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总法嘉谈 | 律八股浅议——外部律师如何走心地码字(二)

沈悦志 法嘉LAWPLUS 2022-04-11

来源:律商视点

码字是门艺术,而法嘉的金牌导师——沈悦志老师可谓是深谙此道,他不但在自己码字上浸淫许久、常常笔耕不辍、专栏文章质、量俱佳;也在“看别人码字”上颇有造诣——且看沈老师的《律八股浅议》系列的文章即可窥得一二,众多资深律界大拿也纷纷觉得收益匪浅。


往期链接🔗:总法嘉谈|律八股浅议 —— 外部律师如何走心地码字(一)


然而,更重磅的在这里——法嘉针对律师推出的“法嘉·芝麻开门计划——精英律师跃迁课程”


在课程中,我们隆重邀请了沈悦志老师为学员们带来《总法教你打造优秀律师的个人IP》课程,帮助精英律师学员掌握市场推广的技术和艺术,让大家的执业之路再·跃·迁。




秋季班的火热招生仅剩最后一天!

最后三个优惠名额手慢无!!!


您的同班同学——Clifford Chance、Baker&Mckenzie、Morgan Lewis、方达、金杜、君合、中伦、竞天公诚、大成、世泽、观韬中茂等知名律所的精英们正在向您招手,快来与他们一起跟着这位法律界大IP收获市场营销技能吧!


指路链接👉:🔗招生简章;🔗走心回顾

1、拨打报名咨询电话:13816321539 费老师

2、添加报名咨询微信

 法嘉小助手

长按识别二维码,添加好友




前篇叨叙了外部律师码字时值得考量的目的与受众对象问题(指路🔗:总法嘉谈|律八股浅议 —— 外部律师如何走心地码字(一)),本篇再侃侃外部律师码字时的时间因素、地点因素及专业品性问题。

一、 何时而写

法律人共同体过去数年的普遍观察是:中国法制发展已经进入飞速发展阶段,法律的立改废全面提速,对于法律人的智识更新也提出了巨大挑战(备注:各位法律同仁想必对于去年《民法典》颁布后法律执业人共同体内一片热议与苦叹还记忆犹新)。基于前述原因,外部律师或出于业务营销目的,或基于专业能力展示目的,码字成文亦相应骤然加速。试以新法述评为例。大多数情况下,新法颁布之后数小时内,外部律师的相关述评便已经上线。针对此种“现时专送”,笔者欣赏钦佩外部律师勤勉专业精神的同时(律师这活儿,总是有很多窗外灯火阑珊烟火气鼎沸而你我仍在办公室里孜孜以求的“孤独”时分),仍然要建议,应区分不同法律与实务领域从而确定不同码字成文交付时限(所谓“lead time”)。细述之,若相关新法是基于颁布前若干行政法规、规章的更新且其中关键变化或根本性变化(所谓根本性变化,例如规制理念、规制框架、规制措施、法律责任等)并不多,则针对此等新法的述评,绝大多数情势下应是速度优先,力争早日码字成文拼个手速,抓住作为潜在客户的读者无比珍贵的初始第一眼注意力。而如何区分关键变化或根本性变化,便是考验外部律师对于相关实务领域立法与执法沿革的智识经验积累的深度与厚度了,见仁见智,此处不赘。但若相关新法的前述关键变化或根本性变化太大,或是对先前旧法的大修,则负责任的外部律师在码字时,必然会涉及到相关立法与执法沿革的梳理、对比及分析,故从品质控制角度看,此时码字行文便不应以速度为唯一考量因素。梳理清楚想通想透再行文,方可避免肤浅乃至“翻车”之虞。于2021年6月10日颁布的《安全生产法》便是一件显例。基于中国对于安全、健康及环境的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法》从法律规制的广度、深度及强度、法律责任及执法监督都是脱胎换骨式的修订,非常有必要在前述法律修订颁布后,先让子弹飞一会儿,沉下心来,系统深入梳理立法修订理念与相关规制条款的强化,帮读者梳理清楚立法沿革与沿革背后暗含的未来发展趋势,如此,则相关码字行文必为上品。而如相关法律变化具有较浓厚的国家之间政经博弈背景或涉及地缘政治因素时,例如制裁与出口管制、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则码字著述自当更加小心,最起码自我应该对相关问题不仅有“术”方面的精通,更应有法律人应有的中立与专业精神(所谓“道”)。行文至此,笔者不禁想起,若干年前,某家国际律所知名反垄断大咖曾长时间连续地码字,抨击时任中国经营者集中申报受理审议机构即商务部的审批进度迟缓与审批过程不透明。客观而言,中国于2008年施行反垄断法,当时由于执法经验缺乏且团队力量不足,相比较欧美其它反垄断法域,的确有过审批进度迟缓的现象,然摘下有色眼镜,每种新法律制度开始正式执行时,相关执法机构总是有个逐步积累执法经验从而不断提高效率的过程,此点规律于欧美亦概莫能外。无视此点,便于中国商务部受理经营者集中申报初期即大加抨击,其实除了比较浅薄地取悦国外对中国不甚了解的客户之外(之所以定性为浅薄,在于外部律师从不应以抨击相关执法机构为核心价值所在,核心价值在于为客户解决掉问题)。笔者早期一直拜读学习这位大咖的码字著述,然而令人遗憾地是,读了太多太多周而复始的抨击且其间有价值的竞争分析与执业经验愈益稀少,笔者渐渐地也就不再去他所在的律所网站去下载学习。最后多说一句:随着VUCA时代持续且暂时未见有终期,相关国际律所对于中国相关法制的分析与评价,仍然需要高度注意自身自觉或不自觉的偏见(所谓“unconscious bias”),秉承法律人的中立专业精神妥善为之,否则极端情况下,恐怕不仅是丢掉中国客户与业务这么简单,实不足取。

论及时间因素,还有个值得思考与讨论的话题就是:何时为最佳时点发布外部律师耗费更多时间与心血创作的年度或半年度相关法律实务领域总结报告,例如并购交易趋势与核心交易条款演变分析、反垄断法执法统计分析报告等等。首先,就笔者有限目力所及,相关定期法律实务领域总结报告,较之于前述新法速递,深度与广度而非时效性方为其核心要素,从而外部律师无须赶时间;其次,关于其发布时点,就作为其核心受众之一的公司法律合规部而言,每年七八月或十二月下旬至年底,由于公司日程安排与管理层休假因素,都是相对空闲一点的时间,同时也是法律合规部集中时间加深自我专业能力提升的好时间(毕竟每日每周每月都拨出固定时间进行自我专业能力提升不是每一位公司法律合规部人员都能拥有的奢侈),因此,于此时间段发布相关报告,可能受众时间更阔绰,注意力更集中,从而效果会更好。顺带提一句,已经有更多的中国律所参与到具有国际水准的年度报告编撰中。此等工作,一如某次席间与某圈所新锐合伙人所聊,中国律所似可有所取舍,力争共同参与的国际律所至少都是相关实务领域内的有名之辈。试想:如果一家中国律所与Cravath,Swaine & Moore LLP、Wachtell,Lipton, Rosen & Katz这样的big law并列,对于相关著述的质量与律所品牌美誉度本身就是一笔浓重的背书。

二、何地而写

言及外部律师码字著述的地点因素,最主要的因素在于要区分是国内客户与国内业务,还是国际客户与国际业务。易言之,外部律师是在中国为中国客户码字分析国内的法律问题,还是在涉外法律服务领域为国际客户码字分析涉外法律问题。

总体而言,针对中国客户,鉴于相关客户对于中国法律文化与执法司法实践的熟稔程度,相比下文所述国际客户,码字著述难度相对较低,外部律师码字著述大多数情况下可以直奔主题,而无需过多地背景介绍铺陈。而针对国际客户与国际业务,因涉及中国立法、执法及司法实践,如何把中国法的视野与洞察带给国际客户,实在是让中国外部律师挠头的事情,且此等挑战于中国持续强化涉外经济立法的当下,只会愈加突出。依据笔者多年但仍然有限的观察,注释与后备(back-up)分析于此便至关重要。一个问题的中国法背景,可能于正文中介绍太过累赘而冲淡正文,与其如此,倒不如以详尽的注释与后备分析乃至相关背景资料索引,给国际客户一个深入学习了解的渠道,这绝对是值得赞赏的专业精神。

言及地点因素,还有一种场景是与国外律师同行通过码字著述交流。与上文所述国际客户相比,国外律师同行具有法律基本素养,从而交流沟通难度略低;然为取得更好更透彻的交流效果,中国外部律师于码字著述时,不时借助些比较法的方法,不仅分析中国的相关做法与实践,而且再推演至相关异地法域的制度。以人类沟通交流之规律而言,这样沟通交流的效果更好更透彻。

三、码字著述的专业品性

一如外部律师其它执业活动一样,外部律师码字著述作为或出于市场营销目的或展示专业能力目的,专业品性仍然至关重要。作为一个多年大量拜读学习外部律师码字著述的法总,个人有限观察及经验,专业品性赖于以下几个要点:

1.  思定而后作

法律问题是一件基于事实、公共政策、价值取向等诸多因素的复杂事物。作为法律问题解决的建议方,自身一知半解,没有一定的视野与洞察力,相关问题没有观察透彻、相关法律分析没有扎实根基,则相关法律建议必然没有可行性。因此思考清楚再动笔,实为对潜在客户负责更是对自身职业声誉负责的好做法。

2.  求真

法律实务问题皆为关系公司风险、战略执行及业务顺利运营的大问题。因此外部律师于码字著述中,自然需要基于真实问题,依据自身法律智识经验,提供真实可行的法律建议与解决方案。

3.  创新性

莎翁有言,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定程度上,对于同一法律问题的观察,于许多情势下,基于法律专业素养亦有不同视角与分析。即便是殊途同归的分析,从码字著述的视角、逻辑分析结构、呈现方式等方面,也可以有自我的风采。如此,创新性是值得法律实务共同体推广之风尚。

法嘉·总法嘉谈

作为一名法律人来说,“总法律顾问”意味着时光与经验的沉淀,意味着资历同智慧的兼具!

他们就像是大海中的灯塔,天空中的明星,指引着法律人努力的方向。

其实——他们还实力与文采并存,有一颗笔耕不辍的心!

“总法嘉谈”专栏由此而生。

我们将收集总法律顾问们的笔墨佳作,感受他们字里行间流露出的专业素养和人生智慧。

站在他们的肩膀上,读法律、看人生、观世界。



沈悦志

法嘉导师

德国汉高集团

北亚区(大中华区、韩国及日本)总法律顾问

德国汉高集团大中华区执行委员会委员

沈悦志,资深总法律顾问,拥有逾二十年的跨国公司法律事务管理经验,任职德国汉高集团至今已逾十四年,期间带领团队处理了数目众多且纷繁复杂的跨境或国内公司重组、业务剥离、并购、劳动、反垄断、税务、海关、争议解决、政府事务、合规及公司治理等法律事务或项目,并于2015年被ALB评选为首届中国最佳总法律顾问之一; 此后于2018年与2019年被钱伯斯评为“大中华区最具影响力的总法律顾问(25位)并多年连续入选Legal 500 GC Powerist。

近期热点活动

律师如何正确地“拼命”和“革命”,以至可以“改命”?

2021年度·卓越法务与合规精英班招生简章

全明星天团!剧透2021年度的卓越法务与合规精英班导师阵容!

“沪航”贸易高质量发展之出口管制专题培训顺利举办

数字经济与全球数据治理系列研讨会成功举办

近期热点文章

大律嘉谈 | 东京之上 ——奥运无处不在,人生时刻精彩

总法嘉谈|一枚法律人的旅行笔记,有多不同?

看过来!律师也可以在这里搞事情!

中年好友范仲淹

律师的四天值多少?这门神仙课程值得!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