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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对比版| 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

保全部 202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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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众号主要关注不良资产处置、金融诉讼与强制执行、资产处置与招聘信息等,往期精选文章链接:

《细致梳理:2020年不良资产行业大事记》

《新旧对照:担保司法解释条文变化》

《法规汇编:不良资产处置法规汇编》《法规汇编:强制执行法规汇编》《地方法院强制执行规范汇编》《强制执行疑难问题解答汇总》《重大突破:个人贷款批量转让征求意见》《中央定调:加大不良贷款核销处置力度》《案例汇编:不良资产处置典型案例》《案例汇编:强制执行典型案例》《案例汇编:执行异议之诉典型案例》《典型案例:执行裁决要点摘编527则》

《不良资产处置之宏观分析篇》

《不良资产处置之呆账核销篇》

《民事执行与不良资产处置资料合辑》《保全、法律及资产处置等招聘信息汇总》


编者注:2020年12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扣押铁路运输货物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十八件执行类司法解释的决定》,小编对修订的十八件执行法规进行了修订对照,将陆续推送发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本次修订虽涉及条文较多,但主要是对“公民”“其他组织”“遗嘱执行人”等用词进行修订更新,无实质性变化,另外第十条删除了直接执行遗产的相关规定。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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