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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雪芬:如何看待“喷辣椒水、四脚朝天”抬人执法的民警、辅警被停职?

徐雪芬 徐雪芬札记 2024-07-03
昨日,我号发文:
男子被警务人员喷辣椒水抬走!广西公安回应

同日13日,当地警方对此通报称,目前已对涉事民警辅警停止执行职务。

通报如下:

2024年6月12日上午,我局交警大队民警辅警在兴平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整治驾驶员蒙某某违法驾驶车辆拒不配合执法,民警在口头警告无效后使用催泪喷射器并将其带回警务站。

首先,点赞广西平果市公安舆情回应速度快,对涉事民警、辅警处理及时。

其次,警方通报用”驾驶员违法驾驶车辆拒不配合执法“,疑似对违法事实讳言莫深。

▲视频显示疑身着交警制服的工作人员向坐在地上的男子使用喷雾

另一段视频显示,男子被4名执法人员控制,后抬离现场。画面中,还有一名执法人员推着一辆摩托车,摩托车车头挂着塑料袋,车尾还有一个大纸箱。

▲视频截图


这个事件发生后,有许多警察支持这样的执法,认为喷辣椒水是正常执法。

这说明什么时候应该喷辣椒水?许多警察可能还不懂。

这个执法,其实就是欺软怕硬,欺负老百姓,错在喷辣椒水使用顺序或者时机不对。

执法对象已经被控制,你喷什么辣椒水?

如果执法对象反抗,无法控制,你才能适用辣椒水,对吧。

辣椒水,是警械,不能用来耍酷。它被使用,要符合人民警察使用武器警械条例。

如上情形,不符合使用警械的条件。坐地上,不算对抗升级,最多只能算作消极妨碍公务。

消极妨碍公务,也不能使用警械,只能徒手控制,何况现场至少4名警务人员。

因此。只能徒手控制,带离现场。

再说,这是违的什么法?如果只是没戴头盔,没必要如此过度。 警民关系非得似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吗?

还有这种情况,不能使用侮辱性质的带离手段,“抬母猪”也不行,应该两个人左右两侧从腋下架起,带离。

而现场执法对象被四脚朝天,且几名警务人员把执法对象的双脚往二个相反方向撕拉......

交通违法一般不具备传唤标准,不配合就是开个单走人,除非无证或者醉驾。

接处警,就是一个不断学习的过程。

有人说我好久没有挺警发言了,挺警也要看挺啥警。

这次,执法者被停职,委屈他了吗?

没有。

这种执法,其实对执法者本人来说,也是非常危险的。执法者随时可能被周围群众拿下;也可能被坐在地上突然起身的执法对象所袭击,从而吃了眼前亏。

很危险的是,大部分警察认为这次执法者做得对。

这种认识的警察非常危险,轻者被舆论反噬,重则被滥用职权拿下。

是警察都知道,现在经济形势恶化,社会戾气很重。

形势在变,执法方式也要变。不是为了保护别人,恰恰是为了保护警察自己。

希望民警停职期间,有所反思,今后不拿执法的噱头,做破坏警民关系的事。

有许多人问我对这个执法的看法,这就是我看法。

这辈子从不讨好谁,只说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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