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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公安局局长刘洋买官实录

何光伟 何光伟v 2022-11-20

信阳市前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政法委书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李长根在主政信阳市公安局期间多次收受他人财物630.953388万元,行贿者基本都是信阳市公安局及下辖十县区公安局的30余局长、政委或队长。虽然李长根死于狱中,但那30余位买官者至今仍然稳如泰山。


虽然我要求信阳市公安局公布李长根的卖官名单,并要求其告知让这30余买官者继续担任公安局局长、政委或队长的法律依据,但这一年多以来经信阳两级法院枉法裁判后,那些买官者们在信阳部分领导的袒护、包庇下,他们不仅继续做着他们买来的官,他们还变得更加要脸了,不许我说他们买官。


比如信阳市息县公安局局长刘洋,根据李长根的判决书披露,他应该就是其中的一位买官者。经河南公安厅教育整顿试点后,我仅仅在息县公安的官方微博评论一句:“2008年至2014年期间,被告人李长根利用担任信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政法委书记的职务便利,接受刘某3的请托,在办公室四次收受刘某3总计16万元人民币,将刘某3从固始县公安局副局长逐渐提拔为信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政委、光山县公安局政委、局长,并承诺继续对刘某3在工作上和职务晋升上提供帮助。”……立即被息县公安拉黑。


我不知道是息县公安局官微的小编为讨好刘洋局长,见不得我说刘局长是跟李长根买官拉黑我,还是刘洋局长主动下令拉黑我的,总之他们不希望别人说刘洋局长就是一个买官者,更不能让别人知道他就是一个行贿买官的犯罪分子。领导嘛,毕竟是一个县的公安局局长,面子还是得要的。这个作为普通老百姓,我非常理解领导的想法。虽然为了做局长可以不要脸到去买官,但你不能说我是买官者,更不能让人们知道我就是一个行贿的犯罪分子。说了就是不对的,虽然不要脸死要面子也是有些人的人之常情嘛。




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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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公安局前局长李长根卖官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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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们买个局长的面子?
查处信阳公安系统31名买官者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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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根卖官鬻爵  你们管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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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官卖官是腐败中的“战斗机”
刀刃向内 信阳公安明港分局局长落马
买官报销(附名单)法院拒不移交犯罪线索
过冼村派出所
信阳公安系统应掀起一股投案自首的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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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买官的老乡们 投案才是你们唯一的出路

 我跟刘洋局长不一样,越不让说我越想说,我还得必须说。我若不说你是一个行贿买官的犯罪分子,就对不起我起诉信阳市公安局开两次庭的三趟来回高铁票和机票钱。告信阳市公安局我可是花了真金白银,那是我的血汗钱。我没攒起来想着也回信阳买个公安局局长干两届。所以我花钱了,我就得说几句话。我这么说,不知道各位局长们能不能理解。
 

              跟你们买官一样,这两份判决书也是我花钱买来的

我虽然是一个普通老百姓,混了半辈子也没能买个公安局局长干干,一则是没钱买,二则也没条件认识大领导。用俺们信阳的话说:混的不屌照。所以各位局长们也别笑话我。

我是一个爱记仇的人。尤其是那些不让我说话的人,对那种情况我真的很生气。所以息县公安局官微拉黑我微博,让我三天无法评论,真的不对。

                 官微要有官微的样子,官微更要有官微的气度

今晚喝了二两小酒,我又看了一遍李长根局长的判决书。决定把刘洋局长如何跟长根局长买官的过程摘录出来,让那些想买官还没去买的领导们学习一下,让那些关心领导买官的吃瓜群众们欣赏一下。还望刘洋局长不要怪我,要怪就怪你们的长根局长,他收了钱买了官最后连你们也卖了。

 以下为息县公安局局长刘洋跟长根局长的买官过程:

 2008年至2014年期间,被告人李长根利用担任信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政法委书记的职务便利,接受刘某3的请托,在办公室四次收受刘某3总计16万元人民币,将刘某3从固始县公安局副局长逐渐提拔为信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政委、光山县公安局政委、局长,并承诺继续对刘某3在工作上和职务晋升上提供帮助。(经老何核对,长根判决书里的刘某3就是刘洋同志,他跟长根买官后,后来又从光山县公安局调任息县公安局局长。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予以证实:

1、被告人李长根供述:2008年春节前的一天,固始县公安局副局长刘某3到其办公室,以调回市局工作为由送10万元人民币。2008年8月份,经其安排,刘某3担任信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副政委。2011年11月份,经其推荐,刘某3担任信阳市光山县公安局政委。
2013年的春节前的一天,因光山县公安局局长职位空缺,刘某3到其办公室,以让推荐他担任光山县公安局局长为由送一个信封,内装人民币2万元。2013年2月份,经其推荐,刘某3被任命为河南省光山县公安局局长。

2013年的中秋节前的一天,刘某3和光山县公安局政委赵某到其办公室送了2万元人民币。

2014年的春节前的一天,刘某3和光山县公安局政委赵某到其办公室送了2万元人民币。

刘某3当上局长后送钱一是感谢给他调整了新的工作岗位,二是联络感情,让其对他有好感,在工作上能够给他支持。

                不要脸死要面子 就是让你跟我说不成,拉黑

2、证人刘某3证言证明,2008年至2014年期间,其为了工作得到提拔和照顾,四次向李长根行贿共计16万元,其中6万元是使用的公款,后安排人找发票在光山县公安局财务上冲抵了。

3、证人赵某证言证明,2013年至2014年期间,其两次同刘某3一起向李长根行贿共计4万元,用的是光山县公安局的公款,后安排曾某1找发票冲抵了。

4、证人曾某1证言证明,2013年至2014年期间,刘某3安排其从光山县公安局财务上借2万元,赵某安排其从财务上分两次借共计4万元,其找发票在光山县公安局财务上冲抵了。

5、证人李某72015年1月20日书写的情况说明:证明2008年春节前准备了10万元交给丈夫刘某3。

6、光山县公安局2013年至2014年记账凭证共计12张,证明相关的财务人员曾某1在时任局长刘某3、政委赵某等的安排下,用以上票据冲抵给李长根在2013年至2014年送6万元现金的事实。

再仔细看看,刘洋局长不仅用16万元钱向李长根行贿买官,竟然还把其中的6万元拿回光山县公安局找发票给报销了。除了买官行贿犯罪,这也是妥妥地贪污犯罪啊。请问信阳市监察委的领导们,你们是看不见了还是听不见了?还是刘洋局长的位置就是你们卖的?

刘洋局长现在已官至息县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虽然是跟长根同志买来的,但在息县也算是牛逼的大领导了。所以你们的官微能随意拉黑我,这就是你们的素质和度量?

买官涉嫌行贿和贪污犯罪,然后还继续做着买来的官。这么好的事恐怕也只有俺们信阳才有吧?信阳市的各位领导们,你们对得起你们每个月的俸禄吗?对得起每天念的反腐倡廉经吗?扪心自问一下吧。

不说了。你们自己看看下面这张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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