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对华禁运史料选编(1):美国商务部对新兴技术的管制审查(2018年11月) | CHS
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曾先后通过巴黎统筹委员会和瓦森纳协定等组织,对包括中国在内的社会主义国家进行技术封锁。进入信息爆炸的新时代,面对层出不穷的新技术,美国由商务部出面发动群众,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群策群力地及时确认不在传统禁运清单上的新兴技术,以便进行针对性的封锁和禁运。2018年11月,美国商务部发布了最新一轮的意见征询。美国试图锁死中国科技树的热情,令人想起蒋介石的名言:“地无分东西南北,年不分男女老幼,皆有封杀中国之责。”2019年5月,特朗普总统宣布美国进入紧急状态,允许商务部禁止美国公司购买“外国敌人”生产的电信设备、技术。许多美国人认为华为完了,下一步应该对中国封杀安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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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对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译注1)于2018年11月19日在《联邦公报》(译注2)上发布的一则“法规制定提案预告”(Advance notice of proposed rulemaking, 简称ANPRM)的翻译。
原文链接: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18-11-19/pdf/2018-25221.pdf
译注1: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Bureau of Industry and Security,简称BIS,美国商务部下属单位。它负责处理和国家安全及高科技相关事务,它的主要目标是协助阻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并促进美国出口增长。
图1. 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的logo。
译注2:《联邦公报》,Federal Register,简称FR或Fed. Reg.,是美国政府的公报,内容有美国联邦机构的规则,及拟议中的规则和公告。除美国联邦假日外,每日出刊。联邦公报局每年会把已经法典化的规则整理为一份年刊,即《联邦规则汇编(Codes of Federal Regulations)》)。
图2. 每日发行的联邦公报(上)和去年最后一期的封面(下)。
美国商务部
工业和安全局
15 CFR Part744
[Docket No. 180712626–8840–01]
RIN 0694–AH61
对某些新兴技术的管制审查
机构: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
行动:法规制定提案预告(ANPRM)。
摘要:工业和安全局(BIS)通过包括《商业管制清单》(CCL)在内的《出口管理条例》(EAR)管制军民两用且不太敏感的军事物项的出口。由于对技术出口的管制是尽力保护美国敏感技术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许多敏感技术都被列入了CCL,它们通常与美国加入的多边出口管制制度的清单保持一致。但由于某些技术是新兴技术,可能尚未被列入CCL或多边管制,因此尚未评估它们对国家安全的影响。这一法规制定提案预告(ANPRM)旨在征求公众对确定新兴技术标准的意见,这些新兴技术对美国的国家安全至关重要,例如,由于它们在常规武器、情报收集、大规模毁灭性武器或恐怖主义方面有潜在应用,或者可以为美国提供军事或情报上的有利条件。对这一ANPRM的意见将有助于为确定和描述这些新兴技术的机构间进程提供信息。预计这一机构间进程将导致制定有关CCL的新出口管制分类号(ECCNs)的拟议法规。
日期:在2018年12月19日之前提交意见。
地址:你可以通过以下任何一种方式提交意见:
• Federale Rulemaking Portal: http://www.regulations.gov.这一法规的识别号码是BIS 2018–0024。
• 地址:邮寄或派送至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政策监管司,华盛顿特区第14街和宾夕法尼亚大道西北角, 2099B 室,DC 20230。参考号码RIN 0694-AH61。
更多信息请联络:
克尔斯滕·莫蒂默(Kirsten Mortimer),国家安全和技术转让控制办公室,工业和安全局,商务部。电话:(202)482-0092;传真:(202)482-3355;电邮:Kirsten.Mortimer@bis.doc.gov。
补充信息:
背景
作为2019财政年度国防授权法案(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 , 简称NDAA)的一部分,公法第115-232号,国会颁布了《2018年出口管制改革法案》(The Export Control Reform Act,以下称“法案”或ECRA)。该法案第1758条授权商务部对新兴技术和基础技术的出口、再出口或(国内)转让实行适当的管制,包括临时管制。根据该法案规定,新兴技术和基础技术是对美国国家安全至关重要、且未在1950年的国防生产法修正案第721(a)(6)(A)(i)–(v)节中描述的技术。根据 ECRA,新兴技术和基础技术将由一个机构间进程确定,该进程将审议公共和机密信息,以及来自新兴技术技术咨询委员会和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的信息。
在确定新兴技术和基础技术时,这一进程必须考虑:
• 国外新兴技术和基础技术的发展;
• 出口管制可能对美国开发此类技术造成的影响;以及
• 出口管制对限制外国新兴技术和基础技术扩散的效果。
为了帮助了解这个过程,该ANPRM提出了若干常规领域以征求公众意见。考虑到识别新兴技术和基础技术所涉及的挑战,该ANPRM将有助于商务部和其他机构提出具体管制新兴技术的方案。
一旦确定了某项新兴技术或基础技术,法案将授权商务部对该技术的出口、再出口或(国内)转让实行管制,包括临时管制。在确定适当的出口管制水平时,商务部必须考虑到该技术的潜在最终用途和最终用户,以及美国对其出口受限的国家(如禁运国家)。尽管商务部有权决定出口管制水平,但至少它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才能向受美国禁运的国家——包括受武器禁运的国家——出口新兴技术和基础技术。对这一ANPRM的反应将有助于商务部和其他机构确定和评估新兴技术,以便在不损害国家安全、不妨碍美国商业部门跟上新兴领域国际进展的情况下更新出口管制清单。
新兴技术
为了协助BIS确定对美国国家安全至关重要的新兴技术,该ANPRM征求公众对界定和确定新兴技术标准的意见。该ANPRM描述了某些类别的技术,它们目前受EAR管制,但仅限于禁运国家、被指定为国际恐怖主义支持者的国家以及受限最终用途或最终用户。这些类别是代表性的技术类别清单,商务部通过一个跨部门进程,试图确定该清单中是否存在对美国国家安全至关重要的具体新兴技术,并对它们可以实施有效的管制,以避免在科学、技术、工程和制造方面对美国的领先地位产生负面影响。
商务部并不寻求扩大对目前不受EAR管辖的技术的管辖权,比如EAR §734.8中描述的“基础研究”。就该ANPRM的目的而言,商务部并不打算改变对已在CCL中具体描述的现有技术的管制。这种控制通常将继续通过多边审查或机构间审查加以处理。
基础技术
商务部将就识别可能对美国国家安全至关重要的基础技术发布一份单独的ANPRM。但商务部也征求公众对于将新兴技术和基础技术作为不同类型的技术的意见。
代表性技术类别
商务部目前试图确定是否对美国国家安全至关重要的具体新兴技术的具有代表性的常规技术类别包括:
(1)生物技术,例如:
(i)纳米生物学;
(ii)合成生物学;
(iii)基因组和基因工程;
(iv)神经技术。
(2)人工智能(AI)和机器学习技术,例如:
(i)神经网络和深度学习(例如:大脑建模,时间序列预测和分类);
(ii)进化和遗传计算(例如:遗传算法,遗传编程);
(iii)强化学习;
(iv)计算机视觉(例如:物体识别,图像理解);
(v)专家系统(例如:决策支持系统,教学系统);
(vi)语音和音频处理(例如:语音识别和制作);
(vii)自然语言处理(例如:机器翻译);
(viii)规划(例如:调度,博弈);
(ix)音频和视频处理技术(例如:语音克隆,深度换脸技术);
(x) AI云技术;或
(xi) AI芯片组。
(3)定位导航授时(PNT)技术。
(4)微处理器技术,例如:
(i)系统芯片(SoC);或
(ii)堆叠式内存芯片。
(5)先进计算技术,例如:
(i)内存中心逻辑。
(6)数据分析技术,例如:
(i)可视化;
(ii)自动分析算法;或
(iii)上下文感知计算。
(7)量子信息和传感技术,例如:
(i)量子计算;
(ii)量子加密;或
(iii)量子传感。
(8)物流技术,例如:
(i)移动电力;
(ii)建模与模拟;
(iii)全资产可见性;或
(iv)基于配送的物流系统(DBLS)。
(9)增材制造(例如:3D打印)。
(10)机器人,例如:
(i)微型无人机和微型机器人系统;
(ii)集群技术;
(iii)自组装机器人;
(iv)分子机器人;
(v)机器人编译器;或
(vi)智能微尘。
(11)脑机接口,例如:
(i)神经控制接口;
(ii)意识—机器接口;
(iii)直接神经接口;或
(iv)脑机接口。
(12)超音速,例如:
(i)飞行控制算法;
(ii)推进技术;
(iii)热防护系统;或
(iv)专用材料(用于结构、传感器等)。
(13)先进材料,例如:
(i)自适应伪装;
(ii)功能性纺织品(例如:先进纤维和织物技术);或
(iii)生物材料。
(14)先进监控技术,例如:
面纹和声纹技术。
BIS欢迎就以下方面提出意见:(1)如何界定新兴技术,以便今后对这类技术进行识别;(2)应用于确定这些常规类别中是否有对美国国家安全重要的具体技术的标准;(3)识别此类技术的来源;(4)需要审查的其他常规技术类别,以确定对美国国家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的新兴技术;(5)这些技术在美国和其他国家的发展状况;(6)具体新兴技术管制对美国技术领先地位的影响;(7)其他任何能够识别对美国国家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的新兴技术问题的方法,包括应在新兴技术达到何种发展水平或成熟度时考虑出口管制。
意见应按2018年12月19日的ANPRM中的地址提交给BIS。
根据第12866号行政令,管理预算办公室确定该规则具有重要意义。
日期:2018年11月14日
马修·博尔曼(Matthew S. Borman)
出口管理副助理秘书长
[FR Doc.2018–25221 Filed 11–16–18; 8:45 am]
BILLING CODE3510–33–P
图3. 新兴科技公司需密切关注美国近来频繁出台的各种控制政策。图片来自fixationstudi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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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简介:本文译者CHS为理科博士,科技从业者,专长为计算机技术,有多年海外生活经历,对国外社会有独特的观察。译者授权风云之声首发。
责任编辑:吴啟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