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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政学报 | 张戈平 论家庭教育的秩序支撑功能——从中国传统家训出发的理论考察

张戈平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24-03-29

论家庭教育的秩序支撑功能

——从中国传统家训出发的理论考察

作者简介



张戈平  牡丹江师范学院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华法系与中华法律文化问题研究”(项目号20@ZH03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目  次



一、家庭教育的功能缺失与异化

二、秩序支撑视角下的家庭教育

三、具有秩序价值的传统家训方案

四、反思与结论:父母的再教育


 摘  要


家庭教育对个人而言具有塑造人格、品德养成等重要作用,就国家社会秩序而言,家庭教育具有重要的秩序支撑功能。目前,我国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引发的家庭教育功能缺失和城市超前教育竞争导致的家庭教育异化问题尤为突出。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个人尤其是未成年人在身心发育方面或多或少遇到了困难,让他们出现人格缺陷,更严重的是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就此,传统家训中有关志趣引导、品德养成、谦让和睦以及廉洁守法等方面的内容可以提供一种可能的解决路径。现代社会,家庭教育问题的解决归根结底还是在父母的理念转变上,从传统家训出发,进行父母的再教育,或许能够实现社会秩序支撑的功能。


 关键词 



家庭教育 家训 秩序支撑



家庭教育,无论对于国家战略还是私人生活,都具有不可低估的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教育是国之大计”,“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立德树人是根本任务,“要设计符合青少年认知特点的教育活动”。可见家庭教育是整个教育事业的底座是青少年人格塑造最为基本、最为重要的阶段。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1条开宗明义地指出,要“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加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别是要“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同时,“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注重家庭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共同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事实表明,现代化、城市化已经深刻地改变了传统中国的家庭结构,导致家庭教育或缺失或被异化,容易引发青少年心理、行为等各方面的问题,加剧了犯罪低龄化的趋势。因此,如何贯彻家庭教育立法重建家庭教育培养健康人格就成为一项重要的时代任务立足本土国情从中国传统家训出发或许能够为此寻找到可能的解决方案


一、家庭教育的功能缺失与异化


因为家庭教育的功能缺失与异化,青少年心理与行为极易出现问题,犯罪低龄化的问题很大程度上也可能是这一原因导致的

(一)家庭教育的功能缺失

现代社会家庭教育的功能缺失集中表现在留守儿童问题上。2016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将留守儿童定义为:“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根据教育部《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数据,2010年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农村留守儿童数量是2271.51万人,2011年是2200.32万人,2012年是2271.07万人,2013年是2126.75万人,2014年是2075.42万人,2015年是2019.24万人。2016年以后,教育部不再发布该数据,但是可以想见,这个群体的数量仍然非常庞大。

有研究者对湖南省湘乡市2个乡镇选取的3所初中和3所小学进行样本研究,以班级为单位对四年级和七年级共279名学生进行调查,发现在调查的2.5年时间里,留守儿童相对于非留守儿童得到父母关爱较少、抑郁情绪相对严重。缺少父母关爱是抑郁情绪的重要诱因,因为儿童对亲情、陪伴、支持的需要得不到满足,还可能引发周围人的歧视与欺负。这个问题在双留守儿童身上表现得更为明显。亲子之间长期缺乏直接的互动,加之父母对沟通的不重视和沟通技巧的缺乏,会使留守儿童有被抛弃感;同时,在缺乏父母保护的情况下,他们在生活中更容易遭到外界的歧视。这种被抛弃感和被歧视感会引发儿童自尊降低和情绪状态差等问题这种对自我和世界的消极认知是引发抑郁重要的直接原因

有学者以2012年“中国城镇化与劳动移民研究”调查项目为基础,对抽取自147个区/县、500个村/居单位的6798名儿童的健康状况的分析显示,留守状态对儿童健康有负面影响,“留守儿童的总体健康水平低于农村完整家庭儿童,主要体现在健康行为(饮食习惯)和健康潜能(评估良好)上”。“留守儿童和农村完整家庭儿童相比最大的差异来自健康照料最直观的体现就是健康行为,即他们在饮食习惯上更缺乏监护。同时,他们的健康潜能也并未得到充分发展看护人对留守儿童的体力和总体健康评价低于农村完整家庭儿童。”而流动儿童(即随父母迁居务工城市的儿童)的总体健康水平同农村完整家庭儿童并无太大差异。这也从反面证明了父母陪伴和照顾的重要性

也有研究者提出,父母外出务工在留守儿童学业上的正负效应存在先来后到且相互抵消的关系。研究者利用2014年、2015年和2016年收集的5个省份来自166所学校的18181名四年级和七年级学生的数据分析发现,“父母外出一年后,留守儿童的标准数学成绩显著低于父母未外出家庭的学生”,其中,父母外出对四年级学生的学业影响相对于七年级学生而言更为显著;而父母外出两年的家庭,“学生的标准化数学成绩与父母未外出家庭的学生无显著差异”。所以,父母外出对学生学业影响的负效应会先到来而随着家庭收入的增加对教育投入的增多会对学生学业产生正效应正效应的作用会抵消甚至超过负效应的影响

从上述研究可知父母不在身边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具有极大的负面影响。虽然对学业情况的研究表明,父母外出的正效应可能会胜过负效应,但是由于义务教育阶段学业教育的功能主要由学校承担,因此这一个方面的积极结论仍然是不足以让人乐观的

(二)家庭教育的功能异化

与留守儿童问题中父母的无奈相反,城市,特别是大型一线城市的家长们对于教育的重视达到了超常的水平,而这种“重视”很大程度上仅限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被忽视甚至完全沦为学校教育的“辅助”“帮手”甚至“附庸”。为了让孩子在学校教育中名列前茅,超前学习的恶性竞争在家长中默默展开,所谓的“鸡血”家长正是对这一状态的形象描述。家庭教育的功能异化同缺失一样会导致儿童身心发育出现问题

1. 沦为“附庸”的家庭教育

教育可以分为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三大类对未成年人而言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是其教育的核心构成。家庭教育的影响潜移默化,而学校教育则具有分级和系统的特点。由于社会选拔机制往往以学业成绩作为准绳,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理促使其对学校教育异常重视,本应由家庭承担的教育功能被异化为学校教育的“附庸”。围绕就学问题而展开的择校购房、就学租房、长途接送、全职妈妈现象是这一“附庸”状态的体现。

以上海市为例,2020年开始实行的幼升小报名政策调整引发了学区房的领涨态势。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发布的《关于202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0〕15号)禁止民办小学采取考试方式招生,并规定民办小学和公办小学招生同时进行,家长只能择一报名,报名数超过计划招生数量的,实行电脑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录取名单。这一规定是对2019年6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具体落实。该意见第17条规定:“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健全联控联保机制,精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这一制度的出台是为了遏制生源的不均衡分配,杜绝民办小学优先挑选生源,也遏制家长为了孩子进入民办小学而进行超前知识灌输。政策的目的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实现,但是出乎意料的是,优质公办学校的学区房价格突然高涨。据某些购房人的个人经历显示,一些公办小学的学区房单价从6万~7万上涨到10万以上,涨幅高达60%。

购置学区房之后,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由于单价较高,很多家长选择面积小、总价低的学区房,先迁入孩子的户口以便顺利入学。入学之后,再在学校附近租借一套较大的房子居住,以方便孩子的就学起居,而家长上班的距离则可能会更长。而那些未变动居所的家长则必须早晚驱车接送孩子,路上花费大量的时间。有些家长索性辞掉工作,全身心放在照顾孩子学习上,于是出现了很多全职妈妈。

这些现象联系在一起观察,则是单个的家庭围绕孩子就学做出的各种努力,甚至是“精疲力竭”的努力。在现代社会的高度压力下,对于大多数普通家庭而言,父母在工作之外能够安排好学校教育的辅助工作已是不易,家庭教育的独特内容与功能无法体现脱离孩子个性的对学业的过分强调成为家庭教育异化的表现

2. 唯学业论的思维困境

2021年5月2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该《意见》从两个方面着手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负担:一是强化学校的教育功能,在控制作业总量的前提下提升质量,同时提供更多的课后服务;二是从严治理校外培训机构,严格准入审批机制,限制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时间,并对其教学内容实行备案,是为“双减”政策。

“双减”政策的出台,是为了应对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负担过重问题,这背后更深层的问题是人们对教育的短视化、功利性认识。所谓的“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抢跑文化”深入家长内心,各种校外培训机构也正是抓住了这一心理,加上资本的运作,曾一度异常繁荣。“双减”政策总体思路就是“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学校育人主体地位,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决制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构建教育良好生态”。

“双减”政策出台以来,各地严格执行,已取得重大成效。线上、线下许多培训机构或关停,或调整培训时间与内容。但是,没有了课外辅导机制的状态又让许多家长陷入了新的焦虑之中。不能通过超前学习来保持孩子名列前茅的状态让他们丧失了安全感这种唯学业论的思维困境是束缚家长的思想牢笼

在教育秩序被整顿之后家庭教育如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父母如何为孩子成才创造更自由的环境这是需要进一步解决的关键问题。对此,2019年《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第24条规定,要重视家庭教育,“家长要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加强与孩子沟通交流,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2021年《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第21条规定,要完善家校协同机制,密切家校沟通;教育部门等要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理性确定孩子成长预期”。

从积极的方面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可以培育出优秀的人才成熟乐观的人;从消极的方面看,好的家庭教育观也是避免青少年发生心理行为甚至犯罪问题的根本


二、秩序支撑视角下的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它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包括对孩子生活习惯、行为举止、心理素质、道德品质、思想观念等各个方面的培养与教育。从法秩序支撑的角度看,家庭教育在积极面向上是要培养一个真正成熟的“人”在消极面向上是要避免孩子的问题行为、犯罪行为等

(一)积极面向的成“人”

一个成熟的“人”是有能力应对压力、解决问题的人而不是被压力扭曲心灵、引发心理疾病甚至轻生或者报复社会的人

2020年9月17日,湖北省武汉市江夏一中一名14岁男孩跳楼身亡。事件的起因是这名男孩在教室里玩扑克牌,班主任请家长来校配合管教。孩子的母亲到校后在楼道里训斥他,并动手打了两耳光。母亲离开后,男孩默立了两分钟,然后转身翻越护栏,纵身跳楼。2019年4月17日,上海市卢浦大桥上一男孩突然跑下车,翻过护栏,跳桥身亡。其母迅速下车追赶,未及阻止,追悔莫及。记录这一经过的视频有660万人次的观看量,引发了广泛的关注。据悉,男孩系上海某职业学校学生,事发当天在学校与同学发生了矛盾,母亲在驱车回家的路上批评他,导致他冲动轻生。2021年8月,上海南汇某中学14岁女孩跳楼自杀,留下一份三页纸的遗书,控诉父母对其学业的过高要求及毒打、责骂等教育方式。前两个事例是在激烈的管教之后发生的悲剧,后一则事例则是孩子深思熟虑之后的选择,引人深思。

现在很多家庭都面临教育难题考验着父母的家庭教育能力。面对孩子的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行为特点,如何帮助和引导孩子是父母的责任。而很多父母往往只关注成绩的优劣却忽视了孩子其他方面的成长。因此,那些成绩拔尖、成为父母骄傲的孩子也同样会出现自杀轻生的念头。如湖北武汉的“数学尖子”生因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联赛未能拿到一等奖,屡次自杀;北京大学信息科技学院一研究生因学习压力太大上吊自杀,其曾以湖北荆州全市第二名的成绩考入北京大学计算机系。

2020年全国妇联、教育部联合发布《家长家庭教育基本行为规范》,其第3条规定:“保护子女合法权利,尊重子女独立人格,注重倾听子女诉求和意见,不溺爱,不偏爱,杜绝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根据子女年龄特征和个性特点实施家庭教育。”语言的暴力、过度要求的暴力可能比行为的暴力危害更大导致孩子的自杀或行凶行为

(二)消极面向的除“罪”

2021年8月26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吴谢宇故意杀人、诈骗等罪行公开宣判,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至此,各界广泛关注的“北大学子弑母案”尘埃落定。庭审中,吴谢宇自述:“从小到大,我都觉得能把考试考好是我对我爸我妈的唯一意义”,“我觉得我自己除了会考试之外,什么都不会”。

2021年3月17日,黑龙江省巴彦县公安局作出“警情通报”,居民刘某财报警,称其儿媳庄某在家中被杀害,警方抓获重大作案嫌疑人庄某的女儿刘某某。刘某某供认称,其因与母亲庄某发生矛盾而将其杀害。

以上案件与孩子自杀不同,而是走上犯罪道路的杀害至亲。未成年人犯罪越来越多,以至于2020年12月26日通过的我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做了个别化下调。然而刑法只能惩罚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如何预防和矫正是家庭教育的职责

教育学的研究表明进入青春期的学生攻击性行为和违法行为都会增加。学校教师提高与家长交流的频率,可以减少青少年的此类行为。学生的很多行为问题的产生与其在学校中的挫败感和厌倦感有关。那些在学业方面遭遇失败的学生,可能在奉行轻视学业成绩和亲社会行为的其他团体中寻找自己的位置。这就是为什么青少年容易发生违法乱纪行为,且通常表现为团伙作案的原因,而且他们的行为又受到反社会同伴群体规则的强化。这表明家长应当同学校一起让孩子对学业有正确的认识并为他们创造各自的成功机会

有研究者还指出道德观念在犯罪青少年心理认知中存在缺失现象。以道德推脱(一种个体用以分离自身非道德行为与内在价值标准,以避免道德自我制裁的认知机制)水平来评价,研究者选取了河南省郑州市未成年犯管教所犯罪青少年79人进行问卷调查,结果发现,犯罪青少年在道德合理化、有利比较、责任转移和歪曲结果四个维度上的道德推脱水平都显著高于普通青少年组。道德推脱是青少年的心理特质其水平会随着个体年龄的增长而呈显著下降趋势。因此,在这一时期对青少年进行道德品质教育至关重要

家庭的和睦关系对于预防青少年犯罪也极为重要。有研究指出,冷酷无情特质是一种易于发生暴力犯罪的人格倾向,这种倾向的水平同青少年所处的家庭环境极为相关。父母的严厉教养方式或者家庭环境缺乏关怀同冷酷无情特质高度相关;随着父母教养方式的改善和家庭经济社会地位的提升,青少年冷酷无情特质水平也会随之下降。当家庭结构发生变化青少年的社会化尚未完成此时如果家庭关系紧张或者家庭分裂会让青少年更容易在社会上结交同龄伙伴交友不慎会致使其误入歧途

综上所述,从秩序支撑角度看家庭教育应当在学业引道德品质培养维持家庭关系和睦等方面发挥对未成年人的培育作用


三、具有秩序价值的传统家训方案


我国传统家训文化源远流长从先秦的发轫到汉魏的发展从隋唐的成熟到宋元明清的繁荣极盛其中丰富的文化内涵值得我们挖掘发扬。“家训,就是某一家庭或家族中父祖辈对子孙辈、兄辈对弟辈、夫辈对妻辈所作出的某种训示、教诫,教诫的内容既可以是教诫者自己制定的,也可以是教诫者取材于祖上的遗言和族规、族训、俗训或乡约等文献中的有关条款,或者具有劝谕性,或者具有约束性,或者两者兼具。它包括口头家训和书面家训两种形式。”我国传统家训文献非常丰富著名的家训文献有:被誉为家训之鼻祖的《颜氏家训》,被称为“《颜氏家训》之亚”的《袁氏世范》,皇帝旌表的范本《郑氏规范》,爱国诗人陆游的《放翁家训》,父子两代宰相张英和张廷玉的《聪训斋语》和《澄怀园语》等。

虽然我国古代的家是累世同居共财的大家族,同现代社会的小家庭极为不同,且社会大环境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是传统家训中的很多理念对发挥现代家庭教育的秩序支撑功能而言仍然是非常有意义的。以下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志向引导

在重视读书求学的问题上古今都是一致的。虽然我国自古就有“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观念,但也有读书首重做人其次才是应举的清醒认识。如明代姚舜牧在《药言》中说:“世间极占地位的是读书一着,然读书占地位在人品上,不在势位上。”清人孙奇逢在《孝友堂家训》中说:“古人读书,取科第尤第二事,全为明道理,做好人。涿州史解元家子弟赴试,老者肃衣冠设席以饯,命之曰:‘衰残门户,赖尔扶持。’今老夫所望于尔辈扶持者,又不专在此也。为端人,为正士,在家则家重,在国则国重。所谓添一丧元气进士,不如添一守本分平民。”左宗棠在《与孝宽》这封家书中说:“读书只要明理,不必望以科名……以科明为门户计,为利禄计,则并耕读务本之素志而忘,是为不肖矣。”在《至孝威书》中,他说:“所贵读书者,为能明白事理,学作圣贤,不在科名一路。如果是品端学优之君子,即不得科第,亦自尊贵,若徒然写一笔时派字,作几句工致诗,摹几篇时下八股,骗一个秀才举人进士翰林,究竟是甚么人物……我不望尔成个世俗之名,只要尔读书明理,将来做一个好秀才,即是大幸。”

我国古代家学传承也富有成效。例如,司马谈临终前嘱托儿子司马迁继承世传家学,完成其遗志,司马迁不负父命完成《史记》;班固兄弟继承父志,撰写《汉书》。又如,南北朝时期杰出的天文学家、数学家祖冲之推演《大明历》,其子祖恒之继承父业,修订历法并将之施行于世,他还首先计算出球体的体积公式;祖恒之之子祖皓也传承家学,精于历算。明末清初的建筑匠师雷发达参加北京故宫太和殿等工程的重建工作,积累了丰富的营造经验,其后人继承其业,圆明园、颐和园中的大部分建筑都由雷氏子孙设计,被称为“样式雷”。我国近代著名的语言文字学家、史学家、金石学家杨树达也受到其父亲家庭教育的深刻影响。据其侄杨伯骏先生记载,祖父亲自授课,《汉书》等典籍都熟读成诵。

古代家训启示我们母可以成为孩子志业的引导老师不唯学业论读书在明理。而在志业的选择上,父母也可以成为孩子的好榜样。一个有志向的人,不容易误入歧途。

(二)品德养成

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国传统家训文献中有大量教育子孙节俭勤劳的内容。如先秦周公作《毋逸》:“为人父母,为业至长久,子孙骄奢忘之,以亡其家,为人子可不慎乎!”《颜氏家训》的作者颜之推告诫子孙力戒奢靡:“人生衣趣以覆寒露,食趣以塞饥乏尔。形骸之内,尚不得奢靡,己身之外,而欲穷骄泰耶?周穆王、秦始皇、汉武帝,富有四海,贵为天子,不知纪极,犹自败累,况士庶乎?”唐太宗李世民以自己在位十三年的经历告诫皇族家属克己戒奢:“朕即位十三年矣,外绝游观之乐,内却声色之娱。汝等生于富贵,长自深宫。夫帝子亲王先须克己,每著一衣,则悯蚕妇;每餐一食,则念耕夫。”后在《帝范》中李世民再次告诫子孙:“夫圣代之君,存乎节俭。欲生于身,不遏则身丧。”清帝康熙在《庭训格言》中多次告诫子孙寡欲戒奢:“凡人进德修业,事事从读书起。多读书,则嗜欲淡;嗜欲淡,则费用省;费用省,则营求少;营求少,则立品高。”清代众多官吏也告诫子孙务必寡欲戒奢,如曾国藩曾告诫子女:“凡仕宦之家,由俭入奢易,由奢返俭难。尔年尚幼,切不可贪爱奢华。”

诚实守信是中国社会的基本道德规范。我国传统家训中也有教子诚信的丰富事例。从战国时起就已经出现劝导子孙培养诚信品格的家训,如孟母曾教子勿欺。南北朝时期的颜延之提出:“夫和之不备,或应以不和,犹信不足焉,必有不信。”颜之推则认为:“信者,不妄之禁也。”并严厉批评失信的人:“吾见世人,清名登而金贝入,信誉显而然诺亏,不知后之矛戟,毁前之干橹也。”明朝仁孝文皇后徐氏《内训》规定:“信以守之,礼以体之。”清代康熙倡导:“吾人凡事惟当以诚。”同时期太平李氏更在家训中强调:“忠信为传家之本。尝有诈伪之徒,或谤言败人之德行,或冷言启人之争端,或假手他人而报复私仇,或阳为公道而阴受贿赂。以口舌则密饴,以踪迹则鬼蜮,以心腹则蛇蝎。究其罪,与奸盗同科。律有明条,犯者宜斥之逐之。”

勤俭节约则妄念不生诚实守信则交往无过具备这两项重要品质的人在社会中能自足自立不至于为非作歹

(三)谦让和睦

在为人处世上我们自古崇尚宽宏大量与人为善。如唐人朱仁轨的《诲子弟言》主张:“终身让路,不枉百步;终身让畔,不失一段。”明人许相卿在《许云邨贻谋》中说:“宁人欺,毋欺人;宁人负,毋负人。”杨继盛的《杨忠愍公遗笔》倡导:“宁让人,勿使人让;吾宁容人,勿使人容;吾宁吃人亏,勿使人吃吾之亏;宁受人气,勿使人受吾之气。”这里并不是叫人忍气吞声,而是有容人的大度。孙奇逢说:“与人相与,须有以我容人之意,不求为人所容”。张履祥认为:“一人可处,则人人可处,独病在吾有所不尽耳。是以君子不求人,求己;不责人,责己”,要能学会吃亏。

南宋袁采的《袁氏世范》专设《睦亲》篇,教导家人和睦相处的方法。袁采认为,一个家庭中的每个成员其性格都是不同的,“或宽缓、或褊急、或刚暴、或柔懦、或严重、或轻薄、或持检、或放纵、或喜闲静、或喜纷拏,或所见者小,或所见者大,所禀自是不同”。如果父母要强令子女的禀性适合自己,那对方必定不会心甘情愿,这样就容易发生争执。为此,居家之道应该是尊重对方的人格和禀赋不强求对方“同于己”“唯己之听”同时父母子女应当多反思自己多站在对方的立场上考虑问题此外家人要相互宽容忍让长辈爱予均匀公正不偏。这样家庭没有不和睦的。

谦让和睦的处世之道不是一味委屈忍让。在大是大非面前,古人主张必须坚守自持,“于身名大节所关,须立定脚跟,独行我志,虽蒙讥被谤,均可不顾。必不可舍己循人,迁就从事”。

(四)廉洁守法

我国先秦时期就已经出现教导子弟清正廉洁的家训了。例如,孔子家族的《孔氏祖训箴规》第七条规定,做官的子孙要依理法断案,成为清官:“子孙出仕者,凡遇民间词讼,所犯自有虚实,务从理断而哀矜勿喜,庶不愧为良吏。”汉代马援倡导子孙要学习秉公廉洁的龙伯高:“龙伯高敦厚周慎,口无择言,谦约节俭,廉公有威,吾爱之重之,愿汝曹效之。”而杨震为官清廉,成了汉代清官的榜样,南北朝徐勉以杨震为榜样教育子孙作清官:“吾家世清廉,故常居贫素,古人所谓‘以清白遗子孙,不亦厚乎’。”北宋包拯家训曰:“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仰工刊石,竖于堂屋东壁,以昭后世。”清代蒋伊要求子孙不可受贿:“子孙有出仕者,宜常看感应劝善书及《臣鉴录》。慎刑察狱,宁郑重,勿轻忽;宁宽厚,勿刻薄。科场分房主考,及考试生童,须秉公甄拔孤塞,不可受贿。”

历代劝导子弟缘法而行、遵纪守法的家训也很常见。例如,明代徐三重要求子弟遵守刑法:“委弃子女,此村野细民违天贼理者所为。夫杀人而死,国有常刑;杀子女不死,焉知天道不为冥勠,读书明理之家必无此事。”庞尚鹏要求子弟严守国法:“不许斗殴、健讼及看鸭,私贩盐,自取覆亡之祸。田地财物,得之不以义,其子孙必不能享。”清朝陆钓川告诫子弟应当敬畏刑法:“为人要畏刑法。刑法是国家所制禁治百姓的。人生在世,须要小心谨慎,不可犯着。但刑律共有四百一十条,更有许多特别法,一时不能尽讲。我略抄几条要紧的读与你听。先读伤害律。再读强窃盗律。”历代家规家训中还反复强调子弟必须按时缴纳国家税赋,如袁采倡导子弟省吃俭用、预留缴纳国家的税赋:“凡有家产,必有税赋,须是先截留输纳之资,却将赢余分给口用。岁人或薄,只得省用,不可侵支输纳之资。临时为官中所迫,则举债认息,或托揽户兑纳而高价算还,是皆可以耗家。大抵曰贫曰俭自是贤德,又是美称,切不可以此为愧。若能知此,则无破家之患矣。”许相卿也告诫子孙应把缴纳国家赋税放在第一位:“赋税未输,不宴乐,励志畏法,所当师也。埋没粮税,利己损人,隐匿遗患,天怒神谴,必积余殃。”

传统家训在志向引导品德养成谦让和睦和廉洁守法方面的内容对于培养一个志向高远品行端正的人非常有借鉴价值很值得我们现代人在进行家庭教育时学习运用


四、反思与结论:父母的再教育


原生家庭对个人的影响是非常深的孩子身上的很多行为特质都可以在家长身上找到对应的点。所以,有学者指出,我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应当重视“提升家庭教育能力”

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和大型城市中家庭教育功能异化是我国现阶段家庭教育中比较突出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同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状况密切相关从法秩序支撑视角来看家庭教育功能缺失与异化都是造成未成年人心理和行为问题的重要因素,社会化尚不成熟的青少年很可能在这一阶段误入歧途,甚至作出违法犯罪行为。全国各地不时发生的青少年学生自杀或杀人事件,都或多或少与家庭教育问题相关。

我国传统家训文化中其实有很多家庭教育的金句要言值得现代家庭学习,也有很多子孙教育的成功事例值得现代家庭借鉴。从秩序支撑角度看,读书首要在做人的志向引导,勤俭节约、诚实守信的品德养成,为人谦让、和睦亲友的处世原则,以及为官清廉、遵纪守法的行事守则等传统家训精神在现代家庭教育中都是或多或少欠缺的但是对于子女的培养而言却是非常重要的

因此,更好地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重点在于提升家庭教育的能力这在相当程度上依靠父母的自我再教育来实现。虽然教育学和心理学的研究已经在家庭教育领域有所推进,但是,我国传统家训的作用也是不能忽视的。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家训思想的精华值得深入挖掘和传承发扬。

(责任编辑:肖崇俊)

(推送编辑:周星辰)




本文载于《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22年第4期。因篇幅较长,已略去原文注释。如需了解更多,请查阅原文。阅读和下载全文pdf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或登陆本刊官网xuebao.ecupl.edu.cn;编辑部在线投稿系统已更新,欢迎学界同仁登录journal.ecupl.edu.cn惠赐大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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