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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一市民状告火锅店,结果来了!

最镇江
2024-09-08

来源:今日镇江(贺雯雯 符向军 翟进)

编辑:毛蕴劼、金凯

审核:杨佩佩

食品安全

关乎每个人的身体健康

日前,丹阳法院妥善调解一起

“沾泥菠菜”引发的消费诉讼

以此案提醒生产经营者合法生产经营

消费者理性维权


案情简介

近日,顾客小王去丹阳某火锅店用餐。用餐过程中,细心的小王发现下单的一盘菠菜上残留了泥巴,随即用手机拍照取证,后向火锅店负责人反映。

负责人提出换一盘菠菜,但小王不接受,随即拨打“12315”消费者热线进行投诉。

市场监管部门收到投诉后派工作人员了解当时的情况,并向火锅店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

小王觉得自己的用餐体验受到影响,数日后一纸诉状将火锅店起诉至丹阳法院,认为火锅店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要求火锅店退还当晚的全部餐费310元,并赔偿损失1000元


法院调解

丹阳法院调解员汤春迩收案后随即与被告方火锅店联系。火锅店负责人认为当场已经向小王道歉,并提出予以调换,但小王不依不饶,不仅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还向法院起诉要求超出餐费数倍的赔偿,因此,坚决不能接受小王的赔偿要求。

对此,调解员释法明理:食品安全无小事,火锅店提供的菠菜因工作人员疏忽未能洗净,不仅影响食客的观感和安全,而且已违反食品安全法。根据法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因此,小王要求赔偿损失具有相应的依据

与此同时,调解员又与小王进行沟通,指出当晚的餐费虽然共计310元,但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只有1份菠菜,价格为10元。因此,小王要求退还全部餐费缺乏相应的依据。最后,双方在调解员的耐心劝说下,火锅店负责人当场真诚地向小王赔礼道歉,并赔偿了小王1000元。小王也接受了调解员提出的赔偿方案,在收到赔偿款后当场向法院申请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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