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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发布关于三亚市、新疆、内蒙古来(返)儋州管控措施的通告↓

儋州市委宣传部 这里是儋州 2022-10-12


关于三亚市和新疆、内蒙古来(返)儋州管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疫情动态变化情况,经综合研判,对三亚市和新疆、内蒙古来(返)儋州人员管控措施进行以下调整:

一、相关旅居史人员立即报备,落实防控措施。

以下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向单位、社区(村委会)及所住宿宾馆报备,配合属地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并做好个人防护到就近核酸采样点开展核酸检测,采样时将相关旅居史告知采样人员,结果未出前严格居家监测。

(一)9月30日(含)以来有三亚市海棠区、10月2日(含)以来有天涯区旅居史来(返)儋州人员(与确诊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要报告具体同轨迹情况),落实“3天3检,每次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单人单管)核酸检测。

(二)9月26日(含)以来有新疆、内蒙古旅居史的人员,落实“3天3检,每次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单人单管)核酸检测。

(三)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实行隔离管控措施。

如瞒报、迟报、谎报,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三亚来(返)儋州查验政策调整。

10月4日12时起,三亚市旅居史人员查验体温、身份证明、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2次核酸阴性证明(每次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无异常后,可来(返)儋州。

三、持续落实健康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如实告知医生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对因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而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如遇到问题请拨打儋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值班电话及各镇(办事处)疫情咨询电话。后续有关政策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附件:三亚市10月3日新增无症状感染者2例活动轨迹


儋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4日

三亚市10月3日新增无症状感染者2例活动轨迹:


(1)无症状感染者1的活动轨迹:


9月30日乘坐航班CZ6744抵达三亚,落地核酸结果阴性,约23:00到达海棠区南田居委会海棠月色小区7号楼1单元。


10月1日海棠区南田居委会海棠月色小区7号楼。


10月2日10:00 至海棠区人民政府露天停车场核酸采样点,后返回海棠区南田居委会海棠月色小区7号楼。


(2)无症状感染者2的活动轨迹


9月30日

22:00 从机场接无症状感染者1返回海棠区南田居委会海棠月色小区


10月1日海棠区南田居委会海棠月色小区

10月2日

16:26 天涯区胜利广场旺豪超市楼顶扫码处(未进入超市)

17:20 海棠区海棠湾免税店二期停车场、汉堡王(海棠湾免税店二期店)

18:40 海棠区蜈支洲岛码头停车场、后海沙滩

20:00 海棠区南田居委会海棠月色小区


10月3日隔离酒店隔离


市级疫情咨询电话:

儋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热线电话:23366120;23399120

各镇疫情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

那大镇:23860151         
兰洋镇:23356811
和庆镇:23360701         
南丰镇:23711034
东成镇:23501352         
光村镇:23521973
王五镇:23631618         
雅星镇:23782202
新州镇:23306168         
中和镇:15103639984
木棠镇:23256564         
峨蔓镇:23262155
白马井镇:23652976       
排浦镇:23601174
大成镇:23309939  
海头镇:23611036
干冲办事处:28819909或18789617171
新英湾办事处:28815548或18789181991
三都办事处:23553005或18289862996

儋州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王彩玉 审核:万善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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