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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有有扮演者遭网暴,是谁“入戏太深”?

有思想的talk君 一刻talks 2021-01-13
《三十而已》收官了,林有有无疑是本剧中最招人烦的角色。


一夜之间,林有有的扮演者张月,成了“全民公敌”。谩骂也从角色转到了演员身上。微博沦陷,无奈之下,她关掉了评论,并设置了关注七天才能评论。竟也没有逃过网友的阻击:


“网络暴力”已经是老生常谈了,看剧不上升演员应该是网民的基本素养,可是很多键盘侠就是仗着没办法找到他,就肆意泼脏水,污染网络环境,给当事人造成伤害。

今天,talk君想和大家分享的是来自王月池律师的演讲《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掘地三尺也能找到你》,希望大家都能一起抵制网络暴力。

王月池:百家号创作者、律师、心理咨询师    

去年3月30号,四川梁山大火这个事件。我们都知道,四川梁山大火,在这次救火过程中,有30位消防员牺牲了,在青春最美的年华中他们付出了宝贵的生命。举国哀悼的时候,网络上出现了一些很不和谐的声音。有的人说让火烧的更猛烈些吧,说死的人太少,多死一些。这些不和谐的声音,人神共愤。接到举报以后,公安机关花了几个小时就把他们抓获了,并且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处罚。这些人不仅触犯了我们的道德底线,同时他也违法了。


再举个例子,去年5月,歌手王嘉尔打了一个名誉权的官司,胜诉了。有一个叫银河舰队小队长的人在网络上一直攻击他,他忍无可忍,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最终落实到这个银河舰队小队长的真名,叫张某萱,认定他侵权,最后判定他不仅要公开道歉,还要赔偿经济损失六万元。也就是说无论你的网名是什么,最终执法机关还是能找到你的。



互联网已经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成为生活和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有数据统计,2018年,我国的网民人数已经达到了8.29亿,在这些人中,总有人会认为网络是虚拟世界,电脑和手机的另外一端,你也不知道我是谁。但是在这里我要告诉大家,如果你违法犯罪了,执法机关一定要知道你是谁,并且或早或晚的,你会受到惩罚。有些事情你不知道,并不等于它不存在,公安部近年来,每年都有净网行动。

那么有人说了我是良民,我不会像网络上故意犯罪,我仅仅在网络上发发牢骚,骂骂街而已。但殊不知,这种行为人数多,涉及广,也是一种犯罪行为,这就是我们俗称的网络暴力。网络暴力有哪些特征呢,通过发语言,发文字,发图片,发视频,对当事人进行恶意的攻击,引起很严重的后果,我们说他是犯罪了,这些大家都是比较容易疏忽的地方。你没觉得自己是犯罪。

为什么会有人参与网络暴力呢,有一项在线的网络调查,调查结果显示,网络暴民他们有一种主观的、恶意的去裁判别人的这种倾向,也就是说很多人他想当裁判者。还有随意地骂脏话,是网络暴民的特征。简单地说就是指责别人来抬高自己,然后发泄情绪,来满足自己的某些心理需求。

基于这种原因,近些年来网络暴力层出不穷,并且很多人都没有察觉。现在让我们来看一下,在我国,网络暴力你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首先就是民事侵权责任,相对来说这是一个较轻的责任,它不仅要你公开赔礼道歉,而且还要你赔偿相应的经济责任。去年年底李小璐起诉了好几位进行网络攻击的网民,最终年底胜诉,法院认定这些网民对她构成了侵权,然后赔偿了33万6的赔偿金。她不仅告了始作俑者,就是那个最早发布攻击她言论的人,她连那个转发和搬运内容的人一块儿都告了,所以在这里提醒大家,大家在转文章,或是评论的时候,一定要核实信息是否真实,否则你一不小心也侵权了。

你看咱们大家很熟悉的这些艺人明星,他们把法院判决的赔偿金当场就捐给了公益组织,他其实意思是什么,我不是找你来要钱的,我就想让你得到法律的惩戒,让你付出代价。

第二,这个重一点,就是行政责任,行政拘留和罚款。山东有一位叫卓某的临沂人,他在网上公开侮辱我们中国核潜艇之父黄院士,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罚款五百元。就像类似于严重违反社会公德,侮辱英雄、军警这种情况,就将处以行政拘留。

更严重的还有刑事责任。我在这里给大家分享个案例,广东陆丰市,有一个服装店主蔡女士,她怀疑她的店里有一个中学生小徐偷她的衣服,所以她就把店里的视频截屏,把小徐的头像截屏发到了网上,然后配上文字,说这个穿花花衣服的人就是小偷,求人肉搜索。很快,小徐的个人信息就被发布到了网上,引来了众多网友的攻击。同时,生活也受到了影响,小徐的中学同学们对她进行了恶言恶语,大家在背后议论纷纷。小徐在看到帖子第二天,就跳河自杀了。

法院认为,如果服装店主蔡女士,认为小徐有可能是小偷的话,应该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依职权进行查处,依法律来对她进行处理,而不是你贴到网上去。有证人证明,小徐是因为看到了蔡女士的帖子后,不堪众人的攻击而自杀的。所以,蔡女士发的帖子跟小徐的死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法院判定蔡女士构成了侮辱罪。还好蔡女士跟小徐的父母达成了经济上的赔偿,最终就轻判,还判了一年的有期徒刑。

所以我在这里给大家普个法,如果有人说这个人真的是小偷,或者真的是违法犯罪者,能不能在网上公开他的照片?我跟你说是不可以的,只有公安机关在发通缉令的时候,才有权把犯罪嫌疑人的脸公布于众。即便他罪该当死,你也没有权利把他弄死,你造成了严重后果,你将承担刑事责任。所以这一点大家就能理解,为什么在很多媒体报道中,犯罪嫌疑人脸上要打马赛克了。

第二个,就是侵犯公民的个人信息,这跟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有一些人我们现在觉得他是违法者,建立了很多人肉搜索的网站,他觉得我是正义的,我帮助那些不还钱的人,找那些欠钱跑路的人,或者是做了坏事的人,我把他的信息搜索出来,我挣这份钱心安理得。可是,有的时候,“正义”可以杀死人,能杀死人的“正义”就不是真正的正义,仍然是违法的。

还有就是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是说你扰乱公共秩序。我们在网络上也是有秩序的,比如你发表文章造谣,引起网络混乱,或者引起民众的误解,你也会构成寻衅滋事罪。还有敲诈勒索是什么,敲诈勒索就是偷拍,有的人在酒店卫生间里偷拍完了,去勒索当事人,这也涉嫌犯罪。还有就是帮着发帖删帖,涉及到非法经营等等,这些都跟网络违法犯罪相关。

如果我们遇到有人攻击我们怎么办。首先,你要及时固定证据,比如有的人骂了你半天,过了瘾,他把它删了,你想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你要固定这个侵权的证据。这个证据你要以法律认可的形式固定下来,并不是你以为自己随便截个屏,一般法院认可的是公证处负责截屏,我们叫做证据的保全,把他的侵权证据保存下来,这是你首先要做到的事情。

第二,及时切断侵权行为的网络链接。什么意思,就是你去网站上举报。还有一些,就是如果他骂脏话,你去网站举报,是可以把对方的这些言论撤掉的。如果你认为他虚构事实,或者是揭露隐私,你要给网站,比如说发函,发邮件,或者是联系客服。你给人发函的时候,要提供相关的证据。不能因为你一句话他就拿下来了。

我打一个比较简单的、大家能理解的例子。比如有人抨击我,说昨天晚上我夜宿某某家,出轨了。那好,我拿出来一张照片,说昨天晚上我在巴黎时装周上走秀。你看,我的报道和照片,就能证明和他昨天晚上发的事情是矛盾的,很明显网站也会做一个审核,就会拿下来了。否则发酵起来,到最后人家不关心这件事是真是假,还会对你造成影响。如果你做了这些相关的证据,网络服务平台仍然没有给你下架这些侵权的文章,你下一次将网站一并告侵权,他也是有这个责任的。

第三,有些人用网名,你不知道他是谁,但有一些人你知道他是谁,所以你就直接给他发文,比如说律师函,还有一些公开声明。有些人看你动真格的了,他也会撤掉。

最后就是我们向人民法院起诉,严重的,造成重大伤亡的,我们就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比如说网站上大家都是用网名,你不知道他是谁,那你说我起诉谁,我在这里跟大家说,你到法院去起诉的时候,法院可以责令平台提供用此网名的用户的真实信息,所以是有证可查的。

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的共同精神家园,要坚决打击违法犯罪。所以我们每个人都要注意,在网络上发文的时候,不要去抨击其他人,也不要随意地揭露他人隐私,否则会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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