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滁州最新公告!事关天然气价格!

美好滁州
2024-09-08

日前

滁州市发展改革委网站发布

关于召开滁州市居民天然气

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实施方案

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公告里公布了价格联动内容

包括联动范围、联动周期、价格调整

联动公式、联动程序等

具体公告如下

滁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召开滁州市居民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实施方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安徽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滁州市居民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实施方案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滁州市居民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实施方案。


二、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4年8月2日下午15:00

(二)地点:滁州市政务中心北2楼第三会议室(龙蟠大道99号)


三、听证方案

为规范天然气价格管理,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发改价格函〔2023〕221号)要求,现就完善滁州市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保障优先。立足促进天然气产业上下游协调发展,建立健全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有效反映城燃企业成本变动情况,稳定天然气市场供需关系,保障民生用气需求。

2、同向联动。实行对应联动,下游终端销售价格随上游气源采购成本变化做同向调整。

3、统筹兼顾。综合考虑国家政策、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以周边同类气源城市价格为参照,合理控制终端销售价格居于全省中下游水平。

(二)联动内容

1、联动范围

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是指终端销售价格与采购价格之间的联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由采购价格(含运输费用,含税,下同)和配气价格构成。其中,采购价格原则上是指同一区域内燃气企业采购的全部气源平均价格。

当采购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时,可不予联动或降低联动标准。

2、联动周期

为保持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相对稳定,居民用气价格联动周期原则上1年不超过1次。每个联动周期从上次进行价格联动的生效日开始计算(原则上于当年8月底前完成)。

3、价格调整

终端销售价格根据采购价格变动同向调整。如当期采购成本较上期上涨不超过0.05元/方,则当期不进行联动,应联动未联动金额纳入下期联动时计算;如采购成本下降不受此限制。价格单次上调原则上不超过每立方米0.5元,下调不限。高于上限的未调金额纳入下一周期统筹考虑。当市场采购价格持续上涨,可能会对居民正常生活和经济平稳运行产生严重不利影响时,可暂时中止联动。

配气价格调整时,终端销售价格同步调整,不受联动机制限制。

4、联动公式

终端销售价格=上期终销售价格+价格联动调整金额

价格联动调整金额=(本期综合加权平均采购价格-上期综合加权平均采购价格)÷(1-供销差率)+上期应联动未联动金额或偏差金额。

供销差率由发改部门按照上一年度燃气企业实际供销差额确定,最高不超过3.5%。

当合同内居民采购量不足以满足实际居民用气需求时,优先通过合同内非居民最低价格采购量进行弥补,其它合同外补充的气源成本纳入非居民采购价格计算。

(三)联动程序

联动机制启动前,由燃气企业向发改部门提出价格调整申请,并报送采购的气源价格、气量及采购合同等相关数据和资料。发改部门按照上述联动公式计算出调整金额,提出调整方案,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同时做好公开公示。

(四)有关要求

1、控制采购成本。发改部门要加强购气成本的监管,建立科学合理的气源采购约束和激励机制,推动城镇燃气企业以更合理价格采购天然气。城镇燃气企业应密切关注天然气市场动向,充分预判经营区域内阶段性天然气需求量,以合理价格采购天然气,切实控制气源采购成本。

2、做好信息公开。市发改委应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和燃气公司做好价格联动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并及时将价格测算结果通过部门网站、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建立起用户与政府部门、燃气公司间顺畅的沟通反馈渠道。燃气企业应及时、完整、准确报送联动所需价格和成本信息,并在企业门户网站或营业场所定期公开购气来源、购气数量、采购价格等信息。

3、依法加强监管。市发改委及驻委纪检组、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要不定期对燃气公司提供的合同、发票、气量数据等开展联合检查,对城燃企业虚报、瞒报信息,擅自提高销售价格、强制服务、捆绑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4、兜牢民生底线。对低收入家庭(低保户、农村五保户)给予每月3方的免费气量,保障其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符合条件的用户可凭相关证明文件到燃气企业办理登记后,享受相应减免政策。

各县市天然气价格联动参照本机制执行。

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国家和安徽省另有政策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听证会参加名单

(一)听证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共18名。其中,消费者8名,经营者1名,利益相关方代表1名,专家、学者1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政府部门、社会组织7名。

1、消费者参加人

正式代表8名:李朝阳(汽车销售)、许复新(城管)、姚存宝(个体商户)、李伟(个体商户)、姚大海(企业销售)、陈桂琴(房产销售)、涂登荣(个体商户)、马俊(企业职工)

候选人员2名:王大强(教师)、濮融(律师)

2、经营者参加人

刘增兵(滁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

3、利益相关方

刘小霞(供电公司)

4、相关领域专家、学者

郑峰(滁州学院教授)

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政府部门、社会组织

李子武(市人大代表)

郭韬(市政协委员)

汪立民(市民政局)

彭亮(市司法局)

王俊(市委网信办)

吴宇栋(市住建局)

梁岩(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二)旁听人员

魏方智(退休人员)、孙道雪(个体商户)、张雪霏(教师)

(三)听证人

范德胜(市发改委副主任)

曹英杰(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袁冬林(市发改委经济体制改革和政策法规科科长)


五、其他事项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我委专门设置征集意见和建议邮箱为:178897094@qq.com;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滁州市居民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实施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滁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18日

来源:滁州市发展改革委网站

初审:邓忠航

审核:王琼  审签:朱慧琳

投稿邮箱:czrbxmt@126.com

关注我们

扫码关注

美好滁州视频号

更多新闻

热门视频


1个1毛,3毛

每天用脑过度的小编
想喝杯咖啡提提神
全靠大家点
↓↓↓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美好滁州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