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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天骄:建设“天朗气清”的网络空间,向世界传递积极信号


作者 | 江天骄 复旦发展研究网络空间国际治理研究基地主任助理

来源 | 橙新闻(OrangeNews.hk)


11月19日,首届中国网络文明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给大会的贺信中强调,网络文明是新形势下社会文明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网络强国的重要领域。笔者认为,习近平的此番表态向世界传递出中国推动网络空间共用共治的积极态度。


网络空间是物理世界的影射。人类在享受互联网技术革新所带来的数位红利时,也面临虚假资讯、低俗内容、侵犯隐私等各类网络负面内容所带来的挑战。新冠疫情期间,全球网络诈骗、网络谣言显著增加。随著网络空间与现实生活结合日益紧密,层出不穷的新技术、新应用和新内容将进一步凸显网络内容治理的重要性。


事实上,中国在网络内容治理和网络文明建设的问题上进行了长期的探索,经历了从单一治理向多元治理,从自上而下到共同治理的转变。早在2000年,中国国务院就出台了《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主要针对当时线民在BBS论坛、网络聊天室等发布低俗或极端内容进行惩处。随著新浪、网易、搜狐等门户网站的兴起,网络内容日渐丰富。


2001年中国互联网协会成立,网络内容的治理主体和客体开始朝着多元的方向迈进。2009年后,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开始大行其道,网络内容出现移动化和碎片化的特征,网络舆情与普通民众的生活联系日益紧密。2015年以来,随着大数据、人工智慧演算法的快速发展,各类短视频、新型网络娱乐应用等更加丰富多元的网络内容供给不断涌现。中国的网络内容治理也逐步从自上而下的政府主导模式发展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多方参与合作的共同治理模式。


与此同时,中国在网络内容治理和网络文明建设方面,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法律制度保障体系和政策工具箱。中国网络空间法治化进程在近几年加速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料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资讯保护法》、《互联网新闻资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资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使用者公众帐号资讯服务管理规定(修订)》等法律规章为建设“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的网络空间保驾护航。其中,《网络资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对网络内容生态系统,进行了创造性的管理制度设计。


一是根据网络内容不同类型及其危害程度,按照差异化策略,对正能量资讯、不良资讯和违法资讯做出了界定,从正反两方面实施具有针对性的监管。


二是遵循共同治理模式明确各方共同责任,加强政府与社会组织、企业等协调合作,形成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公众监督和社会教育相结合的网络内容治理体系。


此外,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部门近年来持续开展“清朗”、“淨网”、“护苗”等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打击各类网络犯罪活动,集中整治网上各类违法和不良资讯,有效提高中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网络安全意识。不良打榜投票、互撕谩駡、拉踩引战、挑动对立、造谣诽谤、恶意行销等“饭圈乱象”问题得到遏制;“娘炮”、“耽美”、“审丑”等畸形审美文化问题得到纠正;对实施网络犯罪,传播低俗内容,引导错误价值观,利用网络诋毁贬损英雄烈士名誉等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


2018年8月,中国互联网联合闢谣平台上线后,受到网民广泛关注,为全面治理网络谣言、建设清朗网络空间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争做中国好线民工程实施过程中,引导线民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增强网络法治观念、培育文明用网习惯、提升网络安全技能。在中国网络诚信大会、“中国好人”网上评议以及“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等品牌活动的推进过程中,共建共用网络文明的理念不断深入人心。


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完善网络内容治理体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方向。首届中国网络文明大会的召开,再次向世界传递出网络空间共用共治的积极信号,为开创人类发展更加美好的未来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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