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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百科词条(稿)】认知语言学

束定芳 唐树华 今日语言学 2021-05-02

认知语言学

英文条头:Cognitive Linguistics

学科主编:刘丹青

分支学科:功能—认知语言学和语言类型学

分支主编:张伯江   副主编:金立鑫 束定芳


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关注和研究语言和人类其他认知能力之间关系的一门新兴语言学科。认知语言学与传统语言学,特别是结构主义语言学和转换生成语法在研究目标、基本假设和研究方法上有着本质的差异。


认知语言学认为,人类的语言能力并不是一种独立的能力,而是跟一般认知能力密切相关。语言的结构,特别是语法结构与人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具有一定程度的对应或“拟像”关系。句法并不是一种自足的系统,它与词汇密不可分。语义不是客观真值条件,而是主观和客观的结合,研究语义不可避免地要涉及人的主观看法或心理因素。认知语言学的目标是研究人类的一般认知能力与人类语言的语法结构和语言使用之间的关系。


虽然认知语言学尚未形成一个统一的理论框架,但不同流派的认知语言学家之间有以下共识:


①意义就是概念化,也就是说,某一词语的意义等于使用者大脑中被激活的概念。根据这一观点,意义被认为是词语和大脑之间的一种关系,而不直接是词语和世界之间的关系。


②词语和更大的词语被看作是进入开放型的知识网络的入口。要完全解释某一词语的意义常常需要考虑意象、隐喻联想和人们对世界的理解。因此,一个词的意义一般无法通过词典定义之类的形式来解释。


③范畴成员不是通过标准—特征模型或者是由必要和充分条件决定的。相反,范畴是围绕原型、家族相似和范畴内部成员之间主观的关系而构建的。


④合乎语法性的判断涉及范畴化,因为说话者认为某一话语是某一公认的语言模式可以接受的成员之一。因此,语言表达的合乎语法性是一个程度问题,不是非此即彼的,其判断依赖语境的微妙关系和语法规约。


⑤认知语言学家力图从一般认知能力中寻找语言的对等物。心理学有关范畴化、注意、记忆等的研究成果被用来直接解释语言现象。


⑥句法被看作是语音赖以传达意义的规约模型。因此句法不需要自身特殊的原始形态和理论架构。语法知识通过设立说话者借助接触实际出现的词语而获得的规约化或已确立的形式模型得到描述。


认知语言学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独立或统一的语言理论,而是语言学研究中的一个新的范式,其中包括多种不同的理论和研究项目。这些理论和研究都强调对语言和其他认知能力之间的密切关系的解释。


认知语言学的一些重要理论包括兰亚克(R. Langaker)等人的“认知语法”(Cognitive Grammar)、塔米(L. Talmy)等人的“认知语义学”(Cognitive Semantics)、菲尔墨(C. Fillmore)、戈德博格(A. Goldberg)等人的“构式语法”(Construction Grammar)以及福康涅(G. Fauconnier)等人的“心理空间和概念整合”理论(theory of mental space and conceptual integration)等。这些理论和思想共同秉承两个基本承诺:认知承诺(cognitive commitment) 和概括性承诺(generalization commitment)。认知承诺认为,语言和语言组织应反映普遍的而非仅适用于语言的认知原则,从而使语言机制与其他关于人脑、思维的认知机制联合起来。以生成语法为代表的形式主义将语言各方面视为独立模块的做法仅仅是为研究的便利。事实上,词库、词法及句法的各层次构成连续体,并通过人的一般认知能力得以形成和发展。概括性承诺就是要打破传统研究对语言模块的切分,力图找到适用于语言总体的机制,发现统领人类语言各个方面的总的原则和特征。

 

在认知语法框架下,语言知识的基本成分是表征单位(symbolic unit),其表征性体现在音系结构与语义结构通过联想这一心理过程的规约性结合。其中语法或句法并不能形成一个自足的表征系统。在语法和词汇之间,没有本质的分野。词素、词汇、句法形成一个表征结构的连续体。这种观点模糊了主流理论规定的语言能力与语言使用的界限,从而使语言心理表征系统具有动态性, 可以被具体的使用过程改变,所以也被称为基于用法(usage-based)的理论。


塔米、戈德博格等人创建的“构式语法”(construction grammar)在认知语言学中占据重要地位,其对构式的定义是:“当且仅当C是一个形式和意义的对应体,且无论是形式还是意义的某些特征,都不能完全从C这个构式的组成成分或另外的先前已有的构式推知,那么C是一个独立的构式。”戈德博格在2003年进一步拓展了构式的涵盖面,不仅包括一般所说的句式,也包括成语、复合词、语素等。构式语法认为,构式有独立的语义,因此一个句子意义解读,并不能只根据组成句子的词语的意义,还应考虑构式本身的意义。


认知语法与构式语法的理论出发点有所不同。认知语法以符号单位为核心概念来定义语言,似乎并没强调语法构式,而构式语法从一开始就需定义“构式”这一概念。然而,认知语法的符号单位概念以及语法的局部组合性观点最后自然会导致对语法构式和构式范型的关注。认知语法也认可语言的心理表征就是构式的观点,但指出构式的概念需要稍加扩大,应包括纯粹的音系结构、语用推理程序和语句的话语解释模式。另一方面,构式语法的起因是对一些所谓“边缘”语言现象(包括成语熟语等)的研究,因而构式概念成了构式语法的核心,并由此引申到对全部语言现象的讨论。因此,认知语法和构式语法是殊途同归。


认知语言的另一重要分支是概念隐喻理论。该理论从两个方面冲击了传统隐喻研究:①主张隐喻并不只是一种语言现象而是一种利用普遍认知能力进行跨域映射的思维现象;②日常语言和思维中的常规隐喻无所不在,这些隐喻为不同抽象层次、不同领域的经验联系提供了系统的理据性。概念隐喻理论之所以能够颠覆以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传统隐喻观,成为认知语言学的奠基理论,主要是因为它契合了认知语言学的根本目标,即语言特征如何反映其它人类认知能力。隐喻为人类的生活经验与其它抽象概念的密切联系提供了丰富的证据。


自概念隐喻理论提出以来,相关研究遵循“概括性承诺”,致力于寻求“汇流证据”(converging evidence)。这一努力延伸到语言学、心理学、认知神经科学以及人类学等多个领域,如语用推理、手势和手语、历史语义变化、多义现象、语篇分析、语言习得研究和心理实验等。


认知语言学已逐渐成为语言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其影响不断扩大。认知语言学的理论主张、研究成果和研究方法也逐渐在相关领域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和验证。近年来,就认知语言学本身来说,其传统的研究课题无论在范围还是在深度方面都得到了较大的拓展和深化,发现了很多新的语言事实和现象,提出了许多有一定解释力的假设与理论模型。其研究方法也从传统的以内省为主逐渐过渡到以语料库或以心理和仪器实验为基础的实证研究为主的跨学科、全方位、多视角的研究。


参考文献:

Fillmore, C. J. 1982. Frame semantics. In Linguistic Society of Korea (ed.). Linguistics in the Morning Calm. Seoul: Hanshin: 111-122.

Fillmore, C. J. 1990. Construction grammar. In Course Reader for Linguistics 120A.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Geeraerts, D. 2008. Current Developments in Cognitive Linguistics. 外国语,(5)2-18.

Goldberg, A. E. 2006. Constructions at Work.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Goldberg, A. E. 1995. Constructions: A Construction Grammar Approach to Argument Structure. Chicago: The University Chicago Press.

Goldberg A. E. 2003. Constructions: A new theoretical approach to language. 外国语(3).

Lakoff, G. & M. Johnson. 1980. Metaphors We Live by.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Langacker, R. W. 1987. Foundations of Cognitive Grammar, vol. I: Theoretical Prerequisites.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束定芳  唐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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