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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住房到底住多久能免税?

2017-03-09 Claire 多伦多西区地产兄弟


近些年,GTA范围内房价飞涨,周围很多人买卖房产赚了人生第一桶金。身边也有一些职业炒房族(house flippers),他们搜索低于市场价的房产,尤其是老房旧房,全部翻新之后,人在里面住一段,或者只是改了证件地址,然后以高于买价几十万的价格卖掉,比辛苦工作一年来的容易的多。但是CRA不是傻子,也在动用资源来challenge这些投机者的免税利润。


每个月都会接到几个电话,一些朋友在寻求一个准确的答案: 房子住多久算自住?还有朋友说,打了好几个电话,不同会计师给了不同的答案,有说半年的,一年的还有两年的。 


 我们认为没有标准一致的答案,因人而异。  

- Income Tax Act没有说需要住多久,只要每年定期住就行。 

- Ministry of Finance给出的官方的说法是one day should not be sufficient。 

- CRA也没有明文说多久,只说short period of time should be sufficient,as long as the purpose is not income generating。  

- 因为住多久不是唯一判定标准,CRA也会参考其他因素,比如:你的职业,买卖频繁程度等等。



关于principal residence exemption (PRE) 很著名的一个案例是Sylvie Giguere。


这两个人在六年内卖了7套房子,每一套都是买了之后自己装修, 然后住一年半载再卖掉,每一套都按自住房报税,没有付一分钱税。 

是自住房吗?应该是,他们一直只持有一套房产,也确实住在里面,CRA把他们告上了税务法庭。 

结果如何:夫妇败诉,不仅这几套房子的利润全部算做生意收入(business income),还有gross negligence penalty。(为什么是business income 而不是Capital gain按50%纳税,之后会讲到)。 


这个案例起了很好的先例,法庭判定的根据给了我们实际应用的标杆。 

 1. 房产交易的目的:夫妇买卖房产是为了盈利,而非真实的居住需求。

 2. 买卖的频繁程度,夫妇在临近区域如此频繁的买卖不是一个正常居民会做的,而是表现出了在经营地产生意的本质 - “Adventure in the nature of sales”。 


 所以我们总结了如下:  

- 如果真是换房,如小房换大房,换学区房,或者downsize,有reasonable purpose的,住满六个月就够。若只有一套房产甚至更短都可以。 

- 地产经纪, 或者从事地产,装修相关的朋友需要格外小心。因为你们的职业性质让你的目的很难解释清楚,住的时间短,交易太频繁都会对你不利。 

 - 尽量不要隐报瞒报,比如实际出租,跟租客说明不许报税,把地址改过去想claim principal residence。问题是如果租客真的报税了,你也无从知晓,收到CRA的信时候就太晚了。其实如果按capital gain 报税,税率没有你想的那么高。 

 - 有很多套房产的,也请谨慎,小心CRA认定你在经营房产生意。 如果CRA调查,他们通常会看什么? 1. 你名下的水电网 2. 房屋保险 3. CRA地址,canada post地址,驾照,医保卡地址。 4. 搬家的证据 - 搬家公司收据等 他们可能也会查地产网站上你房子的出租信息。 




正确利用自住房免税 (Principal Residence)  




什么是principal residence? 


房产是CRA规定的taxable property之一,卖房的话升值是要作为capital gain纳税的,增值部分50%纳入当年收入。principal residence是给每个加拿大家庭的房产升值税收减免。即升值部分不需要交税。


每年可以designate一套作为升值部分免税。 以下条件必须满足: 

a) 你和(或)你的老婆孩子在一年内在该房子里住过一段时间。

b) 你和(或)你的老婆拥有这套房产,该房产可以在境外。 

c) 你是加拿大税务居民(非居民没有这项优惠)。


那么回答大家问题: 


a) 现在房子丈夫名下,我又买了套房子,父母长住,自己偶尔会去住,可以两套都免税吗?

答:不可以,principal residence是以家庭为单位,即每个家每年只能有一套免税(但是为什么买房子时候没写老人名字呢?shishi(*∩_∩*)) 


b) 需要住满一年吗?

答:不需要,只需要住过一段时间,即若拥有一套度假屋,每年过去住一星期,卖掉时,也可以把它作为principal residence的。 


c) 多套房怎么处理?

答:若有多套房,且每个都满足条件,可择优选择。需要填写election,优先designate平均每年升值较多的房子作为principal residence。 


d) 卖房时必须填写election吗?

:若该房子一直是自住,且只有一套房(或有多套房,但是卖掉这一套每一年都被designate为principal residence)则不需要。 


e) 出租房可以是principal residence吗?

答:整屋出租不可以。自住房部分出租可以,但是注意报税时出租面积不要大于50%,不能claim CCA。 


f) 自住房变出租房,要怎么处理?

答:成为出租房那年,叫change of use, 税务角度视为你当年卖掉了房产,又以卖价买回,则之前升值部分可以用principal residence,之后升值部分要交税,有election可以用来延长principal residence的时期。


g) 我人在中国,卖房可以用principal residence吗?

答:若不是加拿大税务居民条件,则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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