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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五”普法】执法温度护卫者——李璐

法治新津 2024-04-15


李璐,男,汉族,1989年出生,中共党员,2017年10月进入成都市新津区农业农村局(时为新津县农业农村局)工作,具体从事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现为区农业农村局农林综合执法大队动物卫生监督中队负责人。



左一为李璐




 自从事动监执法工作以来,李璐在依法治理工作中能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在业务学习上,作为执法人员,李璐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和依法治理能力,自从事本岗位工作以来,积极参加全市动物检疫工作和执法技能培训十余次,参与组织或负责组织针对相对管理人及动物检疫人员(含官方兽医)的法律法规培训和普法宣传近百余次,累计参训人数近千人次。

在执法工作上,能够恪尽职守,扎实工作。李璐能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责,始终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2018年至今,李璐参与了渔政和动监白昼和夜间执法监督检查300余次,牵头和协助立案处理动物卫生监督案件52起,办结50起,累计罚款67万余元。



作为一名执法人员,李璐未来将继续努力,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开展工作,尊重法律,遵守法律,不断加强学法知法、依法办事、执法为民、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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