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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引发的法律问题解析之二,北京市律师协会权威解读!

问津学术 2023-12-27

暴雨后的法律知识

暴雨引发的法律问题解析之一,北京市律师协会权威解读!

来源:北京市司法局

近日,台风“杜苏芮”引发北京特大暴雨及洪水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出现了一系列涉法问题。北京市律师协会组织民法、保险、劳动、交通、合同等十一个专业委员会的律师成立法律服务团,讲解分析暴雨中出现的法律问题。

  关于保险法律问题及解答  一、车辆泡水损坏,保险赔不赔?  根据车损险的相关规定,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的机动车直接损失,且不属于免赔范围内的,保险公司都应予以赔偿。自然灾害的赔偿范围包括冰雹、雷击、暴风、暴雨、洪水等多种常见的自然灾害现象。  2020年9月19日起实施的《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对我国的车险进行了重大改革。车辆损失保险保障范围已涵盖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车损险已包含涉水险等附加险,不需要再单独投保涉水险。车辆涉水、泡水等情况,发动机进水或者电动汽车电池受损,都可通过车损险申请理赔。  二、暴雨洪水造成车辆浸泡致发动机损坏,保险理赔吗?  汽车被水淹一般的损失可以在车辆损失险限额内获得赔偿,但大多数保险公司的车辆损失险对“发动机进水造成的损失”都设置了免责条款(除外责任),按保险法关于免责条款的相关规定处理。如不属于免责条款的,按以下情形处理:  一是暴雨造成洪涝,造成停放的车辆浸泡发动机损坏的,应当获得保险赔偿;  二是暴雨情况下车辆涉水行驶,而造成发动机损坏的,应根据“近因原则”判断,若暴雨系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有效近因,应当获得保险赔偿;  三是若车辆涉水行驶中发生熄火,但驾驶人仍二次启动导致发动机遭受二次损坏的。一般应根据驾驶人主观过错,确定二次损坏部分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车辆涉水后,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请及时拨打保险公司报案电话,确认是否投保相关保险,并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办理后续理赔手续。理赔的具体数额,要根据车的实际价值以及保险的相关情况由保险公司进行核算。  三、发生损失后,如何向保险公司报案?  保险事故发生后,查找保险单核实在哪家保险公司投保保险,保险公司官网上都公布有统一客服电话,可以进行报案、查勘、定损、理算、理赔等“一站式”保险服务,大多保险公司可以通过APP、微信小程序等形式实现。  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除提供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外,一般还应提供下列证明和材料:(1)索赔申请书;(2)保险单;(3)保险事故发生证明材料;(4)损失证明材料;(5)保险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另,保险种类不同的,所需提供的材料也不完全相同,具体以保险合同和保险公司要求为准。保险公司若认为提供的文件不充分,应一次性要求补充的文件清单。  如是代理人,需提供被保险人授权文件,并提供委托人、受托人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若是继承人的,需提供有关有权继承的证据材料。若以上文件全部或部分缺失的,可以向保险公司说明,并按照保险公司要求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四、不清楚自己在哪家保险公司投保或投保保险险种的,也没有保险单,如何核实?  可以查找支付保险费的记录,核实在哪家保险公司投保,打该保险公司统一客服电话或通过APP、微信小程序登记核实。若通过以上方式仍不能确定的,可拨打12378银行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寻求帮助。  五、向保险公司报案有时间要求吗?  保险法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在发生保险事故后,为了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应及时报案,以保险公司核实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事项。如,车险保险公司基本都要求在出险后48小时内报案,以便保险公司能够及时委派定损人员及时定损。  六、我的所有损失,保险公司都赔付吗?  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付,不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保险合同中约定了保险金额,是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即使损失超过该金额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金额赔付后,对于超出部分保险公司也不负责赔偿。  若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七、暴雨之后房屋受损,就购买的房屋财产险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以合同中没有约定为由拒绝理赔,怎么办?  需要看保险合同约定的投保房屋财产险是否包含了房屋受损相关的保险责任,需要核实保险合同保障范围。若保险标的没有房屋,或保险合同保障范围没有包含暴雨受损,或保险合同约定其他责任免除事项的,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若保险合同保障范围都包含的,则保险公司应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予以赔付。  八、委托寄存仓库的货物,因暴雨需要室内排水,仓库门不得已打开放水,导致仓储货物被冲走,货损责任如何承担?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1)委托寄存的货损责任由仓库一方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七条规定:储存期内,因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仓储物本身的自然性质、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者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仓储货物在保险公司理赔范围内的(已投保相关财产损失险的)可以由保险公司赔偿。  关于侵权法律问题及解读  一、小区地下车库被淹造成车辆受损,物业公司是否应当赔偿车辆所有人的财产损失?  需要区分不同情况。(1)如该地区的积水大大超出小区地下车库或楼梯入口,导致通过沙袋等防水措施已经不足以阻挡积水漫灌地库,物业公司无须承担责任;(2)如该地区的积水并未超出小区地下车库或楼梯入口过高,或仅仅是短时间的积水,而物业公司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物业公司应当承担部分责任;(3)如该地区的积水深度未及小区地下车库或楼梯入口,而由于小区相关排水设施质量问题或设计问题,导致从地库中的排水口倒灌,或因建筑物的其他质量问题导致的小区地库被淹的,施工或开发企业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物业公司如疏于管理或检查的,也应承担部分责任。  二、暴雨时,商场、酒店、景区、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是否应当对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  须区分不同情况来确定侵权责任。(1)未按照政府机关的要求,及时停止经营而导致的权利人的损害,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2)已按照政府机关的要求及时停业,但对于无法及时离开场所的权利人未提供必要的帮助和安置义务,导致权利人的损害,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3)因相关场所的建筑物质量问题导致权利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无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医院是否对因暴雨导致的停水、停电而致在院患者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医院如未及时采取措施将危急症患者转出,或者未做好紧急备用电源等设施,导致在院患者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如医院已申请转运患者,但是由于无转运条件或无接收单位,导致患者无法转院而受到的损害,医院不承担责任。  四、因暴雨、洪水引发的产品漏水、漏电甚至爆炸等,导致权利人受到损害的,产品生产者或销售者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如经鉴定产品存在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情形致使发生漏水、漏电甚至爆炸等情形,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五、因暴雨、洪水导致危险物泄露引起的环境损害责任或导致权利人损害的,保管危险物的单位是否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因危险物泄露导致的环境损害或权利人损害的,保管危险物的单位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由于天气预报部门对暴雨预警及时准确,危险物的保管单位应当能够预见相关危险,可以采取相应措施,比如转移、加固或其他方式,以确保危险物不发生泄露等事故,如未采取相应措施导致泄露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六、因暴雨、洪水而发生宠物出逃伤人的,宠物的饲养人和管理人是否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应当。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七、因暴雨、大风导致高空坠物的,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应当。高空坠物适用无过错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八、见义勇为救人导致自己死亡或受到损害的,受害人或其家属是否可以要求受益人予以适当补偿?  可以。因暴雨、洪水导致的受益人处于危险中,在没有侵权人的情况下,见义勇为者或其家属可以要求受益人就见义勇为者的人身或财产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  九、暴雨导致户外广告牌砸伤行人的责任如何承担?  当遇到暴雨天气,行人被户外广告牌砸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户外广告牌的权属主体承担的是过错推定的损害赔偿责任,即除非户外广告牌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可以证明自己尽到了合理的安全管理义务,不存在过错,例如暴雨前采取加固、设置防护网等安全措施防止损害的发生,否则就应对行人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关于民事法律问题及解答  一、暴雨导致居民楼一层积水过深,电梯被损坏,谁承担赔偿责任?  居民楼一层属于公共区域,如果居民楼是由物业公司负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积极应对暴雨可能对物业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在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积极采取了应急服务措施后,还是导致了电梯损坏,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不承担责任。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未采取积极的应急服务措施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因洪灾无法寻找到下落的人员,亲属如何进行救济?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失踪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失踪宣告。失踪人重新出现,有权请求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可以申请宣告死亡,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三、遗失物、漂流物的权属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四、车辆、房屋在洪水中毁损灭失,是否需要继续还房贷、车贷?  需继续还贷。贷款买房、买车的行为均包含两个法律关系。以商品房为例,其包含了“买卖合同关系”、“抵押贷款合同关系”。通常,房屋买受人从银行贷得款项之后,就向房屋出卖人支付。在房屋交付之后,房屋买卖合同就已经履行完毕。而在抵押合同关系中,贷款人以该房产作为抵押物,担保自己与银行之间的债务。在贷款人无法清偿银行债务的情况下,银行有权拍卖房屋,以清偿银行应收的款项。因此,如果房子在洪灾中被毁坏,银行只是失去了可以用于拍卖的抵押物,贷款人欠的钱仍然需要继续清偿。  在洪灾导致按揭房屋毁损、倒塌的情形下,房屋作为抵押物毁损、灭失,但银行抵押权并未消灭。如果仅导致按揭房屋部分毁损,银行可以就残存房屋行使抵押权,债务人对不足以偿还的部分仍负担清偿义务。如果导致按揭房屋全部毁损,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因房屋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如有),应当作为抵押财产,债务人对不足以偿还的部分仍然负担清偿义务。  五、暴雨过后,捡到别人丢失的物品(或饲养的动物),能否归自己所有?  拾得人不能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拾得人如果能找到失主,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拾得人如果无法找到失主,应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六、拾得的遗失物,如果找到失主,能否请求给付报酬?  拾得人没有法定报酬请求权,但有权请求权利人支付保管遗失物的必要费用,比如物品的维护费用、动物饲养费等;权利人如果悬赏寻找遗失物的,拾得人有权请求失主按照承诺履行悬赏义务。  七、因暴雨导致养殖场鱼塘冲毁,鱼儿跑到邻家鱼塘,对此可以要求鱼塘返还吗?  可以。乙鱼塘获得了甲鱼塘的鱼属于不当得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之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八、施救者跳入水中救人,救助过程中造成被救者损害,施救者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施救者不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最高检印发《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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