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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等重磅发文:及时出台不良资产处置司法解释

苏瑞 保全部 2023-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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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众号主要关注不良资产处置、金融诉讼与强制执行、资产处置与招聘信息等,往期精选文章链接:

《法规汇编:不良资产处置法规汇编》

《法规汇编:最新强制执行法规汇编》

《重大突破:个人贷款批量转让征求意见》

《重磅新规:七部门联合支持加快不良资产处置10大举措》

《中央定调:加大不良贷款核销处置力度》

《拍案惊奇:不良债权本息5.74亿元缘何6.71亿元成交

《案例汇编:金融债权与担保典型案例》

《资产处置:某银行密集推出多个不良资产包,竞价异常火爆》

《典型案例:执行裁决要点摘编473则》

《恒丰银行总行招聘:法律事务岗、法律审查岗等》

《不良资产处置之宏观分析篇》

《不良资产处置之呆账核销篇》

《不良贷款分析之区域维度篇》


7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发布《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文详见本期第三篇推送文章)。

  《意见》以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市场主体、产权保护、公平交易、市场秩序、民生保障、服务开放、高效解纷等七个方面,提出了三十一条贯彻意见

编者(微信号:ce17406)阅读后从中选出涉及不良资产处置等方面的8句话做了重点标记和说明。

 

1、及时出台不良资产处置司法解释,优化资本与生产要素配置。

针对不良资产处置,最高法院拟制定《关于审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不良资产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已连续3年纳入年度司法解释立项计划。编者也曾参与最高法院、银行业协会等组织的征求意见稿座谈会,并提出将单户不良贷款债权转让一并纳入司法解释规范对象等修订意见。但司法解释尚未正式发布,如今不良资产处置又面临新的形势,出现新的变化。面对当前不良资产处置压力上升的形势,银保监会等多部门密集出台政策,做好不良贷款可能大幅反弹的应对准备,疏通不良资产核销、批量转让及抵债资产处置等政策堵点,指导银行采用多种方式加大不良处置,并拟就开展单户对公不良贷款和批量个人不良贷款开展转让试点工作,也希望最高法院能尽快出台不良资产处置司法解释,推动不良资产处置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2、抓紧修改完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坚决否定高利转贷行为、违法放贷行为的效力,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田朗亮认为,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是改革开放历程中对民间金融司法管制力度的最低点和对债权人保护的最高点,此后的趋势开始转向,以九民纪要最为显著,民法典亦然。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是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新立项司法解释计划。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推动降低实体利率水平,自2019年8月20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已经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这一标准已经取消。人民法院裁判贷款利息的基本标准应改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近期,最高法院就修订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所做征求意见稿便是引入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变原有“两线三区”的划分标准。


3、统筹兼顾利率市场化改革与维护正常金融秩序的关系,对于借贷合同中一方主张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和其他费用总和超出司法保护上限的,不予支持。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中的表述是:区别对待金融借贷与民间借贷,并适用不同规则与利率标准。

 

4、加强“逃废债”清理惩戒机制建设。健全清理拖欠企业债务长效机制,加大强制执行力度,依法适用拘留等强制措施,树立实质穿透执行理念,依法识别和精准打击规避、抗拒执行行为,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降低债权实现成本,助力企业化解债务危机。

从穿透式审判思维到实质穿透执行理念,识别和精准打击规避、抗拒执行行为。

 

5、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推进政府部门诚信信息与法院信息共享机制,精准适用、严格规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消费等措施,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探索建立虚假诉讼失信人名单制度,严厉制裁诉讼失信行为,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近期不少法院都发布完善信用修复的规范性文件,可以在公众号里搜索查阅。

 

6、完善和统一执行异议之诉、担保物权实现、破产债权清偿中的权利冲突解决规则。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严禁超标的查封、乱查封,建立健全查封财产融资偿债和自行处置机制,尽最大可能保持企业财产运营价值。

执行异议之诉司法解释继2019年11月发布征求意见稿之后,近期又再次就修订稿征求意见,还是存在较大争议,尚未发布。查封财产融资偿债和自行处置机制已有越多越多的实例。


7、拓展和延伸破产制度的社会职能,推动建立覆盖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等各类市场主体在内的社会主义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

个人破产是近年的热门话题,前期不少中央文件都是用个人破产或自然人破产,此处用语是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

 

8、及时研究和制定针对网络借贷、资管计划、场外配资、资产证券化、股权众筹等金融现象的司法应对举措,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主动性、预判性。

受疫情因素影响,银行零售信贷业务不良贷款大幅攀升,涉及网络借贷诉讼、执行案件也会随之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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