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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空性论今诠(30)————二谛之二:胜义谛

赵跃辰 音流瑜伽研究
2024-09-02


编者按:赵跃辰居士显密兼修,有著作《花出青嶂》等,在网络佛学界颇负盛名显密均有关于空性的讨论,虽然实修是证悟空性的唯一途径,但是关于空性理论的学习对实修也有一定的帮助。转载此文,仅供大家参考,不代表公众号观点。



二谛之二:胜义谛

 

导读中我们曾谈及,大众是割裂法界为诸法并执为实有,故而任意一法的所谓“成立”,都是以割裂或者观待为前提的,而俗义谛随顺了这个前提。但割裂是识的作用,是后来添加上去的执着,并非实相本来面目。显然,俗义谛只能表述割裂观待的分别相,而不能完全精确地表达超越二元对立的实相。实相必须另有表述,这就需要安立表述超越二元对立法界实相的胜义谛。若无胜义谛,对法界的表述就仅仅是俗义谛所复盖的割裂后诸法,而遗漏了更根本的、超越二元对立的实相,这是表述上的严重缺失,逻辑上的严重不完备。只有同时有俗义谛胜义谛二者同在,才能形成表述的完整性。

 

对现证实相的实证者来说,现量超越能所,离割裂,非观待,法界不能割裂为一一诸法,此时任何一法都不能成立。但诸法无存的同时,法界并不会因此变成空无所有的静止与断灭。相反,法界繁兴鲜活,日新月异。理想中的胜义谛,要能将法界如如现量精确表述出来。


但安立胜义谛面临无法避免的困难。其一,大众共许的语言文字概念等所有表述手段,都以割裂为基础,用来表述超越割裂则力所不能及,无法准确表达,只能勉为其难。其二,胜义谛不是一法,不与任何法对立。虽然在表述格式上它与俗义相对,这种相对容易让若干学人下意识地将胜义谛也当作一法来理解,但这样的理解本身就陷入割裂二元相对,与胜义谛本意不符。所以,一切以语言文字为载体的胜义谛,都无法达到理想。

 

总之,用二谛这样的格式来表述实相根源于人类认识与表达能力的局限性:表述必须使用俗义名言,故俗义谛不能完整表述实相,不得不另立胜义谛。胜义谛不能由语言概念准确表达出来,却又不得不用语言来表述。舍此别无它法可行,故历代佛门大德对胜义谛多以否定性的形式来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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