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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充电也爆炸!一家三口被困火场

广州消防 202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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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4日22时23分

辽宁沈阳

一小区居民家中发生火灾

经侦查发现,现场为住宅楼5楼

室内电瓶及沙发床起火

屋内有3名人员被困

包括一名1岁孩童

消防员立即灭火

并将3名被困者转移至安全区域

据户主介绍

当晚他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入室内

但并未充电

却无故发生爆炸引发火灾

近年来

电动自行车因经济、便捷等特点

成为了人们出行代步的重要工具

但因其导致的火灾事故频频发生

下面一组动图再次告诉你

电动自行车起火有多危险

▼▼▼


飞线充电、擅自改装更换电池

或加装音响和照明

不规范使用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除了会引发火灾事故

同时也是违法行为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阿消提示


那么我们在日常生活中

如何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

才能避免起火、爆炸等事故呢?

以下注意事项车主们要牢记↓↓

▌来源:中国消防、中国应急管理、沈阳消防、北京晚报、沈阳交通广播

▌编辑:杜素敏

▌校对:王彩彩

▌审核:邢慧敏

▌投稿邮箱:244677953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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