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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博士”市委书记开会拒摆水果,背后花巨资跑官被骗

烟语法明 2022-12-05


一名头顶“法学博士”“经济学教授”等多项头衔的市委书记,开会时曾拒绝基层单位为其摆水果,暗地里却盘剥农村拨款为其字画买单。
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蒋永清(醴陵市原市委书记)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300万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没收财产310万元。追缴涉案赃款994.034万元及生肖牛玉质摆件一个,上缴国库。

开会时坚拒基层单位摆水果

“学习型官员”,这是蒋永清落马前当地大部分官员对他的评价。

出生于湖南永州的蒋永清,从武汉大学毕业后在株洲硬质合金厂参加工作,并在该厂党校任教员。

1997年6月,蒋永清的仕途从株洲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科长起步。其间,他研读华中师范大学政治研究院中国现代化与城市发展研究方向博士研究生,并获法学博士学位(在职)。

此后几年,蒋永清先后在共青团株洲市委、株洲市委党校任职,几乎每年都有进步。2007年11月,蒋永清任株洲县县长。3年后,蒋又调任醴陵市市长,2011年12月,蒋升任醴陵市市委书记。

“作为市长,谋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不断学习是基本前提。正如古语所说,‘为官不学半个盗,读破万卷品自高’。”这是时任醴陵市市长蒋永清接受媒体采访时畅谈自己学习的感受。

媒体披露,蒋永清经常随身携带纸笔,随时随地记录、摘录资料。爱学习的蒋永清有“五必”学习习惯:晚上的电视新闻必看,每天的主要报刊必阅,有名的管理书籍必读,需要的有关资料必录,重要的政策文件必背。

因为喜爱学习,这名株洲地区唯一拥有博士学位、经济学教授职称的县(市)长,曾被株洲市委评为“学习型领导干部优秀个人”。

蒋被株洲市委评为“优秀市长”的另一个原因是他注重调研。在醴陵任职后,蒋永清每周必会安排一两次调研,下基层、下企业、下农户。半年时间,他走访了醴陵所有的市直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大部分社区、村组。

蒋永清在工作生活中也给人留下了清廉的印象。除了“力当清白官,志做清白人”这样的言语表达,公开资料还记录,他每次到基层单位或企业调研视察工作,坚持只在单位食堂就餐,并且在开会时,拒绝基层单位在桌子上摆水果。

讽刺的是,这名惯爱以“清廉”示人的市委书记最终却因腐败落马。

2013年3月26日,蒋永清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立案调查;

2014年6月30日,蒋永清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015年12月29日,蒋永清犯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10万元。


“我初三第一次主动递交入党申请,到1986年高二时入党,成为学校第一名学生党员,当初是那么积极、进步,今日是多么痛心、后悔……”在接受纪律审查期间,蒋永清写下了自己的忏悔。


插手工程项目

连“合格学校”也不放过

我作为一个罪人,一定认真主动接受改造,彻底反省改过。感谢党和人民给了我改过自新、重新成仁的机会,组织和办案领导给了我众多帮教和关照,我一定会珍惜机会、余生报恩!

——摘自忏悔书


翻开省高院的刑事判决书,蒋永清插手最多是的工程项目建设,他在担任株洲县县长、醴陵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承揽等工作中,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970.634万元。

建设“合格学校”,是我省一件为民办实事项目,蒋永清却昧着良心干“不合格”操守,将这一项目当作“唐僧肉”,履职到哪“吃”到哪。

2009年,株洲县启动合格学校建设。某工程建筑老板为能从中承接工程,找蒋永清帮忙。作为县长,蒋永清分别给株洲县教育局、建工局打招呼,该老板承接了7所中学维修改建工程。同时还为另一建设公司的老板袁某承揽了运动场塑胶跑道建设。

2012年,醴陵市启动当年度农村合格学校建设。作为市委书记的蒋永清,又给该市教育局局长打招呼,为彭某顺利接手了多所中学、小学的教学楼、宿舍楼、后勤楼和道路的改造维修工程。

2007年至2012年期间,蒋永清就为该建筑老板在土地竞拍等方面以及水利工程重建等招投标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贿赂300万元以及价值13.6万元的玉器牛摆件一件。


请风水大师“指迷津”

“市侩升官学”最终“空打水”

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与恨、没有免费的午餐、没有不透风的墙,没有后悔药可吃,这“四个没有”的道理太深刻、太精辟。

——摘自忏悔书


早在2009年,蒋永清还是株洲县县长时,似乎懂得了如何“权力变现”。

当年6月,当事人刘某请蒋永清帮忙,为自己的亲戚周某安排工作。蒋永清大笔一挥,将周某安排进教育系统工作并入编。为感谢关照,刘某通过中间人送了10万元给蒋永清。

为掩盖受贿的事实,“精明”的蒋永清赶忙安排人送给当事人一幅名为“茹古涵今”书画作品,以作“两清”。后蒋永清将这10万元用于购房。经鉴定,这幅“茹古涵今”书画作品价值为3000元。

2007年,在一次调解某水泥公司与当地百姓矛盾的工作中,商人王某与蒋永清结识,从2009年到2012年,蒋永清利用职务之便,在经营许可证办理、税收优惠、承揽业务等方面为其提供帮助。

作为“回报”,王某分五次送给蒋永清各类“金银细软”,包括5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卡一张,价值1.85万元的铂金项链,38.6万元的金条,价值2.2万元的男式风衣,价值3.074万元的高档手表等。蒋永清均“笑纳”。

对讨好所谓的老领导,蒋永清花了200万购酒;为讨好所谓的“关系人”,他愿意花200万购买卖不出去的字画。为跑官要官,他请人帮忙托人汇出200万元“疏通关系”,甚至还找所谓的风水大师“指点迷津”,花费巨额财物,结果上当受骗,竹篮打水一场空。

有时候,蒋永清不急着收钱,而是替人办事后将“好处”留在老板那里,并称“日后仕途上需要用钱再找你”,这些并没有逃过执纪人员的“火眼金睛”,他的“市侩升官学”最终“竹篮打水一场空”。


私人买画公款买单
“雅好”背后的勾当鄙俗不堪

我平时对自身要求很不严,说的一套,做的一套,要求手下做到的,自己先违反,思想意识中总有特权因素。结果忘乎所以、自以为是,毫无顾忌地越权越位、违规违纪。

——摘自忏悔书


蒋永清曾有过“两袖清风”的故事:他下乡或调研,坚持在食堂吃工作餐,还主动要求不摆水果。然而遗憾的是,面对百姓群众,他做的是一套;面对老板,又显露了另一副嘴脸,庸俗不堪。

为了自己收藏字画的一点嗜好,蒋永清铤而走险,竟然怂恿他人用公款买单。

2008年初,我国南方地区发生冰灾。冰灾过后,2008年7月,某公司在株洲县租下基地用于农业开发。基地所在的村为争取5万元工作经费,向蒋永清打报告申请。2008年底,蒋永清想到自己买画时尚有20万款项未支付,打起了借“下拨经费付款”的歪主意。

2009年1月,在蒋永清授意下,这份工作经费申请报告“如约而至”。不过经费申请不再是5万元,而是提升到30万元,拨付的理由变成了“补助冰灾受损的养殖户种植户”,报告落款时间改为了冰灾后发生不久。让人啼笑皆非的是,该基地成立时间是在冰灾之后。

很快,县财政部门将钱拨付至乡财政所。钱到帐后,20万被蒋永清用于支付字画欠款。

恶行就怕有开头。尝到公款买单的好处后,他“如法炮制”,在长沙选购10.8万元字画后,借株洲县湘江防洪景观道路工程的项目建设之际,将10万元拨款支付到辖区村,然后领款用于支付字画款。这两次“拨款计划”,成为蒋永清贪污的严重违纪证据。


来源:重案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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