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医保、信用卡、火车票都有新变化,2017年最全新规都在这了!

2017-01-02 新闻夜航


超过127万人正在关注

         

       

关注热点新闻、关心民生政策?热爱健康养生、喜欢生活窍门?你找对了,新闻夜航是黑龙江地区影响力第一的微信公众号,赶紧关注是最正确选择!

◆ ◆ ◆ ◆

2017年来了,

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新规!

一起关心一下

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哪些变化!

1

信用卡违约金取代滞纳金

每日最多提现1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新规,央行取消现行统一规定的信用卡透支利率标准,实行透支利率上限、下限区间管理;取消透支消费免息还款期最长期限、最低还款额标准及附加条件现行规定;取消滞纳金,由发卡机构和持卡人约定违约金;ATM预借现金提现限额从原来的每卡每日累计取现2000元提高至1万元。

2

列车上、出站前丢失车票

可挂失补办




铁总消息,自2017年1月1日,铁路部门将进一步完善实名制车票挂失补办办法,旅客若在列车上、出站检票前丢失实名制火车票,可找列车长或到车站出站口办理挂失补办手续。


办理实名制火车票挂失补办手续的截止时间由之前的从车票票面发站停止检票前20分钟,调整为该趟列车停止售票前。同时,须提供相关购票信息和有效身份证件,经核验确有购票信息,且原票未被使用的,可在列车上、出站口办理挂失补办手续。

3

航班延误新规:

三种情况下旅客享受免费食宿服务




交通运输部公布的《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规定,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承运人应当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发生以下三种情况旅客可享受免费食宿服务: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承运人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国内航班在经停地延误或者取消;国内航班发生备降。

4

空气净化器有了“环境标准”



环保部环境发展中心发布我国首个空气净化器中国环境标志标准,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建立在《空气净化器》(GB/T18801-2015)国家质量标准的基础上,但规定更加严格:空气净化器去除细颗粒物(PM2.5)的净化能效不小于5立方米每瓦特小时,去除甲醛或甲苯的净化能效不小于1立方米每瓦特小时。标准实施后,消费者可以根据净化器产品上是否贴有中国环境标志作为购买产品的重要依据之一。

5

《中医药法》明年实施




我国首部中医药综合性法律《中医药法》将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中医药法制建设相对滞后,对中医药事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带来了极大的不确定性因素。《中医药法》作为第一部全面、系统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综合性法律,对于中医药行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6

食盐价格明年起放开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精神,《食盐价格管理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被废止,同时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取消食盐产销区域限制,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

7

国防交通法实施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9月3日表决通过了国防交通法。国防交通法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第一部国防军事立法,也是党和国家将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后第一部贯彻这一战略的重要法律。它共9章60条,明确了国防交通管理体制及职责分工,规范了国防交通规则、交通工程设施、民用运载工具、国防运输和交通保障等方面制度。

8

网络表演经营活动新规将实施




《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规定,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应当要求表演者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实名注册,并采取面谈、录制通话视频等有效方式进行核实;禁止使用未取得文化行政部门内容审查批准文号或备案编号的网络游戏产品,进行网络游戏技法展示或解说。另外,未经批准,不得为境外表演者开通表演频道。

9

《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2016年8月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104次部务会讨论通过《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确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明确规定,对下列已经依法查处并作出处理决定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一)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二)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或者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情节严重的;(三)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节严重的;(四)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节严重的;(五)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六)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七)其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10

将实施新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损伤后人体功能丧失比将伤残等级划分为一级至十级,一级为人体功能丧失100%,十级为10%,每级之间相差10%。


觉得不错,

请点ZAN!

领导说了,

您点一个

小编的工资就涨五毛!

这4篇文章你看了吗?50万人在看


吓出冷汗!女子医院上厕所,往下一瞅,有个手机正在录像!

哈尔滨 | 女子独自入住宾馆,刚洗完澡还没穿衣服,突然闯进一个陌生男子……住宾馆千万别忘这件事!

太揪心!黑龙江4岁男孩被切掉右手!当时他把手伸进……这些东西,一定要让孩子远离!

她15岁时,怀揣5块钱,只身闯荡哈尔滨!如今已是董事长,帮助了两万多人!



来源:人民网、新华社、人民日报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新闻夜航》热线:0451-82898289

责编:何博洋

审核:李   洋、段君凯、史国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