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买卖微信号当中间商,“躺赚”却违法!

法润成华 2024-04-15


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拨打“12348”,24小时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如果有人告诉你

他以不错的价格收购微信号

而你手上正好有几个微信号

你是否经得起这个诱惑呢



下面这个案例将告诉你

即使你没直接拿来骗人

买卖微信号也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线索指引


近日,网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一名陈姓男子有大批量购买、出售微信号的行为,这一现象引起了网安部门的高度重视。


经过进一步侦查,警方确定了陈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随后在陈某的住址处将其抓获归案,现场扣押作案台式电脑1台、笔记本电脑一台、手机82台、电话卡30余张。


在其住处,手机被整整齐齐地码在床边架子上,以方便躺着就可以“养号”。


经现场审讯,陈某供述,他在日常上网时看见有人收购微信号,便将手上几个闲置的微信号出售。


赚到第一桶“金”后,陈某便动了歪心思,仔细研究了下,觉得自己也可以做。于是他也开始到处收购未实名的微信号,使用购置的手机“养号”一段时间后,再将其高价卖出。


从此当起了“躺赚”的“中间商”。


一个中间商的“养成”之旅


陈某交代,“养号”的过程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常常会遇到被封号的情况,而没被封过号的微信号,才能算是养得“好”的号。


因为实名登记的微信号卖价更高,在需要卖出微信号时,陈某还会去购买其他人的身份信息,使用购买的身份信息进行实名认证,再转手倒卖获利。


今年以来,陈某出售微信号1000余个,非法获利2万余元。


目前,陈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我是一青

这里是百姓普法公益电台

壹清说法,我们下期再见



电台主播:张一青 


讲诉 · 传递 · 关注



素材来源:公安部网安局、白水司法

往期推荐

1、喜报!成华区司法局龙潭司法所获评第四批省级“枫桥式司法所”

2、自助洗车导致车辆受损,谁来担责?

3、以人为本 复议为民——成华区司法局开展新《行政复议法》宣传



▼更多精彩推荐,请扫码关注我们▼

点分享

点收藏

点点赞

点在看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