聯繫,以雷聲殷殷興起情人的焦灼感。”劉毓慶、李蹊先生也提到:“詩以雷聲起興,好像也是實寫。雷聲從‘山陽’至于‘山側’‘山下’……雷聲越來越近,雨越來越緊。與妻子‘歸哉歸哉’的聲音相呼應,構成了一幅‘滿天風雨滿天愁’、悽悽慘慘的夫妻離别圖。”若簡文讀爲“慇其離”,其表達效果則遠不及之。

綜上,無論從《詩經》的用語習慣,還是從藝術表達來説,這句詩讀爲“殷其雷”要比“慇其離”更好。

從上博簡《民之父母》引《周頌·昊天有成命》釋“夙夜基命宥密”及《尚書·洛誥》“王如弗敢及天基命定命”

上博簡《民之父母》簡8引《周頌·昊天有成命》作“城(成)王不敢康,(夙)夜命又”,整理者從《毛詩》將後一句讀爲“夙夜基命宥密”。黎廣基先生認爲“基命”謂周人始受天命,又將“密”釋爲“宓”,“宥密”讀爲“有服”,整句意爲“日夜服行上天之基命”。趙建偉先生將“基命”釋爲“共命”,即“恭命”,意爲“恭敬上天之成命”。又從于省吾先生關於本詩的釋讀意見,將“又”讀爲“有勉”。

夙夜基命宥密,毛傳云:“基,始。命,信。宥,寬。密,寧也”。《禮記·孔子閒居》可與上博簡《民之父母》對讀,是同篇文獻的不同版本。其中引本句作“夙夜其命宥密”,鄭玄注云:“《詩》讀‘其’爲‘基’,聲之誤也。基,謀也。密,靜也。言君夙夜謀爲政教以安民,則民樂之。”鄭玄關於“基”的兩條注釋意見有所不同。“基”訓爲“謀”亦見於《爾雅·釋詁》。于省吾先生認爲《孔子閒居》中的“其”字當如字讀,將該句詩讀爲“夙夜其命有勉”,指出“命”就是“昊天有成命”之“命”。季旭昇先生認爲“基命”當從鄭玄注《孔子閒居》釋,理解爲“經營文武傳下的天命”,又認爲“密”當讀爲“毖”,訓慎,“宥密”即寬和謹慎。

今按,《周頌·昊天有成命》“夙夜基命宥密”,當讀爲“夙夜諆命有密”。簡文中的“”是“諆”的異體,讀如字,訓謀。《昊天有成命》作“基”,《孔子閒居》引作“其”都應該是假借用法,本字當作“諆”,訓爲“謀”。首先,從本句的語法上看,“成王”是主語,“夙夜”是時間狀語,其後應該是表示動作的謂語,因此作“諆”,訓爲“謀”更符合語法。其次,“諆”見於傳世文獻和出土文獻,皆可訓謀。如《後漢書·張衡傳》:“回志朅來從玄諆,獲我所求夫何思”,李賢注:“諆,或作謀。諆亦謀也”。《玉篇·言部》《廣韻·之韻》皆云:“諆,謀也。”又如《師㝨簋》“折首執訊無諆”,張世超先生等著《金文形義通解》中認爲該字即記志、計算本字,“計”有謀劃之義,因此又可引申訓爲“謀”。是很有道理的。需要説明的是,《説文》言部亦有“諆”字,訓爲“欺”,應該是“欺”的異體字,與訓爲“謀”的“諆”同形,但表示兩個不同的詞。另外,天星觀卜筮祭禱簡中也出現了這個字,原簡文作“”,滕壬生先生隸定爲“諆”,關於該字的釋讀目前尚有争議。

毛詩之“宥”和簡文“又”,當讀爲“有”。宥从有得聲,故可相通,古書中亦不乏其例。如《書·梓材》“戕敗人宥”,《論衡·效力》引作“彊人有”,《校釋》云:“古‘宥’字或作‘有’”。無論在楚簡中,還是在傳世文獻中,用“又”表示“有”都極其常見。“有”在這句詩中作助詞,爲形容詞詞頭。這種用法在《詩經》中比較常見,如“有蕡其實”(《周南·桃夭》)、“憂心有忡”(《邶風·擊鼓》)、“庸鼓有斁”(《商頌·那》)等。之所以不從今本如字讀“宥”的原因在於文義方面。《昊天有成命》上文云:“昊天有成命,二后受之”,鄭箋云:“昊天,天大號也。有成命者,言周自后稷之生,而已有王命也。文王、武王受其業,施行道德,成此王功。”詩文中的“之”代指上句的“成命”,“成王不敢康,夙夜基命宥密”中的“命”也應該指天之“成命”,“夙夜基命”是指成王早晚都順此天命,謀劃經營。因此“宥密”是形容“基命”的,用以表達成王謀劃經營天命的狀態。“密”可從古注訓安寧,表示成王專心安寧地順應、謀劃天命。

《尚書·洛誥》也有“基命”,原文作“王如弗敢及天基命定命”,此處的王亦指成王。古今諸家關於這句話的解釋比較紛繁。首先是關於此句的斷句,僞孔傳主張這十個字連讀,將“及”理解爲“及知”,孔穎達疏將“及”訓爲“與”。清人孫詒讓認爲“王如弗敢及”爲一句,將“及”解釋爲“逮及前王”。于省吾、劉起釪等從之。其次是關於“基命”的解釋,古注中基本都將“基”訓作“始”。近人周秉均《尚書易解》將“基”訓爲“謀”,書中説:“及天基命定命,謂參與上天謀命以周家之定命也。上‘命’字動詞,下‘命’字名詞。”其中關於“及”和“基”的訓解是非常正確的,不過對於兩個“命”的解讀稍顯迂曲。“王如弗敢及天基命定命”中的“及天”“基命”“定命”是三個動賓短語,它們有共同的主語成王,“基命”“定命”是並列關係,它們與“及天”是承接關係。整句話的意思因爲在洛邑營建都城是一件大事,必須順應天意,成王因自謙,在前期謀劃和最終確定營建洛邑的這件事情上,好像有所畏懼,因此不敢參與上天的旨意。表達了成王對天命的敬畏,對營建洛邑的重視與謹慎,及其謙遜的態度。正因爲成王在此事上表現得謙遜又謹慎,所以才有後文説周公代替成王占卜和考察,以曉明天意。

綜上,《周頌·昊天有成命》和《尚書·洛誥》中“基命”之“基”都是“諆”的假借,訓爲“謀”。“基”字本身从土,本义爲地基,引申爲基础和開始之義,即《爾雅》所言“始”也,至於《爾雅》訓爲“謀”則是“基”的假借義,本字在早期出土文獻和傳世古書中都寫作“諆”,當如學者所説與“計”“記”關係密切。因“諆”與“基”諧聲,故可通假。


本文原載《簡帛》第25輯,引述請據原文。

編輯|張志鵬

審核|魯家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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